抚顺市—辽宁自然生态环保有限公司10万立方米/年陶粒生产装置技术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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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辽宁自然生态环保有限公司10万立方米/年陶粒生产装置技术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4日我局拟对辽宁 (略) 10万立方米/年陶粒生产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6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 (略) 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邮 编:*

一、 项目名称

辽宁 (略) 10万立方米/年陶粒生产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新抚区千金乡郎士村胜利经济开发区再生资源产业园区

三、建设单位

辽宁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福润 (略)

五、项目概况

辽宁 (略) 拟投资62万元对现有10万立方米/年陶粒生产装置进行技术改造。

主要建设内容:拟在现有厂区内,依托203单元的10万立方米/年陶粒生产装置,以煤矸石粉为原料替代氧化钙制造陶粒产品。

203单元原料:氧化铁粉、煤矸石粉、贮存在出料区内;净化后的白土和低磁剂粉的来源分别两部分,一部分来自本单位 201 单元及 202单元,一部分来自 (略) ,来自 (略) 的净化后白土和低磁剂粉贮存在出料区内,本单位201 单元产生的净化后的白土贮存在 1#*类仓库,本单位 202 单位产生的低磁剂粉贮存在低磁剂粉罐内。物料转运:厂区内装卸区设置运输通道,固态物料(201单元、203单元物料)通过密封车辆运输进厂,201单元物料卸至1#*类库房,203单元物料卸至出料区,1#*类库房和出料区均为封闭库房,所有物料不露天堆存;202单元粉状物料通过密闭罐车直接气力输送至原料罐中;204单元外接废液通过密闭罐车运输罐区14#储罐。其他储运、辅助和公用工程依托现有。

建设规模:生产陶粒产品10万m3/年(陶粒生产规模无变化,重量发生变化)。

六、 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本项目的建设污染物种类无变化,环境治理措施均依托原有。回转窑烟气经旋风除尘器+SCR脱硝+小苏打脱硫+活性炭喷射+多管散热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2;依托;高48m)排放;陶粒仓库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DA001;依托;高15m)气筒排放。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属于一般固废,定期外售给制砖企业;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属于一般固废,回用于生产;烟气脱硝产生的废脱硝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厂内现有危废暂存间(1#*类仓库),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4日我局拟对辽宁 (略) 10万立方米/年陶粒生产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6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 (略) 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邮 编:*

一、 项目名称

辽宁 (略) 10万立方米/年陶粒生产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新抚区千金乡郎士村胜利经济开发区再生资源产业园区

三、建设单位

辽宁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福润 (略)

五、项目概况

辽宁 (略) 拟投资62万元对现有10万立方米/年陶粒生产装置进行技术改造。

主要建设内容:拟在现有厂区内,依托203单元的10万立方米/年陶粒生产装置,以煤矸石粉为原料替代氧化钙制造陶粒产品。

203单元原料:氧化铁粉、煤矸石粉、贮存在出料区内;净化后的白土和低磁剂粉的来源分别两部分,一部分来自本单位 201 单元及 202单元,一部分来自 (略) ,来自 (略) 的净化后白土和低磁剂粉贮存在出料区内,本单位201 单元产生的净化后的白土贮存在 1#*类仓库,本单位 202 单位产生的低磁剂粉贮存在低磁剂粉罐内。物料转运:厂区内装卸区设置运输通道,固态物料(201单元、203单元物料)通过密封车辆运输进厂,201单元物料卸至1#*类库房,203单元物料卸至出料区,1#*类库房和出料区均为封闭库房,所有物料不露天堆存;202单元粉状物料通过密闭罐车直接气力输送至原料罐中;204单元外接废液通过密闭罐车运输罐区14#储罐。其他储运、辅助和公用工程依托现有。

建设规模:生产陶粒产品10万m3/年(陶粒生产规模无变化,重量发生变化)。

六、 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本项目的建设污染物种类无变化,环境治理措施均依托原有。回转窑烟气经旋风除尘器+SCR脱硝+小苏打脱硫+活性炭喷射+多管散热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2;依托;高48m)排放;陶粒仓库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DA001;依托;高15m)气筒排放。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属于一般固废,定期外售给制砖企业;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属于一般固废,回用于生产;烟气脱硝产生的废脱硝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厂内现有危废暂存间(1#*类仓库),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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