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祈康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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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祈康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浑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祈康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浑江发改审批字〔2023〕53号
(略) 浑江区七道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祈康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七镇政函〔2023〕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委托北京 (略) 编制完成《祈康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略) 大洋 (略) 出具的《祈康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白大洋评字〔2023〕20号)意见,经研究,原则上同意祈康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祈康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2307-*-04-01-*)。
  二、项目建设单位:浑江区七道江镇七道江村民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 (略) 浑江区七道江镇七道江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占地3272.00平方米。1、新建办公楼1栋,面积1620.00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2、新建厂房1栋,面积696.00平方米,一层,轻钢结构。3、新建净化池1座,面积25.00平方米,高度3.00米,负一层,钢筋混凝土结构。4、购置安装成品化粪池1座。5、建设围墙50.00米。6、场地地面硬化面积1421.00平方米;绿化面积590.00平方米;安装铁艺大门1座。7、建设厂区水、电等配套设施。
  五、建设期限:28个月,即2023年7月~2025年10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697.87万元,拟申请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资金97.00万元,七道江镇车道岭村投资入股50.00万元,其余550.87万元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浑江区七道江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浑江区七道江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浑江区七道江镇人民政府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浑江区七道江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浑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工程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祈康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单位(万元)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1

主体厂房、地面硬化

97.00

2

厂房装修、 净化池

50.00

3

办公楼、化粪池、围墙大门等配套工程

427.88

4

设备购置

26.30

5

工程勘察

0.70

6

工程设计

11.30

7

工程监理

9.60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07月28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浑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祈康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浑江发改审批字〔2023〕53号
(略) 浑江区七道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祈康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七镇政函〔2023〕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委托北京 (略) 编制完成《祈康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略) 大洋 (略) 出具的《祈康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白大洋评字〔2023〕20号)意见,经研究,原则上同意祈康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祈康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2307-*-04-01-*)。
  二、项目建设单位:浑江区七道江镇七道江村民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 (略) 浑江区七道江镇七道江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占地3272.00平方米。1、新建办公楼1栋,面积1620.00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2、新建厂房1栋,面积696.00平方米,一层,轻钢结构。3、新建净化池1座,面积25.00平方米,高度3.00米,负一层,钢筋混凝土结构。4、购置安装成品化粪池1座。5、建设围墙50.00米。6、场地地面硬化面积1421.00平方米;绿化面积590.00平方米;安装铁艺大门1座。7、建设厂区水、电等配套设施。
  五、建设期限:28个月,即2023年7月~2025年10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697.87万元,拟申请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资金97.00万元,七道江镇车道岭村投资入股50.00万元,其余550.87万元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浑江区七道江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浑江区七道江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浑江区七道江镇人民政府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浑江区七道江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浑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工程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祈康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单位(万元)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1

主体厂房、地面硬化

97.00

2

厂房装修、 净化池

50.00

3

办公楼、化粪池、围墙大门等配套工程

427.88

4

设备购置

26.30

5

工程勘察

0.70

6

工程设计

11.30

7

工程监理

9.60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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