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凤台至新城污水管网铺设工程环保设施调试日期公示
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凤台至新城污水管网铺设工程环保设施调试日期公示
根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因此,我单位按照该要求对“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凤台至新城污水管网铺设工程”作出以下公示:
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2)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略) 和顺县新建街33号
联系人:胡科长 联系电话:0354-*
根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因此,我单位按照该要求对“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凤台至新城污水管网铺设工程”作出以下公示:
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2)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略) 和顺县新建街33号
联系人:胡科长 联系电话:0354-*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