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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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0日

投诉问题

受理编号:D*37

投诉人反映:盘龙区白龙路292号滇真串烧王海鲜烧烤,占道经营,油烟大,噪音扰民,投诉者反馈目前没有整改,怀疑这些店铺违规违法经营。

核实情况

1.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盘龙区白龙路292号滇真串烧王海鲜烧烤,占道经营”问题属实。

马泪餐饮店将移动烧烤车放置在店外进行烧烤作业,存在违规占道经营行为。

2.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油烟大”问题属实。

马泪餐饮店在经营过程中将移动烧烤车推至店外人行道进行烧烤作业,产生的油烟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

3.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噪音扰民”问题属实。

夜晚食客在就餐时喧哗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4.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目前没有整改”问题不属实。

(1)2023年8月24日,区城管局向东华街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下发了《关于依法取缔白龙路292 号串烧王海鲜烧烤占道经营、露天烧烤的通知》(盘综执便笺〔2023〕143 号)。东华街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接到通知后,责令马泪餐饮店改正占道经营行为,并于每晚安排队员进行值守。目前,已无占道经营行为。

(2)有居民通过“12345”热线投诉串烧王海鲜烧烤店,东华街道办事处接件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该店进行整治,要求该商户加装油烟净化器,并签署告知书,禁止店外经营。

(3)东华派出所每晚会派警力到周边巡逻,发现噪音过大会即时干预,提醒食客降低音量。

5.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怀疑这些店铺违规违法经营”属实。

(1)马泪餐饮店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制度基本落实。

(2)马泪餐饮店存在占道经营行为。

(3)马泪餐饮店油烟排放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办理情况

1.“马泪餐饮店存在占道经营行为”问题。

整改时限:2023年9月30日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略) 管理局 李猛

配合单位:东华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

整改措施:

(1)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现占道经营后,及时提醒、督促商户坚持店内经营。

(2)如果经营户仍然出现占道经营行为,依法取缔占道经营行为。

2.“马泪餐饮店存在油烟扰民,排放违法行为”问题。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牵头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陈正祥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整改措施:

(1)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督促该店将移动烧烤车摆放至厨房内进行操作,责令串烧王烧烤店业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在指定区域加工。

(2)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牵头责令串烧王烧烤店业主烧烤作业时产生的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施统一收集处理后排放。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设备进行清洗维护和检修,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3)整改后达不到排放标准,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 (略) 场监管局。

3.“马泪餐饮店存在噪音扰民行为”问题。

整改时限:2023年8月31日

牵头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东华派出所 杨海荣

配合单位:东华街道办事处

整改措施:

(1)东华街道办事处督促经营者加强对食客的宣传引导,提醒食客文明就餐,有效降低噪音。

(2)东华派出所每晚派警力到周边巡逻,发现噪音即时干预,提醒时刻降低音量。

公示说明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q.com。联系人电话:0871-*



信息来源:http://**-09-04/*.shtml

公示单位: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0日

投诉问题

受理编号:D*37

投诉人反映:盘龙区白龙路292号滇真串烧王海鲜烧烤,占道经营,油烟大,噪音扰民,投诉者反馈目前没有整改,怀疑这些店铺违规违法经营。

核实情况

1.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盘龙区白龙路292号滇真串烧王海鲜烧烤,占道经营”问题属实。

马泪餐饮店将移动烧烤车放置在店外进行烧烤作业,存在违规占道经营行为。

2.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油烟大”问题属实。

马泪餐饮店在经营过程中将移动烧烤车推至店外人行道进行烧烤作业,产生的油烟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

3.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噪音扰民”问题属实。

夜晚食客在就餐时喧哗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4.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目前没有整改”问题不属实。

(1)2023年8月24日,区城管局向东华街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下发了《关于依法取缔白龙路292 号串烧王海鲜烧烤占道经营、露天烧烤的通知》(盘综执便笺〔2023〕143 号)。东华街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接到通知后,责令马泪餐饮店改正占道经营行为,并于每晚安排队员进行值守。目前,已无占道经营行为。

(2)有居民通过“12345”热线投诉串烧王海鲜烧烤店,东华街道办事处接件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该店进行整治,要求该商户加装油烟净化器,并签署告知书,禁止店外经营。

(3)东华派出所每晚会派警力到周边巡逻,发现噪音过大会即时干预,提醒食客降低音量。

5.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怀疑这些店铺违规违法经营”属实。

(1)马泪餐饮店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制度基本落实。

(2)马泪餐饮店存在占道经营行为。

(3)马泪餐饮店油烟排放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办理情况

1.“马泪餐饮店存在占道经营行为”问题。

整改时限:2023年9月30日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略) 管理局 李猛

配合单位:东华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

整改措施:

(1)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现占道经营后,及时提醒、督促商户坚持店内经营。

(2)如果经营户仍然出现占道经营行为,依法取缔占道经营行为。

2.“马泪餐饮店存在油烟扰民,排放违法行为”问题。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牵头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陈正祥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整改措施:

(1)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督促该店将移动烧烤车摆放至厨房内进行操作,责令串烧王烧烤店业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在指定区域加工。

(2)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牵头责令串烧王烧烤店业主烧烤作业时产生的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施统一收集处理后排放。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设备进行清洗维护和检修,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3)整改后达不到排放标准,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 (略) 场监管局。

3.“马泪餐饮店存在噪音扰民行为”问题。

整改时限:2023年8月31日

牵头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东华派出所 杨海荣

配合单位:东华街道办事处

整改措施:

(1)东华街道办事处督促经营者加强对食客的宣传引导,提醒食客文明就餐,有效降低噪音。

(2)东华派出所每晚派警力到周边巡逻,发现噪音即时干预,提醒时刻降低音量。

公示说明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q.com。联系人电话:0871-*



信息来源:http://**-09-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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