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
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0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D*12 投诉人反映:盘龙区金夏路华秋苑楼下无油烟管道,餐饮油烟扰民,已向相关部门投诉,但一直未得到回复和解决。 |
核实情况 | 1.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盘龙区金夏路华秋苑楼下无油烟管道,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属实。 (1)金夏路华秋园一楼为商铺(其中有五家餐饮店),二楼以上为居民住宅楼,属于商住综合楼,小区建成后无专用烟道。 (2)滇镇古邦餐饮店和金夏赛氏小吃餐饮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通过净化装置后,通过自设管道向店内下水道排放; (3)老仓醋米线店、齐玉玲小吃店和发昌小吃店三家餐饮店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4)五家餐饮店均无专用烟道,存在油烟扰民的问题。 2.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已向相关部门投诉”问题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收到投诉情况:2023年1月至今,收到涉及“滇镇古邦”省信访投诉1次, (略) 长热线投诉4次,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投诉2次;涉及“老仓醋米线店” (略) 长热线投诉1次;涉及“盘龙区金夏赛氏小吃餐饮店” (略) 长热线投诉1次。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投诉情况:收到涉及“滇镇古邦” (略) 长热线投诉3件、现场投诉2件。 3.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但一直未得到回复和解决”问题属实。 (1)针对“滇镇古邦”餐馆投诉问题,区市场监管局联合金辰街道办事处入户走访一次,2023年7月24日联合部门执法一次,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也多次与投诉人面商。但投诉人强烈要求取缔居民楼下违规开设的餐饮店。 (2)针对“盘龙区金翼小吃服务店”投诉问题,经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劝导后一直未开业。 (3)针对“老仓醋米线店”投诉问题,经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调查处理后风机已停用,噪声已基本消除。 上述执法措施解决了部分群众反映的问题,但未能全部解决。 |
办理情况 | “五家餐饮店未配套专用烟道存在油烟扰民,多次投诉未得到有效处理”问题。 整改措施: (1) (略) 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金辰街道配合,将一楼餐饮店加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道的整改方案与周边住户进行协商。 (2)如果住户同意整改方案,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督促一楼餐饮经营户限期加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道,减少油烟扰民。 (3)如果周边居民反对加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道的整改方案,由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对餐饮经营企业违规排污问题出具处理意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处理意见,督促餐饮经营户转向经营。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q.com。联系人电话:0871-* |
公示单位: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0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D*12 投诉人反映:盘龙区金夏路华秋苑楼下无油烟管道,餐饮油烟扰民,已向相关部门投诉,但一直未得到回复和解决。 |
核实情况 | 1.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盘龙区金夏路华秋苑楼下无油烟管道,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属实。 (1)金夏路华秋园一楼为商铺(其中有五家餐饮店),二楼以上为居民住宅楼,属于商住综合楼,小区建成后无专用烟道。 (2)滇镇古邦餐饮店和金夏赛氏小吃餐饮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通过净化装置后,通过自设管道向店内下水道排放; (3)老仓醋米线店、齐玉玲小吃店和发昌小吃店三家餐饮店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4)五家餐饮店均无专用烟道,存在油烟扰民的问题。 2.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已向相关部门投诉”问题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收到投诉情况:2023年1月至今,收到涉及“滇镇古邦”省信访投诉1次, (略) 长热线投诉4次,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投诉2次;涉及“老仓醋米线店” (略) 长热线投诉1次;涉及“盘龙区金夏赛氏小吃餐饮店” (略) 长热线投诉1次。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投诉情况:收到涉及“滇镇古邦” (略) 长热线投诉3件、现场投诉2件。 3.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但一直未得到回复和解决”问题属实。 (1)针对“滇镇古邦”餐馆投诉问题,区市场监管局联合金辰街道办事处入户走访一次,2023年7月24日联合部门执法一次,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也多次与投诉人面商。但投诉人强烈要求取缔居民楼下违规开设的餐饮店。 (2)针对“盘龙区金翼小吃服务店”投诉问题,经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劝导后一直未开业。 (3)针对“老仓醋米线店”投诉问题,经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调查处理后风机已停用,噪声已基本消除。 上述执法措施解决了部分群众反映的问题,但未能全部解决。 |
办理情况 | “五家餐饮店未配套专用烟道存在油烟扰民,多次投诉未得到有效处理”问题。 整改措施: (1) (略) 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金辰街道配合,将一楼餐饮店加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道的整改方案与周边住户进行协商。 (2)如果住户同意整改方案,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督促一楼餐饮经营户限期加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道,减少油烟扰民。 (3)如果周边居民反对加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道的整改方案,由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对餐饮经营企业违规排污问题出具处理意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处理意见,督促餐饮经营户转向经营。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q.com。联系人电话:0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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