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福源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10万吨湿混砂浆和40万吨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安徽福源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10万吨湿混砂浆和40万吨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 (略) 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10万吨湿混砂浆和40万吨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3年9月4日至9月8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2-*
地址: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 | 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10万吨湿混砂浆和40万吨机制砂项目 |
建设地点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国电大道与Y-1路交叉口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拟计划投资5000万元, (略)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国电大道与Y-1路交叉口购置场地12856m2,新建车间、办公楼等。购置破碎机、制砂机、筛分机、搅拌机、除尘器、储料筒仓等专业设备。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10万吨湿混砂浆和40万吨机制砂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废水主要生活污水及车辆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不外排,经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清水循环使用于生产中,废泥砂外售。蒸汽冷却水先进入脱硫石膏烘干线自带的回水池中,后用于清洗车辆、厂区洒水抑尘及浇灌绿化。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过园区管网排入天河科技园污水处理厂。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厂内运输粉尘、原料装卸储存产生扬尘、烘干粉尘和磨碎粉尘、搅拌上料粉尘、原石卸料粉尘、筒仓卸料粉尘等。道路扬尘通过限速、篷布遮盖、及时清扫、洒水抑尘、路面硬化等措施治理;①干粉砂浆生产线废气:脱硫石膏、粉煤灰贮存于筒仓内,粉煤灰、石膏筒仓装卸料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外添剂贮存于外添剂仓库,仓库封闭烘干、磨碎、干燥等设备密闭操作,废气经设备排气口进入覆膜滤料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拆包、上料粉尘:外加剂拆包、上料口处设置集气罩,将上料粉尘有效收集,收集后进入覆膜滤料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搅拌粉尘:计量后的石膏、粉煤灰和外加剂进入搅拌机进行混合搅拌,搅拌过程密闭,搅拌粉尘经覆膜滤料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包装粉尘:采用灌包机进行包装,包装过程中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覆膜滤料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 ②湿混砂浆生产线废气:筒仓卸料粉尘:筒仓装卸料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外加剂拆包、上料粉尘:拆包、上料口处粉尘通过在上料口设置集气罩,将上料粉尘有效收集,收集后进入覆膜滤料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搅拌主机粉尘经覆膜滤料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DA002排气筒排放。 ③机制砂粉尘废气:制砂机上料粉尘:地下式上料区,卸料挡板,原料仓库内高压微雾抑尘装置抑尘,无组织排放;制砂机破碎筛分粉尘:经覆膜滤料式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3)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音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本项目主要是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包装袋以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设备维护产生的含油抹布、废棉纱手套等混入)。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重新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废包装袋物资回收部门回收统一外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市生态环境局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相关部门意见 |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备案文件(项目代码2020-*-50-03-*)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 (略) 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10万吨湿混砂浆和40万吨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3年9月4日至9月8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2-*
地址: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 | 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10万吨湿混砂浆和40万吨机制砂项目 |
建设地点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国电大道与Y-1路交叉口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拟计划投资5000万元, (略)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国电大道与Y-1路交叉口购置场地12856m2,新建车间、办公楼等。购置破碎机、制砂机、筛分机、搅拌机、除尘器、储料筒仓等专业设备。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10万吨湿混砂浆和40万吨机制砂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废水主要生活污水及车辆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不外排,经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清水循环使用于生产中,废泥砂外售。蒸汽冷却水先进入脱硫石膏烘干线自带的回水池中,后用于清洗车辆、厂区洒水抑尘及浇灌绿化。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过园区管网排入天河科技园污水处理厂。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厂内运输粉尘、原料装卸储存产生扬尘、烘干粉尘和磨碎粉尘、搅拌上料粉尘、原石卸料粉尘、筒仓卸料粉尘等。道路扬尘通过限速、篷布遮盖、及时清扫、洒水抑尘、路面硬化等措施治理;①干粉砂浆生产线废气:脱硫石膏、粉煤灰贮存于筒仓内,粉煤灰、石膏筒仓装卸料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外添剂贮存于外添剂仓库,仓库封闭烘干、磨碎、干燥等设备密闭操作,废气经设备排气口进入覆膜滤料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拆包、上料粉尘:外加剂拆包、上料口处设置集气罩,将上料粉尘有效收集,收集后进入覆膜滤料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搅拌粉尘:计量后的石膏、粉煤灰和外加剂进入搅拌机进行混合搅拌,搅拌过程密闭,搅拌粉尘经覆膜滤料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包装粉尘:采用灌包机进行包装,包装过程中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覆膜滤料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 ②湿混砂浆生产线废气:筒仓卸料粉尘:筒仓装卸料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外加剂拆包、上料粉尘:拆包、上料口处粉尘通过在上料口设置集气罩,将上料粉尘有效收集,收集后进入覆膜滤料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搅拌主机粉尘经覆膜滤料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DA002排气筒排放。 ③机制砂粉尘废气:制砂机上料粉尘:地下式上料区,卸料挡板,原料仓库内高压微雾抑尘装置抑尘,无组织排放;制砂机破碎筛分粉尘:经覆膜滤料式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3)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音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本项目主要是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包装袋以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设备维护产生的含油抹布、废棉纱手套等混入)。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重新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废包装袋物资回收部门回收统一外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市生态环境局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相关部门意见 |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备案文件(项目代码2020-*-5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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