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前公示:安徽维东建材股份有限公司H18离线型全自动制砖生产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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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安徽维东建材股份有限公司H18离线型全自动制砖生产线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H18离线型全自动制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9月4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54-*
联系地址: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行政服务分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H18离线型全自动制砖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改建建筑材料制造项目, (略) (略) 寿县三觉镇028县道与德上高速交口,项目6号车间建筑面积5986㎡,改建前购置建丰全自动制砖机一套及配套设施,形成混凝土砖生产线1条,年产1万立方米混凝土砖;改建后在6号车间南侧新增H18离线型全自动制砖生产线;6号车间新增水泥筒仓1个;厂区东侧新增分区密闭原料库1个,建筑面积3830㎡。形成年产加强型新能源智能制砖生产线1条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产护坡砖89万块、标砖840万块、连锁块75万块。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占总投资的1.23%,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项目经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112-*-07-02-*)。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各类废水分类分质处理。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车辆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水泥仓筒顶呼吸孔粉尘及装卸、投料扬尘扬尘和物料运输粉尘。6号车间共新增两套除尘器设备,新增原料库安装雾化喷淋设施。(1)搅拌粉尘(颗粒物):厂房密闭,H18离线型全自动制砖生产线搅拌工序新设置1套袋式除尘器。搅拌粉尘经通气管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尾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2)水泥筒仓顶呼吸粉尘及仓底粉尘:新增的水泥筒仓库底采用负压吸风收尘装置,与库顶呼吸孔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水泥筒仓粉尘经仓顶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3)装卸、投料扬尘扬尘:原料大棚内设置水喷淋装置喷淋抑尘。(4)物料运输粉尘:物料运输采用密闭皮带输送机,供料箱采用封闭结构;原料库设置雾化喷淋设施洒水抑尘;厂区地面硬化。布袋除尘设施及时更换滤袋,定时清灰;排气筒和风机按要求规范设置。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上料机、搅拌机、配料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安装减震装置,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限值要求,南侧、西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北侧、东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上述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通过“ (略) 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依托现有的建筑面积11㎡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间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落实《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搅拌收集粉尘、水泥仓收集粉尘、沉淀池泥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搅拌收集粉尘、水泥仓收集粉尘和沉淀池循环沉淀泥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采取分区防渗的措施,项目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 ,危废暂存间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并落实重点防渗技术要求,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原料区设置为一般防渗区,地面进行硬化,防治土壤、地下水污染。
??6、风险防范管理措施。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为柴油和废润滑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风险是危险物质泄漏以及火灾爆炸事故引起的次生/伴生大气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污染影响。原有有效容积为105m3的事故应急池扩建至230m3。柴油储罐采用地埋式双层储油罐,底部铺设防渗层,增加观察孔检漏设施。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后重新备案,落实风险防范管理措施。
????7、项目运营前应办理排污许可。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落实到工程设计运行中。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作者:杨广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H18离线型全自动制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9月4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54-*
联系地址: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行政服务分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H18离线型全自动制砖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改建建筑材料制造项目, (略) (略) 寿县三觉镇028县道与德上高速交口,项目6号车间建筑面积5986㎡,改建前购置建丰全自动制砖机一套及配套设施,形成混凝土砖生产线1条,年产1万立方米混凝土砖;改建后在6号车间南侧新增H18离线型全自动制砖生产线;6号车间新增水泥筒仓1个;厂区东侧新增分区密闭原料库1个,建筑面积3830㎡。形成年产加强型新能源智能制砖生产线1条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产护坡砖89万块、标砖840万块、连锁块75万块。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占总投资的1.23%,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项目经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112-*-07-02-*)。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各类废水分类分质处理。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车辆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水泥仓筒顶呼吸孔粉尘及装卸、投料扬尘扬尘和物料运输粉尘。6号车间共新增两套除尘器设备,新增原料库安装雾化喷淋设施。(1)搅拌粉尘(颗粒物):厂房密闭,H18离线型全自动制砖生产线搅拌工序新设置1套袋式除尘器。搅拌粉尘经通气管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尾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2)水泥筒仓顶呼吸粉尘及仓底粉尘:新增的水泥筒仓库底采用负压吸风收尘装置,与库顶呼吸孔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水泥筒仓粉尘经仓顶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3)装卸、投料扬尘扬尘:原料大棚内设置水喷淋装置喷淋抑尘。(4)物料运输粉尘:物料运输采用密闭皮带输送机,供料箱采用封闭结构;原料库设置雾化喷淋设施洒水抑尘;厂区地面硬化。布袋除尘设施及时更换滤袋,定时清灰;排气筒和风机按要求规范设置。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上料机、搅拌机、配料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安装减震装置,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限值要求,南侧、西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北侧、东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上述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通过“ (略) 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依托现有的建筑面积11㎡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间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落实《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搅拌收集粉尘、水泥仓收集粉尘、沉淀池泥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搅拌收集粉尘、水泥仓收集粉尘和沉淀池循环沉淀泥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采取分区防渗的措施,项目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 ,危废暂存间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并落实重点防渗技术要求,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原料区设置为一般防渗区,地面进行硬化,防治土壤、地下水污染。
??6、风险防范管理措施。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为柴油和废润滑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风险是危险物质泄漏以及火灾爆炸事故引起的次生/伴生大气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污染影响。原有有效容积为105m3的事故应急池扩建至230m3。柴油储罐采用地埋式双层储油罐,底部铺设防渗层,增加观察孔检漏设施。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后重新备案,落实风险防范管理措施。
????7、项目运营前应办理排污许可。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落实到工程设计运行中。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作者:杨广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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