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九里亭街道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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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九里亭街道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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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九 (略) 建设工程档案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九 (略)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九里亭街道办事处

**日

九 (略)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制定依据。为加强九 (略)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 (略)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标准, (略)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和移交,依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略) 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范围: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市政公用、交通运输、水利、绿化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城市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办法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 组织机构。社区发展 (略)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收集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各建设部门(单位) (略) 建设工程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党政办公 (略) 建设工程档案进行归档。

第四条 职责清单。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略) 建设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并指定人员专职管理。监理单位应对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质量情况进行审查。

建设部门(单位)可自行组织、监督和检查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组织、监督和检查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建设部门(单位)应在签订各类协议、合同时明确工程文件的套数、质量、移交时间;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提请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及时立卷移交至建设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及时移交至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移交至建设单位。

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部门(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工程档案。

第五条 归档范围。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系指在街道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影像等文件材料的总称。 (略) 建设工程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的文件材料。

1.准备阶段材料

立项材料:项目基本情况、立项申报表、项建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集体讨论决定等以及征地、勘察、设计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招投标材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资料、开标记录、中标通知书等。

2.实施阶段材料

工程合同(施工、设计、财务监理、工程监理、招标代理)、服务合同、开竣工报告、设计交底、工程变更、技术核定、工程签证等。

3.竣工结算材料

工程量确认单、施工总结、监理总结、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项目竣工图、项目结算书、项目实施前后照片、审价报告、项目拨款意见书等。

第六条 质量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必须系统完整、准确可靠、反映工程真实情况;

2.工程文件应做到字迹清楚,图面整洁、纸质优良、规格统一(文字材料幅面规格宜为A4幅面 (297mm×210n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各种鉴证手续完备;

3.竣工图一般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并经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竣工图”章;

4.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5.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

第七条 归档时间。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可以分阶段移交。工程前期档案可以在工程施工期间移交,工程施工技术档案可以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移交,工程竣工档案必须在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完成移交。

第八条 档案移交。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社区发展办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应编制移交目录清单,双方签字确认盖章后办理移交。

第九条 档案保管。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成套档案最终由发展办按年度移交街道档案室归档。

第十条 本办法由社区发展办负责解释。本办法中未涉及的,或与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

松江区人民政府九里亭街道党政办公室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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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文件

关于印发《九 (略) 建设工程档案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九 (略)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九里亭街道办事处

**日

九 (略)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制定依据。为加强九 (略)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 (略)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标准, (略)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和移交,依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略) 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范围: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市政公用、交通运输、水利、绿化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城市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办法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 组织机构。社区发展 (略)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收集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各建设部门(单位) (略) 建设工程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党政办公 (略) 建设工程档案进行归档。

第四条 职责清单。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略) 建设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并指定人员专职管理。监理单位应对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质量情况进行审查。

建设部门(单位)可自行组织、监督和检查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组织、监督和检查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建设部门(单位)应在签订各类协议、合同时明确工程文件的套数、质量、移交时间;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提请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及时立卷移交至建设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及时移交至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移交至建设单位。

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部门(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工程档案。

第五条 归档范围。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系指在街道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影像等文件材料的总称。 (略) 建设工程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的文件材料。

1.准备阶段材料

立项材料:项目基本情况、立项申报表、项建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集体讨论决定等以及征地、勘察、设计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招投标材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资料、开标记录、中标通知书等。

2.实施阶段材料

工程合同(施工、设计、财务监理、工程监理、招标代理)、服务合同、开竣工报告、设计交底、工程变更、技术核定、工程签证等。

3.竣工结算材料

工程量确认单、施工总结、监理总结、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项目竣工图、项目结算书、项目实施前后照片、审价报告、项目拨款意见书等。

第六条 质量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必须系统完整、准确可靠、反映工程真实情况;

2.工程文件应做到字迹清楚,图面整洁、纸质优良、规格统一(文字材料幅面规格宜为A4幅面 (297mm×210n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各种鉴证手续完备;

3.竣工图一般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并经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竣工图”章;

4.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5.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

第七条 归档时间。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可以分阶段移交。工程前期档案可以在工程施工期间移交,工程施工技术档案可以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移交,工程竣工档案必须在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完成移交。

第八条 档案移交。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社区发展办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应编制移交目录清单,双方签字确认盖章后办理移交。

第九条 档案保管。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成套档案最终由发展办按年度移交街道档案室归档。

第十条 本办法由社区发展办负责解释。本办法中未涉及的,或与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

松江区人民政府九里亭街道党政办公室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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