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九里亭街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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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九里亭街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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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九里亭街道建设工程项目

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九里亭街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九里亭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29日

  
九里亭街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实施办法》、《 (略) 场管理条例》、《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结合《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三年和街道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范围:街道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交通运输、水利、绿化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主要涉及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安装等工程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 限额标准。限额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及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及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及以上),按建设工程承发包相关规定实施。

第二章 机构职责

第四条 组织机构。成立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项目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办 (略) 建设与管理副主任任副组长,社区发展办、社区综合保障办、社区管理办、社区自治办、城建中心、规划资源所、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设在社区发展办,街道办事处分管社区发展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社区发展办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指导、协调、考核、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 职责清单。项目领导小组对街道40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归口管理,负责汇总年度工程项目计划清单和项目论证。项目办组织编制项目计划、项目工程量,按相关规定程序报批;指导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组织项目招投标;指导财务监理机构对招标、合同签订、鉴证合同等提出合理化建议;监管建设工程按计划安全保质有序实施,加强项目施工管理指导项目竣工验收;负责考核监督以及工程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负责向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第三章 企业诚信承诺和备案

第六条 诚信备案。项目办负责企业诚信备案的建立、考核、调整和更新。企业进行诚信备案,需提供企业近两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单》,通过“电子版《诚信手册》—企业版”查询、打印)、企业资质、工程经验进行备案并提交承诺书。

第七条 诚信审核。项目领导小组审核企业诚信信誉备案的建立、考核、调整和更新。

第八条 诚信备案类别。主要包括施工(建筑工程类、拆除工程类、广告工程类、市容绿化类、市政工程类、水利工程类、交通设施类,共七大类)、监理、咨询服务、设计、勘察、招标代理、财务监理等。

第九条 综合考评。年底,申报部门(单位)应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招标代理、监理、财务监理等)的业务能力、服务质量等综合情况予以评定。

第四章 实施流程

第十条 年度计划。每年8月15日之前,街道各部门(单位)上报下一年度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申报时填写《九里亭街道年度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申报表》,提出项目申请。项目办初核后,提交书记碰头会、主任办公会和党工委会,集体讨论确定下一年度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计划,列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未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原则上当年度不予实施(应急抢修或上级要求在短期内必须完成的突击性任务除外)。如实施计划外项目,需预先提交书记碰头会、主任办公会和党工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一条 申报立项。

(一)5万元以内项目,无须立项,由申报部门(单位)择优选取施工单位,报分管领导同意并至项目办备案后,自行实施;

(二)5万元(含)以上项目,按下列要求完成立项手续:

1、申报预审:

(1)申报部门(单位)填写《九里亭街道建设项目立项申请表》,提交项目办;

(2)申报部门(单位)根据实际,在项目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设计单位中,委托一家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设计(如对资质有特殊要求的,可直接选定设计单位),设计方案由申报部门(单位)确认并签字盖章后交项目办;

(3)项目办在项目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招标代理单位中,委托一家单位负责编制工程预算和代理招标事宜;

(4)保障办在项目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财务监理单位中,选取一家单位出具预审价(区财政局指定的除外,同时明确招标代理与财务监理单位选取时不可为同一家单位)以预审价作为邀请发包标的价、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立项审批:

(1)5万元(含)-10万元项目,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2)10万元(含)-30万元项目,主任办公会审核同意;

(3)30万元(含)以上项目,党工委会审核同意;

3、未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立项及实施。

4、经区相关部门审批立项的项目,视作已完成立项申报。

第十二条 定价依据。项目办会同招标代理和财务监理,确定不同类型工程预算价、预审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比例(主要指材料信息价、综合费率)。

第十三条 发包流程。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完成,申报部门(单位)将《九里亭街道建设项目立项申请表》及主任办公会、党工委会会议纪要交项目办审核同意后,正式进入发包流程:

(一)5万元以内项目,申报部门(单位)自行择优选取施工单位,直接发包;

(二)5万元(含)-30万元项目,申报部门(单位)发书面邀请,在项目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施工企业中,书面邀请3家及以上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投标单位根据提供的施工图纸等资料编制投标报价文件。项目办组织项目办成员及申报部门(单位)人员在街道建设工程承发包场所,原则上通过比价方式,按照合理最低价中标(高于社会成本价),来确定工程项目中标单位。

(三)30万元(含)-400万元项目,原则上经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标等形式确定施工单位。具体为:

30万元(含)-100万元非政府采购的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办委托经项目领导小组审 (略) ,通过街道政务网站等官方指定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经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标等形式确定工程项目中标单位。

100万元(含)-400万元原则上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办委托经项目领导小组审 (略) , (略) 政府采购网进行政府采购,确定中标单位。

第十四条 合同订立。中标公示完成后,申报部门(单位)应及时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安全协议、廉政协议。

第十五条 税收管理。合同订立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松江区关于纳税人跨区(县)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及时主动办理报验登记、规范申报。经街道督促提醒,拒不办理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第十六条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合同订立后,施工单位需缴纳合同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或由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等额的履约保函。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履约保证金均缴至建设单位指定账户,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退回(不计息)。

第十七条 现场管理。项目实施前,由申报部门(单位)牵头召集相关人员(设计、监理、施工)、发展办、城建中心共同对图纸、管线进行交底,履行开工手续,加强现场管理。

(一)申报部门(单位)明确专人作为现场管理负责人,具体负责工程建设全过程中有关监理、质监、签证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二)合同价30万元(含)以上项目,由保障办委托财务监理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

(三)申报部门(单位)至项目办办理开工备案,核准同意后方可开工。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对工程建设内容进行变更,确实需要变更的,必须遵守先报批、后施工的原则。单笔签证低于3万元,由施工单位申报方案,项目办组织财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证。单笔签证高于3万元(含),由施工单位申报方案,项目办组织财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按规定程序论证后,报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决定,但此类签证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合同价的5%。

(六)确因工程不能满足使用功能或设计缺陷等客观原因需要变更,且单笔变更或累计变更超过工程合同价5%(含)时,申报部门(单位)需办理追加投资审批手续,按原立项审批级次流程,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十八条 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项目完成后,申报部门(单位)应当及时组织项目办、施工、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填报《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

第十九条 结算审价。对1万元(含)以上项目,施工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完成后一个月内,编制竣工结算文件报申报部门(单位),申报部门(单位)提交保障办委托审价单位进行审价,审价单位对材料完整的项目在一个月内完成审价。

第二十条 资金拨付。申报部门(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审价报告等,履行审批程序后,向街道保障办提交合同、发票、财务监理审核拨款建议书、审价报告等相关资料,申请拨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及尾款。10万元以下和没有保修要求的项目,原则上一次性付清,其他支付由项目承接方先支付最终审定价的3%作为质保金,街道再支付至最终审定价的100%,质保金按照合同约定,在项目承接方履行质保责任后,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返还。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第二十一条 资料归档。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建立完整的档案,项目竣工验收完成3个月内,由申报部门(单位)按照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及时完成固定资产移交等手续。

第五章 应急项目

第二十二条 应急项目。主要是灾害性 (略) 安全运行、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迅速采取措施的工程项目,或因突发事件必须在短期内完成的抢险修复工程。主要涉及道路、桥梁、水、电、气、雨水、污水管网、楼宇建筑等方面,以及上级要求在短期内必须完成的突击性任务,如相关设施的完善和环境整治等。

第二十三条 管理程序。职能部门(单位)接到工程险情通知时,应立即口头汇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后,由项目办指派抢修队*立即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同时通知工程监理、财务监理和监管部门进行现场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可事前、事中或事后填报《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应急抢修申请审批表》,并在30天之内报党工委会讨论通过,完善相关抢修手续。项目施工管理、验收、审价和资金支付管理等均参照此办法实施。

第二十四条 行业项目。 (略) 、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通讯等特殊行业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上级单位有文件规定可直接发包的建设项目,履行立项审批程序后直接发包。

第六章 城市维护项目

第二十五条 范围内容。城市维护项目是指通过12345 热线、城市网格化管理、市民巡访等渠道反映,涉及民生或公共安全的,主要特点为具有突发性、工程量较小,但需在较短时间内落实维修养护的事项(如道路窨井盖缺损、河道防护栏损坏等),且不适宜按正常流程申报实施完成的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房屋、道路、广场、河道等各类设施的损坏维修等。

第二十六条 管理程序。

(一)施工单位的选取。 (略) 维护项目的特殊性,结合年初预算,由项目办和管理部门联合选定施工单位。

(二)施工管理。管理部门明确专人作为现场管理人员,项目办委派监理单位,参与施工管理和现场工程量的及时确认,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三)项目结算。城市维护项目维修完成后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工程量汇总,委托审价单位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审价结算。

第七章 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

第二十七条 回避制度。为增强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在建设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等现象,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确保“工程优良、干部优秀”目标实现。凡在工程建设中遇到工程承发包、合同签订、材料采购、工程量确认等事项,与本工程有关领导及工程管理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人员、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其他特殊关系的人员应当主动报告回避。

第二十八条 责任追究。建设工程项目实施中出 (略) 场管理、工程项目回避等规定的问题,对建设单位中相关责任人、对建设工程负有管理、监督职能的街道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追究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关于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本办法中未涉及的,或与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 本街道集体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参照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社区发展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3年8月14日起施行。原《九里亭街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松府九办字〔2019〕109号)、《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管理细则(修订)》(松府九办字〔2019〕110号)同时废止。

附件:1、九里亭街道建设工程项目满意度评价表

2、九里亭街道年度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申报表

3、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备案表(适用1万元(含)-5万元项目)

4、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申请表(适用5万元(含)-10万元及以上项目)

5、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申请表(适用10万元(含)-30万元及以上项目)

6、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申请表(适用30万元及以上项目)

7、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资金追加申请表

8、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应急抢修项目申请审批表

9、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

附件1

九里亭街道建设工程项目满意度评价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相关单位:

服务类别:

满意度评价内容:

1、业务水平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2、组织协调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3、合同履约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4、服务质量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5、服务态度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6、工作资料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综合评价:□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评价单位意见:

评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九里亭街道年度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与内容概况

预计开工时间

预计完成时间

总投资(万元)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附件3

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备案表

(适用5万元以内项目) 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面积(M2)

施工地点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申报部门(单位)估算价

出资渠道(预算项目名称)

合同价

施工单位

一、申报理由:

二、工程概况

申报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申报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

日期:

项目办副主任签字、盖章

日期:

备注:


附件4

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申请表

(适用5万元(含)-10万元项目) 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面积(M2)

施工地点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申报部门(单位)估算价

出资渠道(预算项目名称)

一、申报理由:

二、工程概况

申报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申报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

日期:

项目办副主任签字、盖章

日期:

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项目办主任)签字

日期:

备注:

附件5

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申请表

(适用10万元(含)-30万元项目) 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面积(M2)

施工地点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申报部门(单位)估算价

出资渠道(预算项目名称)

一、申报理由:

二、工程概况

申报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申报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

日期:

项目办副主任签字、盖章

日期:

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项目办主任)签字

日期:

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日期:

主任办公会讨论意见:于 年 月 日主任办公会通过。

备注:10万元(含)-30万元,附:主任办公会会议纪要;

附件6

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申请表

(适用30万元及以上项目) 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面积(M2)

施工地点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申报部门(单位)估算价

出资渠道(预算项目名称)

一、申报理由:

二、工程概况

申报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申报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

日期:

项目办副主任签字、盖章

日期:

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项目办主任)签字

日期:

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日期:

主任办公会讨论意见:于 年 月 日主任办公会通过。

党工委会讨论意见:于 年 月 日党工委会通过。

备注:30万元以上附主任办公会会议纪要;

30万元(含)以上党工委会意见须由党政办主任签字确认:


附件7

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资金追加申请表

(按原项目立项审批级次审批) 编号:

项目名称

中标价(万元)

申请追加资金(万元)

追加原因

申报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申报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

日期:

项目办副主任签字、盖章

日期:

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项目办主任)签字

日期:

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日期:

10万元(含)-30万元,主任办公会讨论意见(附会议纪要);

30万元(含)以上,党工委会讨论意见

备注:

附件8

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应急抢修项目申请审批表

申报部门盖章 编号:

申报部门(单位)经办人: 负责人:

申报日期:

申请实施理由及内容:

申报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

日期:

项目办副主任签字、盖章:

日期:

项目办主任意见:

日期:

项目领导小组意见:

日期:

党工委会讨论意见:于 年 月 日党工委会通过。

备注:党政办主任签字确认:

附件9

九里亭街道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

年 月 日 编号:

项目编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工程地址

工程主要内容

预审价

(万元)

中标价

(万元)

追加

(万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施工单位 自评意见

□ 验收通过

其他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 验收通过

□ 验收不通过

□ 验收不通过

监理单位 验收意见

□ 验收通过

接管单位 意 见

□ 验收通过

□ 验收不通过

□ 验收不通过

建设单位 验收意见

□ 验收通过

接管单位签字

并盖章

□ 验收不通过

验收人员意见:验收通过□ 验收不通过□

建设单位(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姓 名

施工单位(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申报部门(单位)分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项目办主任)意见:

年 月 日

松江区人民政府九里亭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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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文件

关于印发《九里亭街道建设工程项目

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九里亭街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九里亭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29日

  
九里亭街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实施办法》、《 (略) 场管理条例》、《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结合《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三年和街道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范围:街道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交通运输、水利、绿化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主要涉及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安装等工程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 限额标准。限额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及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及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及以上),按建设工程承发包相关规定实施。

第二章 机构职责

第四条 组织机构。成立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项目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办 (略) 建设与管理副主任任副组长,社区发展办、社区综合保障办、社区管理办、社区自治办、城建中心、规划资源所、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设在社区发展办,街道办事处分管社区发展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社区发展办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指导、协调、考核、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 职责清单。项目领导小组对街道40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归口管理,负责汇总年度工程项目计划清单和项目论证。项目办组织编制项目计划、项目工程量,按相关规定程序报批;指导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组织项目招投标;指导财务监理机构对招标、合同签订、鉴证合同等提出合理化建议;监管建设工程按计划安全保质有序实施,加强项目施工管理指导项目竣工验收;负责考核监督以及工程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负责向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第三章 企业诚信承诺和备案

第六条 诚信备案。项目办负责企业诚信备案的建立、考核、调整和更新。企业进行诚信备案,需提供企业近两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单》,通过“电子版《诚信手册》—企业版”查询、打印)、企业资质、工程经验进行备案并提交承诺书。

第七条 诚信审核。项目领导小组审核企业诚信信誉备案的建立、考核、调整和更新。

第八条 诚信备案类别。主要包括施工(建筑工程类、拆除工程类、广告工程类、市容绿化类、市政工程类、水利工程类、交通设施类,共七大类)、监理、咨询服务、设计、勘察、招标代理、财务监理等。

第九条 综合考评。年底,申报部门(单位)应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招标代理、监理、财务监理等)的业务能力、服务质量等综合情况予以评定。

第四章 实施流程

第十条 年度计划。每年8月15日之前,街道各部门(单位)上报下一年度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申报时填写《九里亭街道年度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申报表》,提出项目申请。项目办初核后,提交书记碰头会、主任办公会和党工委会,集体讨论确定下一年度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计划,列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未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原则上当年度不予实施(应急抢修或上级要求在短期内必须完成的突击性任务除外)。如实施计划外项目,需预先提交书记碰头会、主任办公会和党工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一条 申报立项。

(一)5万元以内项目,无须立项,由申报部门(单位)择优选取施工单位,报分管领导同意并至项目办备案后,自行实施;

(二)5万元(含)以上项目,按下列要求完成立项手续:

1、申报预审:

(1)申报部门(单位)填写《九里亭街道建设项目立项申请表》,提交项目办;

(2)申报部门(单位)根据实际,在项目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设计单位中,委托一家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设计(如对资质有特殊要求的,可直接选定设计单位),设计方案由申报部门(单位)确认并签字盖章后交项目办;

(3)项目办在项目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招标代理单位中,委托一家单位负责编制工程预算和代理招标事宜;

(4)保障办在项目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财务监理单位中,选取一家单位出具预审价(区财政局指定的除外,同时明确招标代理与财务监理单位选取时不可为同一家单位)以预审价作为邀请发包标的价、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立项审批:

(1)5万元(含)-10万元项目,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2)10万元(含)-30万元项目,主任办公会审核同意;

(3)30万元(含)以上项目,党工委会审核同意;

3、未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立项及实施。

4、经区相关部门审批立项的项目,视作已完成立项申报。

第十二条 定价依据。项目办会同招标代理和财务监理,确定不同类型工程预算价、预审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比例(主要指材料信息价、综合费率)。

第十三条 发包流程。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完成,申报部门(单位)将《九里亭街道建设项目立项申请表》及主任办公会、党工委会会议纪要交项目办审核同意后,正式进入发包流程:

(一)5万元以内项目,申报部门(单位)自行择优选取施工单位,直接发包;

(二)5万元(含)-30万元项目,申报部门(单位)发书面邀请,在项目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施工企业中,书面邀请3家及以上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投标单位根据提供的施工图纸等资料编制投标报价文件。项目办组织项目办成员及申报部门(单位)人员在街道建设工程承发包场所,原则上通过比价方式,按照合理最低价中标(高于社会成本价),来确定工程项目中标单位。

(三)30万元(含)-400万元项目,原则上经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标等形式确定施工单位。具体为:

30万元(含)-100万元非政府采购的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办委托经项目领导小组审 (略) ,通过街道政务网站等官方指定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经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标等形式确定工程项目中标单位。

100万元(含)-400万元原则上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办委托经项目领导小组审 (略) , (略) 政府采购网进行政府采购,确定中标单位。

第十四条 合同订立。中标公示完成后,申报部门(单位)应及时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安全协议、廉政协议。

第十五条 税收管理。合同订立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松江区关于纳税人跨区(县)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及时主动办理报验登记、规范申报。经街道督促提醒,拒不办理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第十六条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合同订立后,施工单位需缴纳合同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或由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等额的履约保函。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履约保证金均缴至建设单位指定账户,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退回(不计息)。

第十七条 现场管理。项目实施前,由申报部门(单位)牵头召集相关人员(设计、监理、施工)、发展办、城建中心共同对图纸、管线进行交底,履行开工手续,加强现场管理。

(一)申报部门(单位)明确专人作为现场管理负责人,具体负责工程建设全过程中有关监理、质监、签证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二)合同价30万元(含)以上项目,由保障办委托财务监理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

(三)申报部门(单位)至项目办办理开工备案,核准同意后方可开工。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对工程建设内容进行变更,确实需要变更的,必须遵守先报批、后施工的原则。单笔签证低于3万元,由施工单位申报方案,项目办组织财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证。单笔签证高于3万元(含),由施工单位申报方案,项目办组织财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按规定程序论证后,报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决定,但此类签证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合同价的5%。

(六)确因工程不能满足使用功能或设计缺陷等客观原因需要变更,且单笔变更或累计变更超过工程合同价5%(含)时,申报部门(单位)需办理追加投资审批手续,按原立项审批级次流程,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十八条 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项目完成后,申报部门(单位)应当及时组织项目办、施工、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填报《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

第十九条 结算审价。对1万元(含)以上项目,施工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完成后一个月内,编制竣工结算文件报申报部门(单位),申报部门(单位)提交保障办委托审价单位进行审价,审价单位对材料完整的项目在一个月内完成审价。

第二十条 资金拨付。申报部门(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审价报告等,履行审批程序后,向街道保障办提交合同、发票、财务监理审核拨款建议书、审价报告等相关资料,申请拨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及尾款。10万元以下和没有保修要求的项目,原则上一次性付清,其他支付由项目承接方先支付最终审定价的3%作为质保金,街道再支付至最终审定价的100%,质保金按照合同约定,在项目承接方履行质保责任后,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返还。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第二十一条 资料归档。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建立完整的档案,项目竣工验收完成3个月内,由申报部门(单位)按照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及时完成固定资产移交等手续。

第五章 应急项目

第二十二条 应急项目。主要是灾害性 (略) 安全运行、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迅速采取措施的工程项目,或因突发事件必须在短期内完成的抢险修复工程。主要涉及道路、桥梁、水、电、气、雨水、污水管网、楼宇建筑等方面,以及上级要求在短期内必须完成的突击性任务,如相关设施的完善和环境整治等。

第二十三条 管理程序。职能部门(单位)接到工程险情通知时,应立即口头汇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后,由项目办指派抢修队*立即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同时通知工程监理、财务监理和监管部门进行现场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可事前、事中或事后填报《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应急抢修申请审批表》,并在30天之内报党工委会讨论通过,完善相关抢修手续。项目施工管理、验收、审价和资金支付管理等均参照此办法实施。

第二十四条 行业项目。 (略) 、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通讯等特殊行业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上级单位有文件规定可直接发包的建设项目,履行立项审批程序后直接发包。

第六章 城市维护项目

第二十五条 范围内容。城市维护项目是指通过12345 热线、城市网格化管理、市民巡访等渠道反映,涉及民生或公共安全的,主要特点为具有突发性、工程量较小,但需在较短时间内落实维修养护的事项(如道路窨井盖缺损、河道防护栏损坏等),且不适宜按正常流程申报实施完成的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房屋、道路、广场、河道等各类设施的损坏维修等。

第二十六条 管理程序。

(一)施工单位的选取。 (略) 维护项目的特殊性,结合年初预算,由项目办和管理部门联合选定施工单位。

(二)施工管理。管理部门明确专人作为现场管理人员,项目办委派监理单位,参与施工管理和现场工程量的及时确认,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三)项目结算。城市维护项目维修完成后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工程量汇总,委托审价单位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审价结算。

第七章 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

第二十七条 回避制度。为增强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在建设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等现象,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确保“工程优良、干部优秀”目标实现。凡在工程建设中遇到工程承发包、合同签订、材料采购、工程量确认等事项,与本工程有关领导及工程管理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人员、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其他特殊关系的人员应当主动报告回避。

第二十八条 责任追究。建设工程项目实施中出 (略) 场管理、工程项目回避等规定的问题,对建设单位中相关责任人、对建设工程负有管理、监督职能的街道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追究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关于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本办法中未涉及的,或与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 本街道集体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参照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社区发展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3年8月14日起施行。原《九里亭街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松府九办字〔2019〕109号)、《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管理细则(修订)》(松府九办字〔2019〕110号)同时废止。

附件:1、九里亭街道建设工程项目满意度评价表

2、九里亭街道年度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申报表

3、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备案表(适用1万元(含)-5万元项目)

4、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申请表(适用5万元(含)-10万元及以上项目)

5、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申请表(适用10万元(含)-30万元及以上项目)

6、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申请表(适用30万元及以上项目)

7、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资金追加申请表

8、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应急抢修项目申请审批表

9、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

附件1

九里亭街道建设工程项目满意度评价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相关单位:

服务类别:

满意度评价内容:

1、业务水平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2、组织协调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3、合同履约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4、服务质量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5、服务态度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6、工作资料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综合评价:□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评价单位意见:

评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九里亭街道年度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与内容概况

预计开工时间

预计完成时间

总投资(万元)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附件3

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备案表

(适用5万元以内项目) 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面积(M2)

施工地点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申报部门(单位)估算价

出资渠道(预算项目名称)

合同价

施工单位

一、申报理由:

二、工程概况

申报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申报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

日期:

项目办副主任签字、盖章

日期:

备注:


附件4

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申请表

(适用5万元(含)-10万元项目) 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面积(M2)

施工地点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申报部门(单位)估算价

出资渠道(预算项目名称)

一、申报理由:

二、工程概况

申报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申报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

日期:

项目办副主任签字、盖章

日期:

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项目办主任)签字

日期:

备注:

附件5

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申请表

(适用10万元(含)-30万元项目) 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面积(M2)

施工地点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申报部门(单位)估算价

出资渠道(预算项目名称)

一、申报理由:

二、工程概况

申报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申报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

日期:

项目办副主任签字、盖章

日期:

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项目办主任)签字

日期:

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日期:

主任办公会讨论意见:于 年 月 日主任办公会通过。

备注:10万元(含)-30万元,附:主任办公会会议纪要;

附件6

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申请表

(适用30万元及以上项目) 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面积(M2)

施工地点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申报部门(单位)估算价

出资渠道(预算项目名称)

一、申报理由:

二、工程概况

申报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申报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

日期:

项目办副主任签字、盖章

日期:

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项目办主任)签字

日期:

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日期:

主任办公会讨论意见:于 年 月 日主任办公会通过。

党工委会讨论意见:于 年 月 日党工委会通过。

备注:30万元以上附主任办公会会议纪要;

30万元(含)以上党工委会意见须由党政办主任签字确认:


附件7

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项目资金追加申请表

(按原项目立项审批级次审批) 编号:

项目名称

中标价(万元)

申请追加资金(万元)

追加原因

申报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申报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

日期:

项目办副主任签字、盖章

日期:

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项目办主任)签字

日期:

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日期:

10万元(含)-30万元,主任办公会讨论意见(附会议纪要);

30万元(含)以上,党工委会讨论意见

备注:

附件8

九里亭街道公共资金建设工程应急抢修项目申请审批表

申报部门盖章 编号:

申报部门(单位)经办人: 负责人:

申报日期:

申请实施理由及内容:

申报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

日期:

项目办副主任签字、盖章:

日期:

项目办主任意见:

日期:

项目领导小组意见:

日期:

党工委会讨论意见:于 年 月 日党工委会通过。

备注:党政办主任签字确认:

附件9

九里亭街道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

年 月 日 编号:

项目编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工程地址

工程主要内容

预审价

(万元)

中标价

(万元)

追加

(万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施工单位 自评意见

□ 验收通过

其他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 验收通过

□ 验收不通过

□ 验收不通过

监理单位 验收意见

□ 验收通过

接管单位 意 见

□ 验收通过

□ 验收不通过

□ 验收不通过

建设单位 验收意见

□ 验收通过

接管单位签字

并盖章

□ 验收不通过

验收人员意见:验收通过□ 验收不通过□

建设单位(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姓 名

施工单位(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申报部门(单位)分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项目办主任)意见:

年 月 日

松江区人民政府九里亭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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