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沙新洲现代农业产业园配套货运码头一期工程水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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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沙新洲现代农业产业园配套货运码头一期工程水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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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 海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沪环保许海20235 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横沙新洲现代农业产业园配套货
运码头一期工程水域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核准意见
上海现代 (略) :
你单位报送的横沙新洲现代农业产业园配套货运码头一期
工程水域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相
关材料收悉并已受理。经审查,提出核准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包括新建码头 1 座长 390 米宽 30 米,前沿
布置 3 个 3000 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预留 10000 吨级散货船
靠泊,后沿布置 2 个 3000 吨级通用泊位。新建引桥 1 座长 740
米宽 15 米,同步实施土方疏浚防撞设施电气等配套工程。
二报告书符合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报
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应急措施及建设单
位落实措施的承诺,我局同意核准该报告书。请按照报告
书中所列的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以下
要求进行施工建设:
1优化施工方案。根据项目所在海*域特点,合理安排
施工时段和使用施工机械,对于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固
2
废噪声扬尘等各类污染应采取有针对性防治措施。严格控制
施工活动范围,尽量减小施工作业面。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
临时建筑物,清理垃圾,避免施工作业污染环境。
2海上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
影响范围。
3加强施工及运营期间船舶管理,避免船舶污损溢油事故。
施工船舶产生的固液废弃物应收集后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在岸
上处置,禁止直接排放入海。
4施工期应规避主要经济鱼类产卵季节及鸟类迁徙集群
的高峰期,减轻施工作业影响生态环境。
三建设单位应编制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应急预案并报我局
备案。
四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
制度,环保设施未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
用。
五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书中生态补偿与修复措施,确
保遭受影响的生态环境和生态功能得到恢复。
六工程在建设运行中产生不符合报告书情形的,建
设单位应及时组织环境影响后评价,根据评价结论采取改进措施,
并将相关情况报我局。
七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
用的生产工艺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我局核准。
八该项目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由上海海警局负责,建设单位
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3
盖章
(略) 人民政府关于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
使行政复议职责的通告沪府发* 号及行政复议体制改
革要求,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
六个月内向上海 (略) 提起行政诉讼。
十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应
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 年 9 月 4 日
抄送: 上海 (略) 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崇明区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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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沪环保许海20235 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横沙新洲现代农业产业园配套货
运码头一期工程水域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核准意见
上海现代 (略) :
你单位报送的横沙新洲现代农业产业园配套货运码头一期
工程水域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相
关材料收悉并已受理。经审查,提出核准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包括新建码头 1 座长 390 米宽 30 米,前沿
布置 3 个 3000 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预留 10000 吨级散货船
靠泊,后沿布置 2 个 3000 吨级通用泊位。新建引桥 1 座长 740
米宽 15 米,同步实施土方疏浚防撞设施电气等配套工程。
二报告书符合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报
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应急措施及建设单
位落实措施的承诺,我局同意核准该报告书。请按照报告
书中所列的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以下
要求进行施工建设:
1优化施工方案。根据项目所在海*域特点,合理安排
施工时段和使用施工机械,对于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固
2
废噪声扬尘等各类污染应采取有针对性防治措施。严格控制
施工活动范围,尽量减小施工作业面。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
临时建筑物,清理垃圾,避免施工作业污染环境。
2海上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
影响范围。
3加强施工及运营期间船舶管理,避免船舶污损溢油事故。
施工船舶产生的固液废弃物应收集后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在岸
上处置,禁止直接排放入海。
4施工期应规避主要经济鱼类产卵季节及鸟类迁徙集群
的高峰期,减轻施工作业影响生态环境。
三建设单位应编制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应急预案并报我局
备案。
四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
制度,环保设施未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
用。
五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书中生态补偿与修复措施,确
保遭受影响的生态环境和生态功能得到恢复。
六工程在建设运行中产生不符合报告书情形的,建
设单位应及时组织环境影响后评价,根据评价结论采取改进措施,
并将相关情况报我局。
七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
用的生产工艺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我局核准。
八该项目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由上海海警局负责,建设单位
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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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略) 人民政府关于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
使行政复议职责的通告沪府发* 号及行政复议体制改
革要求,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
六个月内向上海 (略) 提起行政诉讼。
十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应
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 年 9 月 4 日
抄送: 上海 (略) 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崇明区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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