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庄浪县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庄浪县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庄浪县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迎检工作方案
为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 (略) 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各项工作,根据全国爱卫会《 (略) 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年版)和《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优化人居环境为核心,围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和医疗卫生服务等重点工作,全县动员,城乡联动,充分发动群众,调动一切力量,强化部门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突出薄弱环节,抓重点、治难点,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明确要求,动员全县各方力量积极投入复审迎检。
二、基本原则
在开展复审迎检过程中,各单位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在其位、谋其政,严格按照确定的分工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扎实工作。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确定任务目标,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坚持明确职责,协同配合的原则。各单位要针对迎检方案作进一步任务细化和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各责任部门要主动承担责任,跨前一步;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配合,积极行动。
3.坚持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的原则,要加强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创卫,提高居民群众对复审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做到人人动手,清洁家园,形成同创共建的良好局面。
4.坚持全面推进,聚焦重点的原则。按照评价指标要求,推进复审各方面工作迈上新台阶。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任务,争取在短期内取得突破。
二、主要任务
(一)市容环境、交通秩序提档升级
1.排查、修缮破损路面、人行道、路沿石、下水井盖、路灯, (略) 主次干道和大街小巷路面、人行道平坦,路沿石完整,下水井盖、路灯完好整洁;建筑工地管理到位,环境卫生整洁,出入口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清洗出入车辆轮胎,杜绝带泥上路。(责任单位:县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2.排查清理建成区范围内所有的背街小巷、城中村、城边村、居民小区、公路沿线、待建工地、废旧厂房、无人管理场地的垃圾死角;加强清扫和保洁工作;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定时清洗、消毒和灭蝇;清除小广告、污泥、杂物;粉刷美化墙壁。(责任单位:县执法局、城市社区、水洛镇、南坪镇、良邑镇、朱店镇)
3.加强对门 (略) 立面管控,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规范设置门头牌匾。(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执法局)
4.加强对车辆秩序的整治,重点街道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不间断巡查,确保各路段车辆停放整齐;对护栏、岗亭、标志标识杆等交通设施定期擦洗保洁。(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县交运局)
5.保持公园、绿地、绿化带、水面及周边环境整洁。(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6.加强流浪犬及宠物的管理。(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7.对空中各类凌乱老化管线进行整理,对破损老旧电表箱进行更新并保持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县执法局、县电力局、县工信局、县电信局、联合公司、移动公司)
8.公交站牌、候车亭、公示栏、广告橱窗、广告牌保持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县执法局、县交运局)
(二) (略) 场规范化整治
1. (略) 场整治要求: (略) ,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管理、保洁人员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标志,随时在岗);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为水冲式且有专人管理,垃圾收集容器密闭干净,每天清洗、消毒、灭蝇;有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并公示农药现场检测情况;经营食品的摊位亮证规范经营;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 (略) 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设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宣传专栏。
1.加强中心城区盛世年华购物广场、世纪华联购物中心、 (略) 等便民商超管理力度,确保商超设施完好、环境卫生整洁、库房规范有序、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得力。对中心城 (略) 场、再就业中心、 (略) 场、紫荆商场、中天商贸城、五限极建材 (略) 场进行对标整治提升, (略) 场商业运营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 (略) 场日常管理,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得力。(责任单位:水洛镇、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执法局)
2.集中整治“十乱”现象(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扯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取缔店外经营和 (略) 场,做到“ (略) ,坐商归店”。临时 (略) (略) ,要规范管理,做到“摊走地净”。(责任单位:县执法局、县公安局、各单位)
(三)环境保护规范化
1.食堂、饭店按标准使用清洁燃料,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设备。(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严格管控工地、商店、汽车喇叭等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
(四)“六小场所”整治全覆盖
做好公共场所特别是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的提档升级管理,实现量化分级管理全覆盖,要求“门外、门内”同时达标。
“门外”达标要求:(1)橱窗玻璃无任何粘贴物,干净整洁;(2)围墙、瓷砖、台阶、空调架、卷闸门、门头牌匾等干净整洁;(3)电子显示屏增加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宣传内容。
“门内”达标要求:(1)经营门店证照齐全,商品摆放整齐;(2)从业人员统一着装,个人卫生良好;(3)环卫、消毒设施齐全,环境卫生良好;(4)“四害”防制设施到位:门安帘,窗安纱,下水道安篦子,安装灭蝇灯和挡鼠板;(5)大中型经营场所设置健教宣传栏;(6)所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标识,无烟灰缸。
1.餐饮店、食品店、 (略) 等公共场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2.网吧、歌舞厅、台球厅、 (略) 等娱乐场所;(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3.宾馆旅店、美容美发店等“四小”行业;(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4.店外环境整治。(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五)老旧小区和机关单位达标整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水洛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牵头。有物业的小区,由物业单位整治,县执法局及社区负责督促;无物业的小区,由所在社区负责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居民小区、机关单位、窗口单位整治要求:(1)清理卫生死角,重点是楼道内、自行车棚、地下室、阳台下方;(2)彻底清理小广告;(3)设置果皮箱、垃圾桶、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并做好消毒、灭蝇、保洁工作;(4) (略) 、移动运营商整治空中管线;(5)设置“毒饵盒”,做好常年灭鼠工作;(6)增加爱国卫生宣传内容和健康教育宣传栏;(7)机关单位、窗口单位有明显禁烟标志,无烟灰缸,并有专人劝阻吸烟。(责任单位: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执法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爱卫办、各机关单位)
(六)病媒生物防制全覆盖
1.病媒生物防制全覆盖。整治要求:(1)所涉及到的公共场所清理垃圾、积水、死蟑螂,消灭蚊蝇孳生地;(2)定期做好集中消杀;(3)“门安帘、窗安纱、下水道安篦子”,按标准安装灭蝇灯等防蚊蝇设施和挡鼠板、毒饵盒等防鼠设施。
重点区域:
(1)垃圾池、果皮箱、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2)医院、诊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3)公园绿地、水体;(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4)居民小区、背街小巷;(责任单位:城市社区管委会、水洛镇)
(5) (略) 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水洛镇)
(6)建筑工地;(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7)下水井口;(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8)集体食堂、小饭店;(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0)宾馆、浴池、美容美发店;(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11)娱乐场所.(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七)健康教育、控烟工作、爱卫组织机构全覆盖
中小学、医院、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做好相关群体的健康教育工作,要求:有计划、方案、培训教材、培训记录、答卷、版面、总结。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汽车站、医院、学校、公园、广场等重点场所设置健康教育专栏、禁烟标识(无烟灰缸);做到健康教育专栏、禁烟标识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企事业单位)
(八)医疗机构达标整治
1.县直各医疗机构:
(1)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肠道门诊、发热门诊,并且保证有专人值守,资料健全且正常运行。
(2)有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根据不同季节及时更换内容,设有健教处方。
(3)门诊、病房、手术、治疗等室内摆设整洁,有禁烟标识,卫生设施齐全。
(4)医疗废物、医源性污水统一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有相关记录。
(5)病房、食堂做好灭蝇、灭蟑、灭鼠工作。
(6)院内环境优美,地面平整,排水畅通,无堆放积物,痰盂、果皮箱卫生设施齐全, (略) 范围内有散落烟头。
(7)厕所有专人负责,定期消毒,喷洒药物,保持清洁。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2.小诊所:
(1)相关许可证及健康证齐全。
(2)从业人员穿着统一服装,无污渍,干净整洁。
(3)医疗垃圾正确处理,从业人员对卫生知识有基本了解,操作流程规范。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九)宣传氛围营造
1.各单位要加大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宣传力度,以宣传 (略) 县城复审的重要意义和健康知识为重点,通过宣传栏、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倡议书等多种方式,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市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参与复审迎检工作, (略) 民的卫生意识和素质,营造人人知晓创卫,人人参与复审的良好氛围。
2.县卫健局负责做好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宣传教育和宣传标语的刷写和播放。并督促各社区、小区、汽车站、 (略) 场、城区学校、医疗单位、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更新健康教育专栏。县住建局负责做好县城区各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围墙外侧宣传标语的刷写。县交运局负责做好汽车客运站、公交车、出租车司乘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宣传标语的张贴和播放。县文旅局负责做好旅游景点、酒店,以及网吧、KTV等文化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宣传标语的张贴和播放。县教育局负责做好县城区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和宣传标语的张贴和播放。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县城区药店、餐饮企业、经营门店的宣传教育和宣传标语的张贴和播放。县商务局 (略) 及大型商业网点的宣传教育和宣传标语的张贴和播放。县执法局负责做好广场公园、临街商铺的宣传教育和宣传标语的张贴和播放。
四、工作要求
(一)注重实效,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迎检工作领导机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任务制,认真做好本单位和本辖区的复审迎检工作,切实做到任务明、责任清、措施实。
(二)尽责作为,全面完成复审工作任务指标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细化复审迎检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顺利通过复审。
(三)加强督查,切实强化薄弱环节的整改。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对照复审评价标准,狠抓薄弱环节,狠抓督查整改。县创卫办要加强国家卫生县城复审任务落实的督导检查工作,加强考核和责任追究,督促各单位落实各项职责任务,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县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水平。
(四)广泛宣传,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的氛围营造和宣传工作。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和引导作用,通过多种途径,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墙报等传统媒介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大力宣传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知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 (略) 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全县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庄浪县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迎检工作方案
为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 (略) 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各项工作,根据全国爱卫会《 (略) 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年版)和《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优化人居环境为核心,围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和医疗卫生服务等重点工作,全县动员,城乡联动,充分发动群众,调动一切力量,强化部门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突出薄弱环节,抓重点、治难点,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明确要求,动员全县各方力量积极投入复审迎检。
二、基本原则
在开展复审迎检过程中,各单位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在其位、谋其政,严格按照确定的分工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扎实工作。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确定任务目标,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坚持明确职责,协同配合的原则。各单位要针对迎检方案作进一步任务细化和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各责任部门要主动承担责任,跨前一步;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配合,积极行动。
3.坚持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的原则,要加强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创卫,提高居民群众对复审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做到人人动手,清洁家园,形成同创共建的良好局面。
4.坚持全面推进,聚焦重点的原则。按照评价指标要求,推进复审各方面工作迈上新台阶。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任务,争取在短期内取得突破。
二、主要任务
(一)市容环境、交通秩序提档升级
1.排查、修缮破损路面、人行道、路沿石、下水井盖、路灯, (略) 主次干道和大街小巷路面、人行道平坦,路沿石完整,下水井盖、路灯完好整洁;建筑工地管理到位,环境卫生整洁,出入口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清洗出入车辆轮胎,杜绝带泥上路。(责任单位:县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2.排查清理建成区范围内所有的背街小巷、城中村、城边村、居民小区、公路沿线、待建工地、废旧厂房、无人管理场地的垃圾死角;加强清扫和保洁工作;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定时清洗、消毒和灭蝇;清除小广告、污泥、杂物;粉刷美化墙壁。(责任单位:县执法局、城市社区、水洛镇、南坪镇、良邑镇、朱店镇)
3.加强对门 (略) 立面管控,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规范设置门头牌匾。(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执法局)
4.加强对车辆秩序的整治,重点街道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不间断巡查,确保各路段车辆停放整齐;对护栏、岗亭、标志标识杆等交通设施定期擦洗保洁。(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县交运局)
5.保持公园、绿地、绿化带、水面及周边环境整洁。(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6.加强流浪犬及宠物的管理。(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7.对空中各类凌乱老化管线进行整理,对破损老旧电表箱进行更新并保持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县执法局、县电力局、县工信局、县电信局、联合公司、移动公司)
8.公交站牌、候车亭、公示栏、广告橱窗、广告牌保持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县执法局、县交运局)
(二) (略) 场规范化整治
1. (略) 场整治要求: (略) ,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管理、保洁人员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标志,随时在岗);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为水冲式且有专人管理,垃圾收集容器密闭干净,每天清洗、消毒、灭蝇;有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并公示农药现场检测情况;经营食品的摊位亮证规范经营;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 (略) 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设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宣传专栏。
1.加强中心城区盛世年华购物广场、世纪华联购物中心、 (略) 等便民商超管理力度,确保商超设施完好、环境卫生整洁、库房规范有序、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得力。对中心城 (略) 场、再就业中心、 (略) 场、紫荆商场、中天商贸城、五限极建材 (略) 场进行对标整治提升, (略) 场商业运营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 (略) 场日常管理,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得力。(责任单位:水洛镇、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执法局)
2.集中整治“十乱”现象(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扯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取缔店外经营和 (略) 场,做到“ (略) ,坐商归店”。临时 (略) (略) ,要规范管理,做到“摊走地净”。(责任单位:县执法局、县公安局、各单位)
(三)环境保护规范化
1.食堂、饭店按标准使用清洁燃料,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设备。(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严格管控工地、商店、汽车喇叭等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
(四)“六小场所”整治全覆盖
做好公共场所特别是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的提档升级管理,实现量化分级管理全覆盖,要求“门外、门内”同时达标。
“门外”达标要求:(1)橱窗玻璃无任何粘贴物,干净整洁;(2)围墙、瓷砖、台阶、空调架、卷闸门、门头牌匾等干净整洁;(3)电子显示屏增加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宣传内容。
“门内”达标要求:(1)经营门店证照齐全,商品摆放整齐;(2)从业人员统一着装,个人卫生良好;(3)环卫、消毒设施齐全,环境卫生良好;(4)“四害”防制设施到位:门安帘,窗安纱,下水道安篦子,安装灭蝇灯和挡鼠板;(5)大中型经营场所设置健教宣传栏;(6)所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标识,无烟灰缸。
1.餐饮店、食品店、 (略) 等公共场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2.网吧、歌舞厅、台球厅、 (略) 等娱乐场所;(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3.宾馆旅店、美容美发店等“四小”行业;(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4.店外环境整治。(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五)老旧小区和机关单位达标整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水洛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牵头。有物业的小区,由物业单位整治,县执法局及社区负责督促;无物业的小区,由所在社区负责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居民小区、机关单位、窗口单位整治要求:(1)清理卫生死角,重点是楼道内、自行车棚、地下室、阳台下方;(2)彻底清理小广告;(3)设置果皮箱、垃圾桶、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并做好消毒、灭蝇、保洁工作;(4) (略) 、移动运营商整治空中管线;(5)设置“毒饵盒”,做好常年灭鼠工作;(6)增加爱国卫生宣传内容和健康教育宣传栏;(7)机关单位、窗口单位有明显禁烟标志,无烟灰缸,并有专人劝阻吸烟。(责任单位: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执法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爱卫办、各机关单位)
(六)病媒生物防制全覆盖
1.病媒生物防制全覆盖。整治要求:(1)所涉及到的公共场所清理垃圾、积水、死蟑螂,消灭蚊蝇孳生地;(2)定期做好集中消杀;(3)“门安帘、窗安纱、下水道安篦子”,按标准安装灭蝇灯等防蚊蝇设施和挡鼠板、毒饵盒等防鼠设施。
重点区域:
(1)垃圾池、果皮箱、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2)医院、诊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3)公园绿地、水体;(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4)居民小区、背街小巷;(责任单位:城市社区管委会、水洛镇)
(5) (略) 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水洛镇)
(6)建筑工地;(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7)下水井口;(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8)集体食堂、小饭店;(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0)宾馆、浴池、美容美发店;(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11)娱乐场所.(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七)健康教育、控烟工作、爱卫组织机构全覆盖
中小学、医院、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做好相关群体的健康教育工作,要求:有计划、方案、培训教材、培训记录、答卷、版面、总结。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汽车站、医院、学校、公园、广场等重点场所设置健康教育专栏、禁烟标识(无烟灰缸);做到健康教育专栏、禁烟标识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企事业单位)
(八)医疗机构达标整治
1.县直各医疗机构:
(1)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肠道门诊、发热门诊,并且保证有专人值守,资料健全且正常运行。
(2)有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根据不同季节及时更换内容,设有健教处方。
(3)门诊、病房、手术、治疗等室内摆设整洁,有禁烟标识,卫生设施齐全。
(4)医疗废物、医源性污水统一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有相关记录。
(5)病房、食堂做好灭蝇、灭蟑、灭鼠工作。
(6)院内环境优美,地面平整,排水畅通,无堆放积物,痰盂、果皮箱卫生设施齐全, (略) 范围内有散落烟头。
(7)厕所有专人负责,定期消毒,喷洒药物,保持清洁。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2.小诊所:
(1)相关许可证及健康证齐全。
(2)从业人员穿着统一服装,无污渍,干净整洁。
(3)医疗垃圾正确处理,从业人员对卫生知识有基本了解,操作流程规范。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九)宣传氛围营造
1.各单位要加大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宣传力度,以宣传 (略) 县城复审的重要意义和健康知识为重点,通过宣传栏、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倡议书等多种方式,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市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参与复审迎检工作, (略) 民的卫生意识和素质,营造人人知晓创卫,人人参与复审的良好氛围。
2.县卫健局负责做好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宣传教育和宣传标语的刷写和播放。并督促各社区、小区、汽车站、 (略) 场、城区学校、医疗单位、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更新健康教育专栏。县住建局负责做好县城区各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围墙外侧宣传标语的刷写。县交运局负责做好汽车客运站、公交车、出租车司乘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宣传标语的张贴和播放。县文旅局负责做好旅游景点、酒店,以及网吧、KTV等文化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宣传标语的张贴和播放。县教育局负责做好县城区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和宣传标语的张贴和播放。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县城区药店、餐饮企业、经营门店的宣传教育和宣传标语的张贴和播放。县商务局 (略) 及大型商业网点的宣传教育和宣传标语的张贴和播放。县执法局负责做好广场公园、临街商铺的宣传教育和宣传标语的张贴和播放。
四、工作要求
(一)注重实效,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迎检工作领导机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任务制,认真做好本单位和本辖区的复审迎检工作,切实做到任务明、责任清、措施实。
(二)尽责作为,全面完成复审工作任务指标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细化复审迎检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顺利通过复审。
(三)加强督查,切实强化薄弱环节的整改。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对照复审评价标准,狠抓薄弱环节,狠抓督查整改。县创卫办要加强国家卫生县城复审任务落实的督导检查工作,加强考核和责任追究,督促各单位落实各项职责任务,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县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水平。
(四)广泛宣传,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的氛围营造和宣传工作。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和引导作用,通过多种途径,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墙报等传统媒介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大力宣传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知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 (略) 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全县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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