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关于对广州一诺防锈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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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关于对广州一诺防锈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州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9月 04日至 2023年09月0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桥街德胜路39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 (略) 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番禺区

建设单位

广州 (略)

项目概况

广州 (略) 新建项 (略) 番禺区沙头街丽骏路29号之1,申报内容为年产防锈油320吨、防锈纸410吨。该项目占地面积227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73.8平方米,主要建筑物为1栋单层厂房;主要设备有缓蚀剂搅拌罐4个、纯水机1台、凃水一体机2套、淋膜机1套、防锈油搅拌釜5套等;员工21名,内部不安排食宿。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反冲 (略) 政集污管网,送前锋净水厂集中处理。项目设置废水总排口1个。
(二)项目应严格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各项控制要求。淋膜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涂布和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水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加热和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水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废气分别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设置废气排放口3个。
加强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监控,确保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收集和净化处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生产车间,高噪声源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定期检修设备。
(四)废活性炭、清洗废液、喷淋废液、含防锈油抹布及手套、废包装容器等属于危险废物的须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专用贮存场所存放并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理。
(五)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事故应急池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广州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9月 04日至 2023年09月0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桥街德胜路39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 (略) 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番禺区

建设单位

广州 (略)

项目概况

广州 (略) 新建项 (略) 番禺区沙头街丽骏路29号之1,申报内容为年产防锈油320吨、防锈纸410吨。该项目占地面积227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73.8平方米,主要建筑物为1栋单层厂房;主要设备有缓蚀剂搅拌罐4个、纯水机1台、凃水一体机2套、淋膜机1套、防锈油搅拌釜5套等;员工21名,内部不安排食宿。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反冲 (略) 政集污管网,送前锋净水厂集中处理。项目设置废水总排口1个。
(二)项目应严格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各项控制要求。淋膜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涂布和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水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加热和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水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废气分别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设置废气排放口3个。
加强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监控,确保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收集和净化处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生产车间,高噪声源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定期检修设备。
(四)废活性炭、清洗废液、喷淋废液、含防锈油抹布及手套、废包装容器等属于危险废物的须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专用贮存场所存放并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理。
(五)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事故应急池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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