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元本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清洗类产品研发新建项目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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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元本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清洗类产品研发新建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7月委托 (略) 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3年9月2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 (略) 投资500万元,租赁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50号C312室,建设“苏州 (略) 清洗类产品研发新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全厂年研发清洗类产品200kg。项目于2022年8月4日通过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苏园行审备〔2022〕806号、项目代码:2101-*-89-01-*)。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苏州 (略) 于2023年1 (略) 宏宇 (略) 编制了《苏州 (略) 清洗类产品研发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3月21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H*。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3年3月开工建设,2023年6月竣工建成,2023年6月开始调试。2023年5月取得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MA20WJHT2T001X)。

验收工作的开展:苏州 (略) 于2023年7月对其建成运行“苏州 (略) 清洗类产品研发新建项目”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并于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25日委托 (略) 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最终苏州 (略) 相关技术人员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气监测结果

项目废气主要为实验过程产生非*烷总烃,废气经“密闭通风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设备非*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44.1~57.1%。

核算非*烷总烃的年排放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FQ-001有组织排放的非*烧总经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标准;实验室门外lm处非*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 32/4041-2021)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标准。

2、废水监测结果

(略) 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实验废水不外排,仅为生活污水和制纯浓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后排入吴淞江。

本项目生活污水和外排纯水制造浓水与其他厂房污水合流,无独立排放口,未进行监测。

3、噪声监测结果

项目声源主要为超声波清洗仪、恒温水浴锅、小型磁力搅拌器、超纯水机、液相离子色谱仪、风机、通风橱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噪声源经建筑物衰减后排放,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四周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实验废液、废耗材、废包装桶(瓶)、实验样本和废活性炭委托均淮安 (略) 处理处置处置;生活垃 (略) 物业负责统一清运。

项目建有6m2危废仓库,仓库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并签有危废处置和固废垃圾处置协议及危废转移联单。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类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固体废物“零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 (略)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50号C312室

联系人:陈林梅

联系电话:*

邮编:*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 (略) 清洗类产品研发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期: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29日

元本验收报告.pdf

意见+签到.pdf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7月委托 (略) 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3年9月2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 (略) 投资500万元,租赁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50号C312室,建设“苏州 (略) 清洗类产品研发新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全厂年研发清洗类产品200kg。项目于2022年8月4日通过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苏园行审备〔2022〕806号、项目代码:2101-*-89-01-*)。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苏州 (略) 于2023年1 (略) 宏宇 (略) 编制了《苏州 (略) 清洗类产品研发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3月21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H*。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3年3月开工建设,2023年6月竣工建成,2023年6月开始调试。2023年5月取得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MA20WJHT2T001X)。

验收工作的开展:苏州 (略) 于2023年7月对其建成运行“苏州 (略) 清洗类产品研发新建项目”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并于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25日委托 (略) 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最终苏州 (略) 相关技术人员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气监测结果

项目废气主要为实验过程产生非*烷总烃,废气经“密闭通风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设备非*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44.1~57.1%。

核算非*烷总烃的年排放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FQ-001有组织排放的非*烧总经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标准;实验室门外lm处非*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 32/4041-2021)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标准。

2、废水监测结果

(略) 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实验废水不外排,仅为生活污水和制纯浓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后排入吴淞江。

本项目生活污水和外排纯水制造浓水与其他厂房污水合流,无独立排放口,未进行监测。

3、噪声监测结果

项目声源主要为超声波清洗仪、恒温水浴锅、小型磁力搅拌器、超纯水机、液相离子色谱仪、风机、通风橱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噪声源经建筑物衰减后排放,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四周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实验废液、废耗材、废包装桶(瓶)、实验样本和废活性炭委托均淮安 (略) 处理处置处置;生活垃 (略) 物业负责统一清运。

项目建有6m2危废仓库,仓库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并签有危废处置和固废垃圾处置协议及危废转移联单。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类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固体废物“零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 (略)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50号C312室

联系人:陈林梅

联系电话:*

邮编:*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 (略) 清洗类产品研发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期: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29日

元本验收报告.pdf

意见+签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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