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新河镇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告
温岭市新河镇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告
(略) 新河镇XH*地块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告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略) 飞 (略) 向我局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 (略) 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地点为项目现场及局官方网站—— (略) 门户网站http://**.cn→站群导航→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及其他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到我局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76-*
联系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214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4日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略) 新河镇XH*地块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飞 (略) |
项目地址 | 新河镇中洋新村 |
用地面积 | 2508㎡ |
调整内容 | (略) (略) 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编号:XH*),现建设单位申 (略) 新河镇XH*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中的许可内容,具体调整如下:将总建筑面积2790平方米调整为2885.9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720平方米调整为2820.99平方米(其中车间2703.88平方米,物业管理经营用房32.88平方米,物业管理办公用房43.36平方米,配电房34.06平方米,地上地下共用檐廊3.51平方米,地下风井3.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0平方米调整为65平方米。 |
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pdf
(略) 新河镇XH*地块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告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略) 飞 (略) 向我局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 (略) 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地点为项目现场及局官方网站—— (略) 门户网站http://**.cn→站群导航→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及其他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到我局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76-*
联系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214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4日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略) 新河镇XH*地块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飞 (略) |
项目地址 | 新河镇中洋新村 |
用地面积 | 2508㎡ |
调整内容 | (略) (略) 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编号:XH*),现建设单位申 (略) 新河镇XH*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中的许可内容,具体调整如下:将总建筑面积2790平方米调整为2885.9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720平方米调整为2820.99平方米(其中车间2703.88平方米,物业管理经营用房32.88平方米,物业管理办公用房43.36平方米,配电房34.06平方米,地上地下共用檐廊3.51平方米,地下风井3.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0平方米调整为65平方米。 |
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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