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古德里奇航空技术天津有限公司飞机发动机装配回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古德里奇航空技术天津有限公司飞机发动机装配回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A区四楼行政审批局(*)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古德里奇航空技术(天津)有限公司飞机发动机装配回迁项目 | 古德里奇航空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空港经济区综合保税区宁航道15号 | 天津环 (略) | 将位于远航路38号的飞机发动机集成组装生产内容回迁到宁航道15号自有厂区内,对回迁后的飞机发动机集成组装生产线进行工艺调整,新增加少量清洁剂、胶、漆、润滑油类物质等用于产品局部清洁和辅助装配;对现有复合材料零部件生产工艺部分生产区域调整,拆除1个袋/涂脱模剂通风橱及对应排气筒,将现有3个通风橱整体移位至现状3#热压罐等待区,原2#封边固化间及对应排气筒DA007整体移位。项目建成后,年组装48架飞机发动机集成的产能维持不变。项目总投资32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9万元,占总投资的12%,主要用于废气治理、噪声污染防治、排污口规范化等。 | (一)项目运营期飞机发动机集成组装原辅料配制、接收检验、返工维修、发动机组件预组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配备的移动式活性炭过滤器收集净化后,车间内排放。厂房外非*烷总烃的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关限值要求;厂界处非*烷总烃、*苯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苯、*酸*酯、2-*酮、*酸*酯、臭气浓度的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限值要求,确保达标排放。 现状涂脱模剂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口收集后,经“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净化后的尾气经3根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其中,非*烷总烃、TRVOC、*苯与二*苯合计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限值要求。 (二)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经由废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张贵庄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 (三)合理布局噪声源,空压机等设备噪声源应落实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化设置,分类存放,防止二次污染;废纸箱、废木头、废塑料、废铁及未沾染的废劳保用品、报废配件等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胶、废漆、废油、废清洗溶剂、废铁桶、废铁罐、废活性炭、沾染废物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场所均须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五)落实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做好报告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开。 (六)在运营中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包括减产、限产、停产等在内的应急减排措施。 | - | 2023年9月4日-9月8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注: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党建工作部是保税区政务网站(http://**.cn)主管部门,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务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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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德里奇航空技术(天津)有限公司飞机发动机装配回迁项目 | 古德里奇航空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空港经济区综合保税区宁航道15号 | 天津环 (略) | 将位于远航路38号的飞机发动机集成组装生产内容回迁到宁航道15号自有厂区内,对回迁后的飞机发动机集成组装生产线进行工艺调整,新增加少量清洁剂、胶、漆、润滑油类物质等用于产品局部清洁和辅助装配;对现有复合材料零部件生产工艺部分生产区域调整,拆除1个袋/涂脱模剂通风橱及对应排气筒,将现有3个通风橱整体移位至现状3#热压罐等待区,原2#封边固化间及对应排气筒DA007整体移位。项目建成后,年组装48架飞机发动机集成的产能维持不变。项目总投资32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9万元,占总投资的12%,主要用于废气治理、噪声污染防治、排污口规范化等。 | (一)项目运营期飞机发动机集成组装原辅料配制、接收检验、返工维修、发动机组件预组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配备的移动式活性炭过滤器收集净化后,车间内排放。厂房外非*烷总烃的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关限值要求;厂界处非*烷总烃、*苯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苯、*酸*酯、2-*酮、*酸*酯、臭气浓度的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限值要求,确保达标排放。 现状涂脱模剂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口收集后,经“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净化后的尾气经3根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其中,非*烷总烃、TRVOC、*苯与二*苯合计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限值要求。 (二)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经由废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张贵庄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 (三)合理布局噪声源,空压机等设备噪声源应落实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化设置,分类存放,防止二次污染;废纸箱、废木头、废塑料、废铁及未沾染的废劳保用品、报废配件等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胶、废漆、废油、废清洗溶剂、废铁桶、废铁罐、废活性炭、沾染废物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场所均须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五)落实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做好报告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开。 (六)在运营中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包括减产、限产、停产等在内的应急减排措施。 | - | 2023年9月4日-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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