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信息化、设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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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信息化、设备项目

(略) 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关于报审珠海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信息化、设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本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可合并报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事前绩效评估审核通过, (略) 政府性资金信息化类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专责小组办公室通过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意见及相关补充说明文件,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 (略) 有关政策要求,项目建成后有 (略) 院前急救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重大突发事件重要决策所需的信息需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事前绩效评估审核,该项目建设是必要的,项目方案可行,我局同意建设珠海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信息化、设备项目。(项目代码:2212-*-04-04-*)
二、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梅华西路与迎宾北路 (略) 民服务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大楼内。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机房建设、数据中心建设、智能化系统建设、智慧急救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120指挥调度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融合通信平台建设、商用密码应用建设等内容。
三、该项目总投资估算控制在2534.58万元内,其中建设费用2345.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89.54万元,预备费0万元。 (略) 政府统筹安排。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请项目主管部门在设计优化过程中,优先考虑采用国内成熟、国际领先的国产软、硬件,满足信息安全保密要求,严格控制投资成本。
本文有效期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超出时限未开工项目需重新申请。

(略) 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关于报审珠海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信息化、设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本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可合并报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事前绩效评估审核通过, (略) 政府性资金信息化类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专责小组办公室通过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意见及相关补充说明文件,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 (略) 有关政策要求,项目建成后有 (略) 院前急救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重大突发事件重要决策所需的信息需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事前绩效评估审核,该项目建设是必要的,项目方案可行,我局同意建设珠海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信息化、设备项目。(项目代码:2212-*-04-04-*)
二、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梅华西路与迎宾北路 (略) 民服务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大楼内。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机房建设、数据中心建设、智能化系统建设、智慧急救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120指挥调度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融合通信平台建设、商用密码应用建设等内容。
三、该项目总投资估算控制在2534.58万元内,其中建设费用2345.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89.54万元,预备费0万元。 (略) 政府统筹安排。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请项目主管部门在设计优化过程中,优先考虑采用国内成熟、国际领先的国产软、硬件,满足信息安全保密要求,严格控制投资成本。
本文有效期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超出时限未开工项目需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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