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智慧教育创意产业科技园项目规划许可变更批前公示
博雅智慧教育创意产业科技园项目规划许可变更批前公示
索 引 号: | *MB*R/2023-76758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示公告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9-0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博雅智慧教育创意产业科技园项目规划许可变更批前公示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示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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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3日
批前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如您对该规划项目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邮寄、电子邮件或者传真至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地址:南京江北新区滨江大道292号 邮编:*
邮箱:*@*63.com 传真:025-*
一、项目概况
本项 (略) (略) 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华创路与团结路交叉口。用地东至华创路,西至云环路,南至云政街,北邻团结河。用地面积为22608.18平方米(具体范围以用地红线为准)。该地块于2020年3月1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号。用地性质为:B29a科研设计用地,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1万平方米,容积率R≤3.5,高度H≤100米,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
现建设单位因招商运营发展对项目设计进行局部优化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A)总平面调整:
1、地上非机动车位取消,绿地范围调整,绿地率由30%调整为30.24%;所有地上非机动车位移至地下夹层,非机动车位数由1521调整至1310,满足规划指标要求;
2、东北侧B区出入口增设雨棚;
3、中庭钢结构开洞造型取消;
B)单体平面调整:
1、一、二层25-27轴交G-M轴、2-4轴交1/A-E轴幕墙外扩;
2、二层7-8轴交E-F轴增加楼梯间屋顶;
3、三层5-7轴交H-L轴和22-24轴交A-D轴屋面采光顶数量由1个增加为2个,屋面采光顶造型相应调整;
4、四层10-13轴交G-H轴、14-17轴交D-E轴取消花池,栏杆位置调整;
5、十层电梯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及设备用房取消,十一层增加设备用房;
C)单体立面调整:
立面根据平面调整,立面取消花池绿化;
变更后总建筑面积增加约494.66平方米,由*.42平方米增加至*.08平方米。
变更后各项指标符合设计要点,并满足规划法则规范要求。
(略) 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如有意见者,请向我局反映。
二、建设单位
南京 (略) 、江苏 (略)
三、公示方式
1、项目建设现场
2、南 (略) 民中心四楼规划展览馆
3、南京江北新区官网
索 引 号: | *MB*R/2023-76758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示公告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9-0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博雅智慧教育创意产业科技园项目规划许可变更批前公示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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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3日
批前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如您对该规划项目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邮寄、电子邮件或者传真至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地址:南京江北新区滨江大道292号 邮编:*
邮箱:*@*63.com 传真:025-*
一、项目概况
本项 (略) (略) 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华创路与团结路交叉口。用地东至华创路,西至云环路,南至云政街,北邻团结河。用地面积为22608.18平方米(具体范围以用地红线为准)。该地块于2020年3月1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号。用地性质为:B29a科研设计用地,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1万平方米,容积率R≤3.5,高度H≤100米,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
现建设单位因招商运营发展对项目设计进行局部优化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A)总平面调整:
1、地上非机动车位取消,绿地范围调整,绿地率由30%调整为30.24%;所有地上非机动车位移至地下夹层,非机动车位数由1521调整至1310,满足规划指标要求;
2、东北侧B区出入口增设雨棚;
3、中庭钢结构开洞造型取消;
B)单体平面调整:
1、一、二层25-27轴交G-M轴、2-4轴交1/A-E轴幕墙外扩;
2、二层7-8轴交E-F轴增加楼梯间屋顶;
3、三层5-7轴交H-L轴和22-24轴交A-D轴屋面采光顶数量由1个增加为2个,屋面采光顶造型相应调整;
4、四层10-13轴交G-H轴、14-17轴交D-E轴取消花池,栏杆位置调整;
5、十层电梯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及设备用房取消,十一层增加设备用房;
C)单体立面调整:
立面根据平面调整,立面取消花池绿化;
变更后总建筑面积增加约494.66平方米,由*.42平方米增加至*.08平方米。
变更后各项指标符合设计要点,并满足规划法则规范要求。
(略) 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如有意见者,请向我局反映。
二、建设单位
南京 (略) 、江苏 (略)
三、公示方式
1、项目建设现场
2、南 (略) 民中心四楼规划展览馆
3、南京江北新区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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