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心县豫海镇永安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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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心县豫海镇永安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 */2023-00492 发文时间 2023-07-31
发布机构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同心县豫海镇永安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同心县豫海镇永安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同心县豫海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同心县豫海镇永安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请示》(项目代码2307-*-04-01-*)收悉,根据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年6月5日第13次)的要求,现就同心县豫海镇永安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了健全豫海镇永安社区组织体系,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增强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改善周边居民生活质量,同意你单位建设同心县豫海镇永安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对现有照明及弱电、卫生间、暖气进行改造;对门窗维修改造及室内粉刷等。

三、项目建设地点:同心县豫海镇长征西街。

四、建设年限:2023年7月—2023年11月。

五、请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行建设管理。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9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4.4万元,其他费用3.88万元,预备费4.22万元。资金来源:由县财政筹措。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建设,不得调整建设内容与投资。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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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心县豫海镇永安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同心县豫海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同心县豫海镇永安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请示》(项目代码2307-*-04-01-*)收悉,根据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年6月5日第13次)的要求,现就同心县豫海镇永安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了健全豫海镇永安社区组织体系,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增强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改善周边居民生活质量,同意你单位建设同心县豫海镇永安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对现有照明及弱电、卫生间、暖气进行改造;对门窗维修改造及室内粉刷等。

三、项目建设地点:同心县豫海镇长征西街。

四、建设年限:2023年7月—2023年11月。

五、请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行建设管理。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9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4.4万元,其他费用3.88万元,预备费4.22万元。资金来源:由县财政筹措。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建设,不得调整建设内容与投资。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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