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南围海堤灾后重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高新区南围海堤灾后重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高新区南围海堤灾后重建工程
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且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我司因此在此公告《高新区南围海堤灾后重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28日。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高新区南围海堤灾后重建工程
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南围片区
建设单位:珠海交通集团 (略)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程建设主要包括南围海堤维修加固及重建东岸、南围水闸,加固海堤1846m。堤顶防汛抢 (略) 政道路,道 (略) 次干路,双向两车道和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为主线40km/h;重建南围水闸采用液压闸门挡水,净宽 48m,设8孔,单孔净宽6m,设计过闸流量351m3/s;新建东岸水闸采用液压闸门挡水,净宽18m,设3孔,单孔净宽6m,设计过闸流量110m3/s;包括海堤加固工程、新建水闸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安监工程、管线工程等。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环保机构、人员及职责:由工程部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环保管理工作。与环保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协调沟通,负责环保方案具体执行与环保措施落实工作。
施工期环保管理制度:有。
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环保设施已落实。
固体废弃物管理检查: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运至指定地点存放;生活垃圾已分类收集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噪声:已落实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组合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无进行夜间施工;运营期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机动车通行,加强交通管理,规定车速范围,进行道路绿化,及时清扫路面,防止固体废物随风飞扬造成大气污染。
废水:各施工段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
废气: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区域的粉尘,项目落实了洒水防尘、蓬布覆盖等扬尘污染措施,对大气暂未造成明显污染。
四、结论与建议
建设项目执行了有关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配套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噪声、废水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五、相关资料查阅方式
可向以下联系方式了解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详细内容:
建设单位:珠海交通集团 (略)
地址: (略) 香洲区人民西路963号
联系人:桂工电话:*
编制单位:广东奥 (略)
地址: (略) 香洲区紫荆路262号宏策商业大厦2楼
联系人:陈工电话:*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在本项目可能引起影响的范围内进行。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向以上联系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期限: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28日内向以上联系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高新区南围海堤灾后重建工程
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且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我司因此在此公告《高新区南围海堤灾后重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28日。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高新区南围海堤灾后重建工程
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南围片区
建设单位:珠海交通集团 (略)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程建设主要包括南围海堤维修加固及重建东岸、南围水闸,加固海堤1846m。堤顶防汛抢 (略) 政道路,道 (略) 次干路,双向两车道和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为主线40km/h;重建南围水闸采用液压闸门挡水,净宽 48m,设8孔,单孔净宽6m,设计过闸流量351m3/s;新建东岸水闸采用液压闸门挡水,净宽18m,设3孔,单孔净宽6m,设计过闸流量110m3/s;包括海堤加固工程、新建水闸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安监工程、管线工程等。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环保机构、人员及职责:由工程部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环保管理工作。与环保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协调沟通,负责环保方案具体执行与环保措施落实工作。
施工期环保管理制度:有。
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环保设施已落实。
固体废弃物管理检查: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运至指定地点存放;生活垃圾已分类收集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噪声:已落实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组合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无进行夜间施工;运营期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机动车通行,加强交通管理,规定车速范围,进行道路绿化,及时清扫路面,防止固体废物随风飞扬造成大气污染。
废水:各施工段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
废气: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区域的粉尘,项目落实了洒水防尘、蓬布覆盖等扬尘污染措施,对大气暂未造成明显污染。
四、结论与建议
建设项目执行了有关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配套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噪声、废水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五、相关资料查阅方式
可向以下联系方式了解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详细内容:
建设单位:珠海交通集团 (略)
地址: (略) 香洲区人民西路963号
联系人:桂工电话:*
编制单位:广东奥 (略)
地址: (略) 香洲区紫荆路262号宏策商业大厦2楼
联系人:陈工电话:*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在本项目可能引起影响的范围内进行。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向以上联系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期限: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28日内向以上联系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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