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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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

仙游县社硎乡和菜溪乡交界处

(略) (略)

(略) 水利水电勘 (略)

项目建设 4台单机容量为35 万千瓦的可逆式水泵水轮发电机机组,总装机容量 140 万千瓦。电站枢纽工程主要包括上水库、下水库、输水发电系统、开关站和永久道路等。上水库位于仙游县社硼乡田利村西南方向约700 米处大度溪上,总库容 691 万立方米,调节库容 625 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 858.0米,死水位 824.0米;下水库位于仙水溪干流九仙溪三级电站坝址、厂址之间,总库容 865 万立方米,调节库容 688 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 259.0米,死水位 234.0米。项目总投资*.79万元,环保投资16096.37万元。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运行期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措施。为确保下游河道最小生态环境用水的要求和维护河流的自净能力,要求工程蓄水初期和运行期,上水库下泄生态流量0.0024m3/s、下水库下泄生态流量为0.194m3/s。本工程沿上水库库岸布置环库道路,环库道路岸坡侧设有排水沟收集汇水后,排向下游。下水库在泄洪放空洞出口处设置生态放水管,通过闸阀开启或控制开度进行流量调节,同步建设坝下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

(2)施工期注意施工场地的维护,如采用专用装置收集处理滴漏的机油等。施工车辆、机械的洗涤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砂石料冲洗废水、混凝土系统冲洗废水、基坑排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和生活污水成套处理设施处理后场地绿化或林地浇灌。

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1)输水隧洞漏水的洞段及时进行封堵,采用注浆、灌浆等工程措施进行防漏处理。坝址采取帷幕灌浆后,不存在坝基渗漏对水库下游地下水位的影响问题。

(2)施工期将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本系统、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道路降尘、洒水绿化等,可杜绝污废水的渗透,从而保障地下水水质不受影响。

三、生态保护措施

(1)*生生态:工程施工结束后在施工临时占地区及中转料场两侧,除为了防止水土流失而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外,还应从恢复和提高其生态、景观功能的角度出发,实施生态恢复措施。

(2)水生生态:优化施工时段,确定适宜的施工区并合理安排工序,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施工作业面和施工时间,以减少水体扰动范围和扰动时间,减轻对水生生物的影响。注意离水体较近的工程施工对水体产生的扰动,大范围施工或高强度施工,尽量避开4~6月鱼类的产卵繁殖时间,减少对鱼类活动的影响。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在所有工地道路和施工现场定期洒水,保持工地有一定的湿度。砂石料与混凝土系统采用全封闭式砂石生产系统,主要生产车间设置布袋除尘系统,制砂生产过程中保证除尘装置正常运行。施工期间,应在物料、渣土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或用苫布遮盖严实。转存场、表土堆存场等场地物料存放尽量平整,勤洒水,做好遮挡覆盖。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的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尽量缩短高噪声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砂石料加工系统、混凝土拌和系统等振动大的设备应配备、使用减振坐垫和隔声装置,以降低噪声源的声级强度;施工中加强各种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如使用润滑油等;做好机械设备使用前的检修,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运行时可减少噪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控制夜间施工,尽量避免高噪声施工活动在夜间(22:00~6:00)进行,尤其是爆破等施工活动;施工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段时要减速,将车速控制在20km/h以内,禁鸣喇叭。加强道路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降低机动车辆行驶时的振动噪声。

六、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施工过程中生活垃圾要用垃圾箱收集,集中收集后用全封闭垃圾转运车外运至仙游垃圾焚烧发电厂无害化处置。建筑垃圾均统一运送至弃渣场,对于废弃物中有用的下脚料,如金属、塑料等可回收物,由指定的物资回收部门定期回收利用。废机油、含油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油、废油漆桶等属于危险废物,需设置危废贮存设施,临时贮存后,填写危险废物五联单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禁止对外排放,运输时应保证容器密封行。

(2)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电站机组检修含油废水分离出的废油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建设项目固废经上述处理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公示时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行政审批科

电 话:0594-*

传 真:0594-*

通讯地址: (略) 行 (略) 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

仙游县社硎乡和菜溪乡交界处

(略) (略)

(略) 水利水电勘 (略)

项目建设 4台单机容量为35 万千瓦的可逆式水泵水轮发电机机组,总装机容量 140 万千瓦。电站枢纽工程主要包括上水库、下水库、输水发电系统、开关站和永久道路等。上水库位于仙游县社硼乡田利村西南方向约700 米处大度溪上,总库容 691 万立方米,调节库容 625 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 858.0米,死水位 824.0米;下水库位于仙水溪干流九仙溪三级电站坝址、厂址之间,总库容 865 万立方米,调节库容 688 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 259.0米,死水位 234.0米。项目总投资*.79万元,环保投资16096.37万元。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运行期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措施。为确保下游河道最小生态环境用水的要求和维护河流的自净能力,要求工程蓄水初期和运行期,上水库下泄生态流量0.0024m3/s、下水库下泄生态流量为0.194m3/s。本工程沿上水库库岸布置环库道路,环库道路岸坡侧设有排水沟收集汇水后,排向下游。下水库在泄洪放空洞出口处设置生态放水管,通过闸阀开启或控制开度进行流量调节,同步建设坝下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

(2)施工期注意施工场地的维护,如采用专用装置收集处理滴漏的机油等。施工车辆、机械的洗涤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砂石料冲洗废水、混凝土系统冲洗废水、基坑排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和生活污水成套处理设施处理后场地绿化或林地浇灌。

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1)输水隧洞漏水的洞段及时进行封堵,采用注浆、灌浆等工程措施进行防漏处理。坝址采取帷幕灌浆后,不存在坝基渗漏对水库下游地下水位的影响问题。

(2)施工期将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本系统、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道路降尘、洒水绿化等,可杜绝污废水的渗透,从而保障地下水水质不受影响。

三、生态保护措施

(1)*生生态:工程施工结束后在施工临时占地区及中转料场两侧,除为了防止水土流失而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外,还应从恢复和提高其生态、景观功能的角度出发,实施生态恢复措施。

(2)水生生态:优化施工时段,确定适宜的施工区并合理安排工序,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施工作业面和施工时间,以减少水体扰动范围和扰动时间,减轻对水生生物的影响。注意离水体较近的工程施工对水体产生的扰动,大范围施工或高强度施工,尽量避开4~6月鱼类的产卵繁殖时间,减少对鱼类活动的影响。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在所有工地道路和施工现场定期洒水,保持工地有一定的湿度。砂石料与混凝土系统采用全封闭式砂石生产系统,主要生产车间设置布袋除尘系统,制砂生产过程中保证除尘装置正常运行。施工期间,应在物料、渣土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或用苫布遮盖严实。转存场、表土堆存场等场地物料存放尽量平整,勤洒水,做好遮挡覆盖。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的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尽量缩短高噪声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砂石料加工系统、混凝土拌和系统等振动大的设备应配备、使用减振坐垫和隔声装置,以降低噪声源的声级强度;施工中加强各种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如使用润滑油等;做好机械设备使用前的检修,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运行时可减少噪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控制夜间施工,尽量避免高噪声施工活动在夜间(22:00~6:00)进行,尤其是爆破等施工活动;施工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段时要减速,将车速控制在20km/h以内,禁鸣喇叭。加强道路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降低机动车辆行驶时的振动噪声。

六、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施工过程中生活垃圾要用垃圾箱收集,集中收集后用全封闭垃圾转运车外运至仙游垃圾焚烧发电厂无害化处置。建筑垃圾均统一运送至弃渣场,对于废弃物中有用的下脚料,如金属、塑料等可回收物,由指定的物资回收部门定期回收利用。废机油、含油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油、废油漆桶等属于危险废物,需设置危废贮存设施,临时贮存后,填写危险废物五联单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禁止对外排放,运输时应保证容器密封行。

(2)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电站机组检修含油废水分离出的废油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建设项目固废经上述处理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公示时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行政审批科

电 话:0594-*

传 真:0594-*

通讯地址: (略) 行 (略) 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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