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富域新材料有限公司陶瓷墨水与纳米级硅酸锆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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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富域新材料有限公司陶瓷墨水与纳米级硅酸锆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3〕483号

关于佛山市富域新材料有限公司陶瓷墨水与纳米级硅酸锆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略) (略) (略) 的陶瓷墨水与纳米级硅酸锆建设项目车间2、车间3、综合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各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 (略)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陶瓷墨水与纳米级硅酸锆建设项目车间2、车间3、综合楼

  三、项目位置: (略) 高明区更合镇鸿明路165号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总平面方案

   (略) (略) 陶瓷墨水与纳米级硅酸锆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1838.96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17845.06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32343.24平方米,总基底面积14631.16平方米,容积率1.02,建筑密度45.95%,绿地率10.38%,配套停车位55个。

  单体方案

  该项目本次报建建筑单体3个:车间2、车间3、综合楼。合计总建筑面积12565.06平方米,计容面积21783.24平方米,基底面积9351.15平方米。

  经审核, (略) (略) 陶瓷墨水与纳米级硅酸锆建设项目车间2、车间3、综合楼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4日(八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 (略) 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 (略) 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更合管理所)”,邮编:*。

  2.电子邮件:*@*ttp://**

  3.联系电话:0757-*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内提交,如期限内没有提出意见则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4日


附件:

佛自然资明告〔2023〕483号

关于佛山市富域新材料有限公司陶瓷墨水与纳米级硅酸锆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略) (略) (略) 的陶瓷墨水与纳米级硅酸锆建设项目车间2、车间3、综合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各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 (略)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陶瓷墨水与纳米级硅酸锆建设项目车间2、车间3、综合楼

  三、项目位置: (略) 高明区更合镇鸿明路165号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总平面方案

   (略) (略) 陶瓷墨水与纳米级硅酸锆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1838.96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17845.06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32343.24平方米,总基底面积14631.16平方米,容积率1.02,建筑密度45.95%,绿地率10.38%,配套停车位55个。

  单体方案

  该项目本次报建建筑单体3个:车间2、车间3、综合楼。合计总建筑面积12565.06平方米,计容面积21783.24平方米,基底面积9351.15平方米。

  经审核, (略) (略) 陶瓷墨水与纳米级硅酸锆建设项目车间2、车间3、综合楼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4日(八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 (略) 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 (略) 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更合管理所)”,邮编:*。

  2.电子邮件:*@*ttp://**

  3.联系电话:0757-*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内提交,如期限内没有提出意见则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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