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金鹏泰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化工技改项目200万瓶溶解乙炔及副产55000吨氢氧化钙、10万瓶特种气体、72万瓶气态氧、12万瓶气态氩、12万瓶气态氮、12万瓶气态二氧化碳分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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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金鹏泰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化工技改项目200万瓶溶解乙炔及副产55000吨氢氧化钙、10万瓶特种气体、72万瓶气态氧、12万瓶气态氩、12万瓶气态氮、12万瓶气态二氧化碳分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化工技改项目(200万瓶溶解*炔及副产55000吨氢氧化钙、10万瓶特种气体、72万瓶气态氧、12万瓶气态氩、12万瓶气态氮、12万瓶气态二氧化碳分装项目);

建设地点: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南通金 (略) ;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 (略) ;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备案通知、环评结论、技术评估意见,在企业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本项目位于如东洋口化学工业园(东区),项目产品方案为年产200万瓶溶解*炔及副产55000吨氢氧化钙(电石渣),以及10万瓶特种气体(主要是高纯氧气、高纯氮气、高纯氩气、高纯二氧化碳、高纯空气等,依靠购进高纯度的原料气进行分装和配比)、72万瓶气态氧、12万瓶气态氩、12万瓶气态氮、12万瓶气态二氧化碳分装。主体工程及公辅工程详见《报告书》表4.1-1,产品方案详见《报告书》表 4.1-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不断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提高产品质量,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收集进入渣水收集池,经板框压滤后回用于*炔生产。生活污水、经隔油处理的食堂废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厂接管要求后,接管至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电石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1#)排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渣水收集池加盖密闭并负压收集废气,该废气与*炔充装逸散废气(经负压引风管收集),一并接入“次钠吸收+碱吸收+气雾分离器”预处理;补漆废气经干式过滤器预处理,两股预处理后的废气一并送“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2#)排放。除锈/打磨粉尘废气经过滤芯除尘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2#)排放。采取强化废气密闭收集、提高废气捕集率、制定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等控制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废气污染物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排放限值,*酮、臭气浓度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排放限值,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排放限值;职工食堂的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总平布局,高噪声源应尽量远离厂界,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减震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委外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 、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设计要求,生产装置、罐区、工艺废水管线、污水处理设施、固废暂存场所、事故水池等区域采取重点防腐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并解决存在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废气、废水排口需安装对应主要污染物的在线监测,厂界安装监测监控。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1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513-*,传真:0513-*,电子邮箱:*@*63.com,通讯地址: (略) 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行政审批局C163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项目名称:化工技改项目(200万瓶溶解*炔及副产55000吨氢氧化钙、10万瓶特种气体、72万瓶气态氧、12万瓶气态氩、12万瓶气态氮、12万瓶气态二氧化碳分装项目);

建设地点: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南通金 (略) ;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 (略) ;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备案通知、环评结论、技术评估意见,在企业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本项目位于如东洋口化学工业园(东区),项目产品方案为年产200万瓶溶解*炔及副产55000吨氢氧化钙(电石渣),以及10万瓶特种气体(主要是高纯氧气、高纯氮气、高纯氩气、高纯二氧化碳、高纯空气等,依靠购进高纯度的原料气进行分装和配比)、72万瓶气态氧、12万瓶气态氩、12万瓶气态氮、12万瓶气态二氧化碳分装。主体工程及公辅工程详见《报告书》表4.1-1,产品方案详见《报告书》表 4.1-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不断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提高产品质量,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收集进入渣水收集池,经板框压滤后回用于*炔生产。生活污水、经隔油处理的食堂废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厂接管要求后,接管至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电石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1#)排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渣水收集池加盖密闭并负压收集废气,该废气与*炔充装逸散废气(经负压引风管收集),一并接入“次钠吸收+碱吸收+气雾分离器”预处理;补漆废气经干式过滤器预处理,两股预处理后的废气一并送“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2#)排放。除锈/打磨粉尘废气经过滤芯除尘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2#)排放。采取强化废气密闭收集、提高废气捕集率、制定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等控制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废气污染物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排放限值,*酮、臭气浓度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排放限值,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排放限值;职工食堂的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总平布局,高噪声源应尽量远离厂界,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减震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委外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 、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设计要求,生产装置、罐区、工艺废水管线、污水处理设施、固废暂存场所、事故水池等区域采取重点防腐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并解决存在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废气、废水排口需安装对应主要污染物的在线监测,厂界安装监测监控。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1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513-*,传真:0513-*,电子邮箱:*@*63.com,通讯地址: (略) 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行政审批局C163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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