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对新源县分局受理新源县坎苏镇坎阔谷物烘干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拟作出对新源县分局受理新源县坎苏镇坎阔谷物烘干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8日。
项目名称:新源县坎苏镇坎阔谷物烘干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新源县坎苏镇阔克托别村
地理坐标:(83度53分19.440秒,43度23分38.040秒)
建设单位:新源县坎苏镇坎阔谷物烘干厂
环评机构: (略) (略)
环评报告:新源县坎苏镇坎阔谷物烘干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新源县坎苏镇阔克托别村,项目新建1条玉米籽粒烘干生产线,配套一台4t/h生物质锅炉,加工玉米籽粒10000t/a,新建库房1栋,建筑面积1840平方米,新建办公室、磅房1栋,建筑面积6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4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4.4%。
一、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实施,认真落实各项污染物及生态治理措施,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1)储煤场四周至少应采取防风抑尘网、防尘墙、覆盖等形式的防尘措施,防风抑尘网高度不低于堆存物料高度的1.1倍。(2)灰场、渣场应及时覆盖并定期洒水。设有灰仓的应采用密闭措施,卸灰管道出口应有防尘措施。设有渣库的应采用挡尘卷帘、围挡等形式的防尘措施。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采用双碱法脱硫,脱硫废水循环利用,循环水量为10m3。脱硫塔旁设脱硫水池池底、池壁均采取现浇混凝土防渗,脱硫废水排入脱硫水池,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清运至那拉提镇污水处理厂。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1)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2)进出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3)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4)厂界四周种植高大树木,设置绿化隔声带,不仅能隔声降噪,还能起到抑制扬尘的作用。(5)重大噪声源应加装减震垫、安装消声器。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1)生产过程中产生玉米糠、杂质10t/a,均集中收集后外售做饲料。(2)灰渣经收集后作为建筑材料定期外售。(3)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并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通讯地址:新源县卡普河路伊犁州生态环境局新源县分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999-*(兼传真)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8日。
项目名称:新源县坎苏镇坎阔谷物烘干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新源县坎苏镇阔克托别村
地理坐标:(83度53分19.440秒,43度23分38.040秒)
建设单位:新源县坎苏镇坎阔谷物烘干厂
环评机构: (略) (略)
环评报告:新源县坎苏镇坎阔谷物烘干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新源县坎苏镇阔克托别村,项目新建1条玉米籽粒烘干生产线,配套一台4t/h生物质锅炉,加工玉米籽粒10000t/a,新建库房1栋,建筑面积1840平方米,新建办公室、磅房1栋,建筑面积6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4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4.4%。
一、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实施,认真落实各项污染物及生态治理措施,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1)储煤场四周至少应采取防风抑尘网、防尘墙、覆盖等形式的防尘措施,防风抑尘网高度不低于堆存物料高度的1.1倍。(2)灰场、渣场应及时覆盖并定期洒水。设有灰仓的应采用密闭措施,卸灰管道出口应有防尘措施。设有渣库的应采用挡尘卷帘、围挡等形式的防尘措施。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采用双碱法脱硫,脱硫废水循环利用,循环水量为10m3。脱硫塔旁设脱硫水池池底、池壁均采取现浇混凝土防渗,脱硫废水排入脱硫水池,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清运至那拉提镇污水处理厂。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1)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2)进出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3)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4)厂界四周种植高大树木,设置绿化隔声带,不仅能隔声降噪,还能起到抑制扬尘的作用。(5)重大噪声源应加装减震垫、安装消声器。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1)生产过程中产生玉米糠、杂质10t/a,均集中收集后外售做饲料。(2)灰渣经收集后作为建筑材料定期外售。(3)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并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通讯地址:新源县卡普河路伊犁州生态环境局新源县分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999-*(兼传真)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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