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伊利现代智慧健康谷台阁牧大道三期新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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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伊利现代智慧健康谷台阁牧大道三期新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蒙古青城 (略) :

你公司《关于伊利现代智慧健康谷台阁牧大道三期新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 (略) 编制完成的《伊利现代智慧健康谷台阁牧大道三期新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 (略) 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与台阁牧镇交界处,原有项目于2022年取得环评批复(呼环政批字〔2022〕38 号),现拟将道路路线变更为台阁牧大道(振兴大街)-土默川路-热电厂南街,由金山电厂三期西侧穿过,路线全长5426米,工程占地15.3875公顷。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照明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0492.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39%。

项目为变更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制定分阶段生态恢复方案并实施。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对临时占地和施工影响及时清理整治,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六个百分百”等相关工作;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施工过程中采取绿网苫盖、洒水抑尘、施工临时道路硬化、道路沿线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等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非道路移动机械 (略) 政府公告有关要求。项目不设置各类拌合站,沥青摊铺作业机械须有密封性和除尘装置,施工期扬尘、沥青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浓度限值要求。

3. 加强水环境保护。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现有生活设施。

4.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高噪声、高振动施工机械远离敏感点布设并采取挡护、减振措施,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噪声排放须满足项目所在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5. 加强固废管理。施工期施工废料及时清运,综合利用或运至指定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6.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7. 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按照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制定和落实环境监测方案。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略) 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左旗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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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青城 (略) :

你公司《关于伊利现代智慧健康谷台阁牧大道三期新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 (略) 编制完成的《伊利现代智慧健康谷台阁牧大道三期新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 (略) 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与台阁牧镇交界处,原有项目于2022年取得环评批复(呼环政批字〔2022〕38 号),现拟将道路路线变更为台阁牧大道(振兴大街)-土默川路-热电厂南街,由金山电厂三期西侧穿过,路线全长5426米,工程占地15.3875公顷。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照明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0492.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39%。

项目为变更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制定分阶段生态恢复方案并实施。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对临时占地和施工影响及时清理整治,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六个百分百”等相关工作;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施工过程中采取绿网苫盖、洒水抑尘、施工临时道路硬化、道路沿线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等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非道路移动机械 (略) 政府公告有关要求。项目不设置各类拌合站,沥青摊铺作业机械须有密封性和除尘装置,施工期扬尘、沥青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浓度限值要求。

3. 加强水环境保护。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现有生活设施。

4.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高噪声、高振动施工机械远离敏感点布设并采取挡护、减振措施,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噪声排放须满足项目所在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5. 加强固废管理。施工期施工废料及时清运,综合利用或运至指定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6.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7. 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按照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制定和落实环境监测方案。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略) 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左旗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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