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和睦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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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区和睦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1月29日修订)的要求,中铁大桥局集团 (略) 特委托武汉纽克 (略) 开展汉阳区和睦巷地块D*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汉阳区和睦巷地块D*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简称《调查报告》),2023年4月24日,组织召开了《调查报告》评审会,经修改完善后于2022年4月形成了《调查报告》(备案稿)。《汉阳区和睦巷地块D*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备案稿)》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汉阳区和睦巷地块D* (略) (略) 汉阳区建桥街道显正街46号,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4°16′17.43″,北纬30°33′1.97″,地块总面积5181.67m2。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分析可知,2000年11月~2005年1月地 (略) 武汉防 (略) 场,2006 (略) 武汉防锈纸厂生产厂房已拆除,办公生 (略) 场正在拆除,2007年11月~2009年1月地块内构筑物全部拆除,地块内地面进行了硬化,外租作为驾校使用,2010年10月地块闲置,2012年4月~2016年6月地块东南侧外租作为驾校使用,2017年4月~2020年10月地块闲置,2021年2月~2021年7月清理了地块附着物,外租周边建筑工地堆放建筑材料,2022年4月地块北部搭建了临时建筑,作为施工营地,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现地块内部分区域作为停车场使用,部分区域租给周边工地堆放建筑材料,地块东北区域存在管道喷漆作业,2023年4月4日现场发现该喷漆作业已搬至周边工地内。根据《 (略) 规划一张图》,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本次调查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进行评估。

二、调查结果

第一阶段调查表明该地块历 (略) 武汉防 (略) 场,后地块内建筑进行了拆除,地面进行硬化并先后作为驾校、施工营地使用。现地块内部分区域作为停车场使用,其它区域堆放有活动板房、管材、杂物等,地块东北区域存在管道喷漆作业,2022年4月4日现场发现喷漆区已搬至周边建筑工地内。 (略) 武汉防锈纸厂主要从事防锈纸厂生产,调查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当地环保部门无相应的环境污染事故查处记录,且类比同类型企业,防锈纸生产中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 (略) 武汉防锈纸厂对地块造成污染可能性较小。调查地块外东南侧历史上 (略) 东风织布厂,生产运行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可能性较小。周边地块1000m范围内现状主要为居民区、学校、行政办公区等,无工业企业分布,无明显污染源。

地块内小部分区域(约50m2)用于管道喷漆作业,涉及防锈漆,属于有毒有害物质,特征污染物为二*苯,存在污染可能性,且地块北部区域未硬化,离喷漆区较近,可能受喷漆影响。因此,第一阶段识别的主要污染物为二*苯,可能污染区域为北侧未硬化区和喷漆区。 (略) 武汉防锈纸厂建厂时间较早,相关资料缺失,早期存在管理与建设不规范情况,可能会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出于保守考虑,对 (略) 武汉防锈纸厂生产厂房所在区域进行验证采样分析。

第二阶段为样品采集分析工作。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9个土壤监测点(S1~S9),在地块周边区域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T1),共10个土壤监测点,其中S1~S6采集土壤表层样品进行分析,S7~S9为柱状样,分三层采样(0~0.5m,0.5~2m,2~4m),共采集土壤样品18组(包括2组平行样)。区域内无地下水监测井,因此采取现场打井取水的方式,在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DW1~DW3),在地块外南侧布设1个下游监测点(DW0),采集地下水样品6组(包含2组平行样)。土壤测试项目为土壤45项(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土壤样品中重金属除六价铬未检出外,其它均有检出;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所有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试行)》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限值要求。地下水监测指标包括: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银、镍,共计32项,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

报告综合结论为:本地块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试行)》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限值要求,地下水监测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后续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工作。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用于建设居民区,满足用地环境质量标准。

三、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中铁大桥局集团 (略)

联系人:严国伟 联系电话:*

2、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武汉纽克 (略)

联系人:高磊 联系电话:*

,汉阳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1月29日修订)的要求,中铁大桥局集团 (略) 特委托武汉纽克 (略) 开展汉阳区和睦巷地块D*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汉阳区和睦巷地块D*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简称《调查报告》),2023年4月24日,组织召开了《调查报告》评审会,经修改完善后于2022年4月形成了《调查报告》(备案稿)。《汉阳区和睦巷地块D*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备案稿)》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汉阳区和睦巷地块D* (略) (略) 汉阳区建桥街道显正街46号,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4°16′17.43″,北纬30°33′1.97″,地块总面积5181.67m2。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分析可知,2000年11月~2005年1月地 (略) 武汉防 (略) 场,2006 (略) 武汉防锈纸厂生产厂房已拆除,办公生 (略) 场正在拆除,2007年11月~2009年1月地块内构筑物全部拆除,地块内地面进行了硬化,外租作为驾校使用,2010年10月地块闲置,2012年4月~2016年6月地块东南侧外租作为驾校使用,2017年4月~2020年10月地块闲置,2021年2月~2021年7月清理了地块附着物,外租周边建筑工地堆放建筑材料,2022年4月地块北部搭建了临时建筑,作为施工营地,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现地块内部分区域作为停车场使用,部分区域租给周边工地堆放建筑材料,地块东北区域存在管道喷漆作业,2023年4月4日现场发现该喷漆作业已搬至周边工地内。根据《 (略) 规划一张图》,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本次调查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进行评估。

二、调查结果

第一阶段调查表明该地块历 (略) 武汉防 (略) 场,后地块内建筑进行了拆除,地面进行硬化并先后作为驾校、施工营地使用。现地块内部分区域作为停车场使用,其它区域堆放有活动板房、管材、杂物等,地块东北区域存在管道喷漆作业,2022年4月4日现场发现喷漆区已搬至周边建筑工地内。 (略) 武汉防锈纸厂主要从事防锈纸厂生产,调查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当地环保部门无相应的环境污染事故查处记录,且类比同类型企业,防锈纸生产中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 (略) 武汉防锈纸厂对地块造成污染可能性较小。调查地块外东南侧历史上 (略) 东风织布厂,生产运行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可能性较小。周边地块1000m范围内现状主要为居民区、学校、行政办公区等,无工业企业分布,无明显污染源。

地块内小部分区域(约50m2)用于管道喷漆作业,涉及防锈漆,属于有毒有害物质,特征污染物为二*苯,存在污染可能性,且地块北部区域未硬化,离喷漆区较近,可能受喷漆影响。因此,第一阶段识别的主要污染物为二*苯,可能污染区域为北侧未硬化区和喷漆区。 (略) 武汉防锈纸厂建厂时间较早,相关资料缺失,早期存在管理与建设不规范情况,可能会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出于保守考虑,对 (略) 武汉防锈纸厂生产厂房所在区域进行验证采样分析。

第二阶段为样品采集分析工作。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9个土壤监测点(S1~S9),在地块周边区域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T1),共10个土壤监测点,其中S1~S6采集土壤表层样品进行分析,S7~S9为柱状样,分三层采样(0~0.5m,0.5~2m,2~4m),共采集土壤样品18组(包括2组平行样)。区域内无地下水监测井,因此采取现场打井取水的方式,在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DW1~DW3),在地块外南侧布设1个下游监测点(DW0),采集地下水样品6组(包含2组平行样)。土壤测试项目为土壤45项(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土壤样品中重金属除六价铬未检出外,其它均有检出;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所有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试行)》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限值要求。地下水监测指标包括: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银、镍,共计32项,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

报告综合结论为:本地块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试行)》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限值要求,地下水监测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后续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工作。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用于建设居民区,满足用地环境质量标准。

三、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中铁大桥局集团 (略)

联系人:严国伟 联系电话:*

2、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武汉纽克 (略)

联系人:高磊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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