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富川生态环境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贺州市富川生态环境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以来,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论述新要求,为执行好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022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4.5%,PM2.5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富江龙母寨国控断面, (略) 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涝溪和白水源)水质和地表水水质均达Ⅱ类水质标准。全年全县无重大或特大突出环境事件发生。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学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组学台公开检查情况,使得监管制度全面规范,完善落实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案件经过案件审查集体讨论后作出处罚决定。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度。推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法律部门和公众的监督, (略) 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了《 (略) 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六)突出抓好环境执法检查。开展全县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可达矿山巡查、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畜禽养殖整治、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10余次,发现环境安全风险隐患问题55个。
(七)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强化和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出重拳、零容忍、全覆盖,严厉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022年对县辖区内的违法违规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共73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共20件,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5件,已结案7件,缴纳罚款33万余元。
(八)着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坚持环评服务关口前移,主动服务各类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效能。2022年,共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事项21项,办结21项。累计完成4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其中核发重点管理许可证企业1家,核发简化管理许可证企业3家。
(九)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普法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创新、有效果。开展宪法、民法典学台”、“广西综合信访管理系统”及上级转办、来访人员、“12369”环保举报热线等各类环境信访渠道信访件的登记工作,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办理环境信访事项80件,办结率100%。
三、存在问题
一是环境执法队*建设仍需加强。随着环境执法监管任务增加,由于监管面广、量大、点多,执法人员普遍存在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环境执法人员长年累月忙于奔波,部分执法人员存在重工作,轻学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和增强保卫蓝天、碧水、净土的政治站位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要用法治力量治理污染、保护环境,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一是重点抓好环境监督检查执法。继续落实“双随机”制度,对辖区重点污染源、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及饮用水源地保护做好环境监督检查,充分利用行政处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等综合手段,推进污染综合治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二是抓好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加大环境监察人员岗位培训力度,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境监察要点、技巧等方面业务学。加强环境监察行风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确保环境监察队*清正廉洁、文明高效。
三是行政许可审批的服务工作。不断创新审批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加快项目的前期申报工作。积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采取提前介入服务,积极参加联合审批活动,做好项目选址前期工作等措施,努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四是加强普法力度。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局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落实到管理、执法、服务全过程,实现普法全覆盖。
(略) 富川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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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论述新要求,为执行好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022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4.5%,PM2.5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富江龙母寨国控断面, (略) 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涝溪和白水源)水质和地表水水质均达Ⅱ类水质标准。全年全县无重大或特大突出环境事件发生。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学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组学台公开检查情况,使得监管制度全面规范,完善落实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案件经过案件审查集体讨论后作出处罚决定。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度。推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法律部门和公众的监督, (略) 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了《 (略) 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六)突出抓好环境执法检查。开展全县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可达矿山巡查、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畜禽养殖整治、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10余次,发现环境安全风险隐患问题55个。
(七)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强化和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出重拳、零容忍、全覆盖,严厉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022年对县辖区内的违法违规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共73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共20件,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5件,已结案7件,缴纳罚款33万余元。
(八)着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坚持环评服务关口前移,主动服务各类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效能。2022年,共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事项21项,办结21项。累计完成4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其中核发重点管理许可证企业1家,核发简化管理许可证企业3家。
(九)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普法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创新、有效果。开展宪法、民法典学台”、“广西综合信访管理系统”及上级转办、来访人员、“12369”环保举报热线等各类环境信访渠道信访件的登记工作,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办理环境信访事项80件,办结率100%。
三、存在问题
一是环境执法队*建设仍需加强。随着环境执法监管任务增加,由于监管面广、量大、点多,执法人员普遍存在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环境执法人员长年累月忙于奔波,部分执法人员存在重工作,轻学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和增强保卫蓝天、碧水、净土的政治站位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要用法治力量治理污染、保护环境,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一是重点抓好环境监督检查执法。继续落实“双随机”制度,对辖区重点污染源、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及饮用水源地保护做好环境监督检查,充分利用行政处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等综合手段,推进污染综合治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二是抓好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加大环境监察人员岗位培训力度,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境监察要点、技巧等方面业务学。加强环境监察行风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确保环境监察队*清正廉洁、文明高效。
三是行政许可审批的服务工作。不断创新审批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加快项目的前期申报工作。积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采取提前介入服务,积极参加联合审批活动,做好项目选址前期工作等措施,努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四是加强普法力度。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局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落实到管理、执法、服务全过程,实现普法全覆盖。
(略) 富川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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