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德泰智控电源有限公司超思维电池管理系统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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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德泰智控电源有限公司超思维电池管理系统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索 引 号: D28-1123-2023-1265 分 类: 公告公示
责任部门: (略) 泰和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09-05 08:29:36
标 题: 江西德泰智控电源有限公司超思维电池管理系统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有效 浏览:
江西德泰智控电源有限公司超思维电池管理系统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 (略) 超思维电池管理系统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6-*

通讯地址:泰和县澄江镇嘉禾大道(*)

项目名称

江西 (略) 超思维电池管理系统研发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泰和县泰和大道西侧

建设单位

江西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江西 (略) 租赁泰和高新技术产业 (略) 的一栋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16860m2,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5′29.874″,北纬26°50′34.972″。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4万元,占总投资的0.049%。项目配置高速贴片机16台、印刷机8台、回流焊8台、上板机8台、点胶机6台、AOI光学检测仪8台、电池保护板测试仪30台等,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000万PCS电池保护板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清洁生产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使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努力提高各原料的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生产?过程加强设备的检查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职工素质,杜绝人为事故发生。

2、本项目生产不需要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泰和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严者要求。

3、本项目运营期有组织VOCs(参照TRVOC)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电子元器件制造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厂区内无组织VOCs(参照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7822-2019)附表A.1中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VOCs(参照非*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4、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6、污染物总量指标:VOCs≦0.956t/a.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相关情况已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公众的意见反馈,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索 引 号: D28-1123-2023-1265 分 类: 公告公示
责任部门: (略) 泰和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09-05 08:29:36
标 题: 江西德泰智控电源有限公司超思维电池管理系统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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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德泰智控电源有限公司超思维电池管理系统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 (略) 超思维电池管理系统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6-*

通讯地址:泰和县澄江镇嘉禾大道(*)

项目名称

江西 (略) 超思维电池管理系统研发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泰和县泰和大道西侧

建设单位

江西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江西 (略) 租赁泰和高新技术产业 (略) 的一栋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16860m2,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5′29.874″,北纬26°50′34.972″。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4万元,占总投资的0.049%。项目配置高速贴片机16台、印刷机8台、回流焊8台、上板机8台、点胶机6台、AOI光学检测仪8台、电池保护板测试仪30台等,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000万PCS电池保护板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清洁生产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使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努力提高各原料的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生产?过程加强设备的检查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职工素质,杜绝人为事故发生。

2、本项目生产不需要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泰和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严者要求。

3、本项目运营期有组织VOCs(参照TRVOC)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电子元器件制造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厂区内无组织VOCs(参照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7822-2019)附表A.1中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VOCs(参照非*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4、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6、污染物总量指标:VOCs≦0.956t/a.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相关情况已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公众的意见反馈,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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