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公示
海口市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3年9月5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3年10月8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海南中 (略)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联系电话:*谢工
通讯地址: (略) 美兰区 (略) 桂林洋新校区内
一、项目名称: (略) 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蓝天路40-1号民生综合楼A栋二单元3楼
三、建设单位: (略) 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
四、项目概况: (略) 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实验室建设项 (略) 蓝天路40-1号民生综合楼A栋二单元3楼,中心地理坐标为E110.*°,N20.*°。项目 (略) 农业农村局无偿提供,建筑面积为1276.41m2。已配套建设相应的室内外给排水、供电、通信网络工程等。实验室主要从事农产品农药残留的检测,主要检测项目为有机磷的测定、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的测定。
(略) 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于2019年11月委托广西新 (略) 编制了《 (略) 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3月3 (略) 美兰区生态环境局批复(美环审字[2020]6号)。
本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后,于2020年10月6日开工建设,2021年3月6日实验室初步竣工,并2021年12月投入使用。本项目在施工、建设和试运营过程中未发生环保投诉、环保违法行为。
该项目于2023年8月才申请环保验收是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导致:第一,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 (略) 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因为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在农业农村局与罗牛山腾德共建的实验室)尚未转运回来,并未立即开展实验室检测工作,主要工作为下乡抽样。2022年7月份, (略) 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与 (略) 签订合同,由对方委派工程师过来协助转运、调试后才开始开展检测工作。但由于转运回来的设备大部分由于年份过长或者存在缺陷、损坏等问题,同时实验室检测样品较少,检测项目也少,所以并未马上申报竣工环保验收。第二,由于疫情影响,2022年全年单位不断抽调人员到社区或者其他岗位支援疫情防控,检测工作时常处于停摆状态,以当时的单位情况,没法申报环保验收。第三,2022年12月至2023年6月,农业农村厅发文要求加强豇豆农药残留检测, (略) 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检测项目与豇豆的常用农药种类不相符, (略) 农业农村厅每块田、每个农户、每一车、 (略) 一批必检的政策, (略) 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所有 (略) (略) 期(2023年2月至6月)不分周末、节假日,每天下乡抽样,并把抽取 (略) 农业农村厅在新海港码头的检测站进行检测。因为这段时间检测数量很少,所以也未申报环保验收。
2023 (略) 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委托海南中 (略) 编制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负责人通过现场勘察,收集相关资料,详细了解了项目建设、污染物排放、环保处理设施等情况,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2018]9号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规定和要求,以及相关环境管理相关要求,制定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方案,于2023年7月27~28日进行现场监测,项目负责人根据相关文件和监测结果编写此验收监测报告表。
联系人:高主任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蓝天路40-1号民生综合楼A栋二单元3楼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略) 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2023.9.5).docx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3年9月5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3年10月8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海南中 (略)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联系电话:*谢工
通讯地址: (略) 美兰区 (略) 桂林洋新校区内
一、项目名称: (略) 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蓝天路40-1号民生综合楼A栋二单元3楼
三、建设单位: (略) 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
四、项目概况: (略) 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实验室建设项 (略) 蓝天路40-1号民生综合楼A栋二单元3楼,中心地理坐标为E110.*°,N20.*°。项目 (略) 农业农村局无偿提供,建筑面积为1276.41m2。已配套建设相应的室内外给排水、供电、通信网络工程等。实验室主要从事农产品农药残留的检测,主要检测项目为有机磷的测定、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的测定。
(略) 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于2019年11月委托广西新 (略) 编制了《 (略) 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3月3 (略) 美兰区生态环境局批复(美环审字[2020]6号)。
本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后,于2020年10月6日开工建设,2021年3月6日实验室初步竣工,并2021年12月投入使用。本项目在施工、建设和试运营过程中未发生环保投诉、环保违法行为。
该项目于2023年8月才申请环保验收是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导致:第一,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 (略) 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因为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在农业农村局与罗牛山腾德共建的实验室)尚未转运回来,并未立即开展实验室检测工作,主要工作为下乡抽样。2022年7月份, (略) 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与 (略) 签订合同,由对方委派工程师过来协助转运、调试后才开始开展检测工作。但由于转运回来的设备大部分由于年份过长或者存在缺陷、损坏等问题,同时实验室检测样品较少,检测项目也少,所以并未马上申报竣工环保验收。第二,由于疫情影响,2022年全年单位不断抽调人员到社区或者其他岗位支援疫情防控,检测工作时常处于停摆状态,以当时的单位情况,没法申报环保验收。第三,2022年12月至2023年6月,农业农村厅发文要求加强豇豆农药残留检测, (略) 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检测项目与豇豆的常用农药种类不相符, (略) 农业农村厅每块田、每个农户、每一车、 (略) 一批必检的政策, (略) 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所有 (略) (略) 期(2023年2月至6月)不分周末、节假日,每天下乡抽样,并把抽取 (略) 农业农村厅在新海港码头的检测站进行检测。因为这段时间检测数量很少,所以也未申报环保验收。
2023 (略) 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委托海南中 (略) 编制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负责人通过现场勘察,收集相关资料,详细了解了项目建设、污染物排放、环保处理设施等情况,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2018]9号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规定和要求,以及相关环境管理相关要求,制定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方案,于2023年7月27~28日进行现场监测,项目负责人根据相关文件和监测结果编写此验收监测报告表。
联系人:高主任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蓝天路40-1号民生综合楼A栋二单元3楼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略) 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2023.9.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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