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天窗生产项目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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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万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天窗生产项目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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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01-*

  传  真:0701-*

  通讯地址:余江区世纪阳光大道180号,邮编:*

项目名称

江西万 (略) 汽车天窗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余江区中童眼镜产业园

建设单位

江西万 (略)

环评机构

南昌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拟建项 (略) (略) 余江区中童眼镜产业园,中心坐标为:东经:116°59′11.169",北纬:28°17′22.446"。项目总占地面积28670平方米,属新建工程。项目前后玻璃生产工艺主要以外购原料通过清洁、涂底胶、加热箱烘干、模具中固定、涂洗模水、自动注射成型、冷却、修边清洁、整形检测、密封、最后待组装使用;项目汽车天窗生产工艺主要将外购原料通过(框架、机构软轴组装、左右结构、挡风网、卷帘总成、前后玻璃、内饰条)组装、性能检测、清洁包装入库。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现有项目运营期间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作循环冷却补充水使用;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经自然沉淀后作为清下水定期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中童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中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该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清洁废气、底胶废气、发泡废气、修边清洁废气。清洁废气、底胶废气、发泡废气、修边清洁废气合并收集后采用一套四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纸张、聚氨酯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模具、生活垃圾、废抹布、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基胶。废纸张、聚氨酯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模具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润滑油(HW08)、废油桶(HW08)、废抹布、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基胶(HW49)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规范管理要求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选用高效低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降噪等措施,厂界1m处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总量控制:项目投产后应满足《江西万 (略) 汽车天窗生产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确认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总量控制为0.24吨/年,NH3-N为0.024吨/年,VOCs为0.786吨/年

6、排污口规范化。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项目废气排气筒和烟囱必须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7、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公众参与说明,项目公示期无投诉


江西万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天窗生产项目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01-*

  传  真:0701-*

  通讯地址:余江区世纪阳光大道180号,邮编:*

项目名称

江西万 (略) 汽车天窗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余江区中童眼镜产业园

建设单位

江西万 (略)

环评机构

南昌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拟建项 (略) (略) 余江区中童眼镜产业园,中心坐标为:东经:116°59′11.169",北纬:28°17′22.446"。项目总占地面积28670平方米,属新建工程。项目前后玻璃生产工艺主要以外购原料通过清洁、涂底胶、加热箱烘干、模具中固定、涂洗模水、自动注射成型、冷却、修边清洁、整形检测、密封、最后待组装使用;项目汽车天窗生产工艺主要将外购原料通过(框架、机构软轴组装、左右结构、挡风网、卷帘总成、前后玻璃、内饰条)组装、性能检测、清洁包装入库。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现有项目运营期间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作循环冷却补充水使用;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经自然沉淀后作为清下水定期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中童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中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该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清洁废气、底胶废气、发泡废气、修边清洁废气。清洁废气、底胶废气、发泡废气、修边清洁废气合并收集后采用一套四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纸张、聚氨酯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模具、生活垃圾、废抹布、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基胶。废纸张、聚氨酯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模具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润滑油(HW08)、废油桶(HW08)、废抹布、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基胶(HW49)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规范管理要求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选用高效低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降噪等措施,厂界1m处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总量控制:项目投产后应满足《江西万 (略) 汽车天窗生产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确认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总量控制为0.24吨/年,NH3-N为0.024吨/年,VOCs为0.786吨/年

6、排污口规范化。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项目废气排气筒和烟囱必须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7、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公众参与说明,项目公示期无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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