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暂不予批准四川奇格曼药业有限公司三车间奥利司他医药中间体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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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暂不予批准四川奇格曼药业有限公司三车间奥利司他医药中间体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泸市环建函[2023]84号

四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四 (略) 三车间奥利司他医药中间体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2023年8月15日,我局组织召开该《报告书》专家技术审查会,审查意见指出,《报告书》对污染物源强核算不准确,依托现有环保设施论证不充分,未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报告书》尚不足以支撑环评结论。

鉴于上述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有关规定,我局决定暂不予批准该《报告书》。待《报告书》有关问题整改落实、补充完善后,你公司再依法按有关程序另行报批。

二、《报告书》未依法取得我局批准前,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并应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 (略) 江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4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 (略) 泸县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川尚阳 (略) 。


泸市环建函[2023]84号

四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四 (略) 三车间奥利司他医药中间体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2023年8月15日,我局组织召开该《报告书》专家技术审查会,审查意见指出,《报告书》对污染物源强核算不准确,依托现有环保设施论证不充分,未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报告书》尚不足以支撑环评结论。

鉴于上述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有关规定,我局决定暂不予批准该《报告书》。待《报告书》有关问题整改落实、补充完善后,你公司再依法按有关程序另行报批。

二、《报告书》未依法取得我局批准前,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并应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 (略) 江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4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 (略) 泸县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川尚阳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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