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伟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减速带、1万吨定位器及1万吨路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
关于江西伟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减速带、1万吨定位器及1万吨路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年产1万吨减速带、1万吨定位器及1万吨路锥扩建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股)
通讯地址: (略) 上高生态环境局(新城区),邮编:*。
项目名称 | 年产1万吨减速带、1万吨定位器及1万吨路锥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上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五里岭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斐然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上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五里岭产业园 (略) 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0′50.283″,北纬28°14′19.645″。项目东北侧为上高县众 (略) ,西南侧为空地,东南侧为上高县双新 (略) ,西北侧为G45大广高速。 本项目属扩建项目。原项目于2021年4月21 (略) 上高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 (略) 年产4.5万吨复合材料井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上环评字〔2021〕20号),2023年7月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本次扩建在现有场址基础上进行项目建设,新增租赁一栋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主体工程新建一座生产车间;仓储工程新建原料及成品仓库;环保工程新建废气、噪音、固废等环保设施;公用工程及废水处理设施依托现有。 本项目外购PVC颗粒、液压油等原辅料,经投料、搅拌、挤出、成型、修边、检验等工序生产减速带及定位器;经投料、搅拌、吹塑、注塑、修边、检验等工序生产路锥。项目建成后达年产1万吨减速带、1万吨定位器和1万吨路锥生产规模。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0.7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达上高工业园区五里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五里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挤出、吹塑、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破碎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UV+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的影响。 有机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中表1有组织、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氯化氢、氯*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应标准;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距离衰减等相应的处理措施,项目营运期临近G45大广高速一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以及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液压油和废油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边角料以及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废包装材料统一回收外售;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液压油和废油桶属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 (略) 、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生产车间边界算起)。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项目建成投产、环保竣工验收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审批前进行了拟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年产1万吨减速带、1万吨定位器及1万吨路锥扩建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股)
通讯地址: (略) 上高生态环境局(新城区),邮编:*。
项目名称 | 年产1万吨减速带、1万吨定位器及1万吨路锥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上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五里岭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斐然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上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五里岭产业园 (略) 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0′50.283″,北纬28°14′19.645″。项目东北侧为上高县众 (略) ,西南侧为空地,东南侧为上高县双新 (略) ,西北侧为G45大广高速。 本项目属扩建项目。原项目于2021年4月21 (略) 上高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 (略) 年产4.5万吨复合材料井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上环评字〔2021〕20号),2023年7月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本次扩建在现有场址基础上进行项目建设,新增租赁一栋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主体工程新建一座生产车间;仓储工程新建原料及成品仓库;环保工程新建废气、噪音、固废等环保设施;公用工程及废水处理设施依托现有。 本项目外购PVC颗粒、液压油等原辅料,经投料、搅拌、挤出、成型、修边、检验等工序生产减速带及定位器;经投料、搅拌、吹塑、注塑、修边、检验等工序生产路锥。项目建成后达年产1万吨减速带、1万吨定位器和1万吨路锥生产规模。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0.7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达上高工业园区五里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五里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挤出、吹塑、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破碎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UV+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的影响。 有机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中表1有组织、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氯化氢、氯*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应标准;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距离衰减等相应的处理措施,项目营运期临近G45大广高速一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以及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液压油和废油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边角料以及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废包装材料统一回收外售;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液压油和废油桶属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 (略) 、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生产车间边界算起)。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项目建成投产、环保竣工验收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审批前进行了拟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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