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及第二次公示
芦山县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及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芦山县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芦山县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地址:芦山县思延镇清江村(坐标:102.*°E,30.*°N)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改建一期污水处理消毒工艺,新建二期污水处理工艺,改扩建后污水处理一期采用“格栅调节池+生化池+MBR膜+单过硫酸氢钾消毒”,二期采用“格栅调节池+A2/O+MBR生化处理设备+单过硫酸氢钾消毒”工艺,本次改扩建后总处理规模为3000m3/d,出水中COD、氨氮、总磷、总氮、BOD5等指标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四川 (略)
联系人:毛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 (略) 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项目区域资源、环境特点开展工作,对项目建设、污染物排放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层次地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围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实施对您的影响;您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7fm2
公众可下载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填写,可采用邮件或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相关资料查阅方式
本次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本详见附件2(全文公示本),公众必要时可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和方式
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2023年9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芦山县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芦山县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地址:芦山县思延镇清江村(坐标:102.*°E,30.*°N)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改建一期污水处理消毒工艺,新建二期污水处理工艺,改扩建后污水处理一期采用“格栅调节池+生化池+MBR膜+单过硫酸氢钾消毒”,二期采用“格栅调节池+A2/O+MBR生化处理设备+单过硫酸氢钾消毒”工艺,本次改扩建后总处理规模为3000m3/d,出水中COD、氨氮、总磷、总氮、BOD5等指标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四川 (略)
联系人:毛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 (略) 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项目区域资源、环境特点开展工作,对项目建设、污染物排放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层次地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围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实施对您的影响;您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7fm2
公众可下载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填写,可采用邮件或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相关资料查阅方式
本次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本详见附件2(全文公示本),公众必要时可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和方式
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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