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京抚公路哈尔滨至通河段改扩建工程可研阶段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信息公告
国道京抚公路哈尔滨至通河段改扩建工程可研阶段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信息公告
京抚公路哈尔滨至佳木斯段 (略) 中东部地区,项目 (略) 呼兰区,经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依兰县, (略) 汤原县东侧,是《 (略) 普通国道网规划(2021~2030)》规划中“两射八横四纵”网中第二射哈尔滨-佳木斯-抚远国道公路的组成部分,已列入《 (略) “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中普通国道干线公路提级改造计划。
一、建设地点
(略) 呼兰区、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境内。
二、路线概况
本项目国道京抚公路哈尔滨至通河段改扩建工程起点位于哈尔滨呼兰区双井街道既有国道京抚公路与呼口大桥连接线平面交叉位置,起点桩号K0+000。路线向东北沿既有G102改建至北环高速,下穿北环高速并通过双井互通与其连接,向东于G102南侧布线,向东北经方台镇、二八镇,路线向东经宋家村南,向东经鲍堡村南、罗井村南,于杨井村东南下穿500KV永兴1号线,于小杨树林村北设置杨林服务区,向东经沈井村北、跨漂河,经山前村南,跨少陵河向东经民胜村北、于合发村北设置巴彦收费站、于王乡屯东北与既有G102相交,向东经永发村南,向东于王江屯北与S101相交,经腰十八户北、*家窝铺北、东平村南、石河村北、永利村南,路线向东经巴彦港镇、柳河镇,于柳河镇西设置柳河服务区,向东跨木兰达河,经吉兴乡,于吉兴乡南设置木兰收费站,向东与G333交叉至木兰县城北,向东跨白杨木河;路线向东于浓河镇团结村南设置浓河服务区,向东于浓河镇西跨越浓河,经富林镇,于富林镇北设置通河收费站,路线向南接入G102,向东利用既有G102通 (略) 道S207伊牡公路交叉位置,终点桩号K172+452.747,接通河至佳木斯段公路一级公路起点。
路线全长172.453公里。总用地面积900.15hm2.
三、技术标准
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
四、初步分析结论:
1、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对社会环境产生影响,工程将采取措施规避控制风险;
2、项目审批、建设和运营阶段均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范,使之始终处于合法运行状态;
3、征地拆迁严格 (略) (略) 的相关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及国家土地政策;
4、妥善安置被征地拆迁民众的生产生活,落实拆迁补偿资金,保障民众的切身利益。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有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方式向评估机构反映。
建设单位: (略) 公路建设中心
联系人:韩健?联系电话:0451-*
评估机构:中交第一公路勘 (略)
联系人:刘伟淼?联系电话:029-*-8702
邮箱:*@qq.com
巴彦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6日
京抚公路哈尔滨至佳木斯段 (略) 中东部地区,项目 (略) 呼兰区,经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依兰县, (略) 汤原县东侧,是《 (略) 普通国道网规划(2021~2030)》规划中“两射八横四纵”网中第二射哈尔滨-佳木斯-抚远国道公路的组成部分,已列入《 (略) “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中普通国道干线公路提级改造计划。
一、建设地点
(略) 呼兰区、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境内。
二、路线概况
本项目国道京抚公路哈尔滨至通河段改扩建工程起点位于哈尔滨呼兰区双井街道既有国道京抚公路与呼口大桥连接线平面交叉位置,起点桩号K0+000。路线向东北沿既有G102改建至北环高速,下穿北环高速并通过双井互通与其连接,向东于G102南侧布线,向东北经方台镇、二八镇,路线向东经宋家村南,向东经鲍堡村南、罗井村南,于杨井村东南下穿500KV永兴1号线,于小杨树林村北设置杨林服务区,向东经沈井村北、跨漂河,经山前村南,跨少陵河向东经民胜村北、于合发村北设置巴彦收费站、于王乡屯东北与既有G102相交,向东经永发村南,向东于王江屯北与S101相交,经腰十八户北、*家窝铺北、东平村南、石河村北、永利村南,路线向东经巴彦港镇、柳河镇,于柳河镇西设置柳河服务区,向东跨木兰达河,经吉兴乡,于吉兴乡南设置木兰收费站,向东与G333交叉至木兰县城北,向东跨白杨木河;路线向东于浓河镇团结村南设置浓河服务区,向东于浓河镇西跨越浓河,经富林镇,于富林镇北设置通河收费站,路线向南接入G102,向东利用既有G102通 (略) 道S207伊牡公路交叉位置,终点桩号K172+452.747,接通河至佳木斯段公路一级公路起点。
路线全长172.453公里。总用地面积900.15hm2.
三、技术标准
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
四、初步分析结论:
1、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对社会环境产生影响,工程将采取措施规避控制风险;
2、项目审批、建设和运营阶段均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范,使之始终处于合法运行状态;
3、征地拆迁严格 (略) (略) 的相关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及国家土地政策;
4、妥善安置被征地拆迁民众的生产生活,落实拆迁补偿资金,保障民众的切身利益。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有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方式向评估机构反映。
建设单位: (略) 公路建设中心
联系人:韩健?联系电话:0451-*
评估机构:中交第一公路勘 (略)
联系人:刘伟淼?联系电话:029-*-8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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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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