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青岛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青岛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本规划有关情况进行公示,以广泛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青岛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报告编制
规划范围:青岛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西海岸新区隐珠、滨海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分为南北两部分,总用地面积为7.1平方公里。
北区北至明安路、明关路,西至海西路,东至珠山南路,南至寨子山路、天福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3平方公里。南区于北至青草河路、月牙河路,西至琅琊台南路、规划纵二路,东至三沙路,南至滨海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2.8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3年~2028年。
产业体系:建成蓝色高端的产业体系。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格局全面形成,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以海洋经济为主题、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全面建立。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岛海洋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月牙河路77号
联 系 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053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青岛兰德工程 (略)
地址: (略) 崂山区名汇国际2号楼19层
联系电话:0532-*
联系人:袁工 邮箱:*@*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承担评价单位收集、研究文件资料→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分析、评价→对规划方案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评价→针对规划方案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公众参与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规划概述与分析,规划区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区域发展现状评价,资源承载力分析,规划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公众参与,污染物总量控制,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监测与跟踪评价,规划综合论证及调整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相关规定,青岛海洋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青岛兰德工程 (略) 对青岛海洋高新区总部集聚区的规划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特向关心青岛海洋高新区总部集聚区规划的人士征求宝贵意见、获取重要信息,请给予支持。本次需调查的内容如下:
1、您认为园区目前的环境状况(包括自然、社会)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有哪些?
2、您认为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如何?
3、您认为规划实施是否将对当地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影响?这种影响能否接受?
4、您认为规划实施会对本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5、您对规划实施后环境保护方面有什么具体的建议和要求?
6、您对本规划实施所持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规划园区建设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公众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023.8.20
青岛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本规划有关情况进行公示,以广泛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青岛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报告编制
规划范围:青岛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西海岸新区隐珠、滨海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分为南北两部分,总用地面积为7.1平方公里。
北区北至明安路、明关路,西至海西路,东至珠山南路,南至寨子山路、天福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3平方公里。南区于北至青草河路、月牙河路,西至琅琊台南路、规划纵二路,东至三沙路,南至滨海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2.8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3年~2028年。
产业体系:建成蓝色高端的产业体系。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格局全面形成,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以海洋经济为主题、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全面建立。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岛海洋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月牙河路77号
联 系 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053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青岛兰德工程 (略)
地址: (略) 崂山区名汇国际2号楼19层
联系电话:0532-*
联系人:袁工 邮箱:*@*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承担评价单位收集、研究文件资料→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分析、评价→对规划方案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评价→针对规划方案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公众参与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规划概述与分析,规划区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区域发展现状评价,资源承载力分析,规划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公众参与,污染物总量控制,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监测与跟踪评价,规划综合论证及调整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相关规定,青岛海洋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青岛兰德工程 (略) 对青岛海洋高新区总部集聚区的规划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特向关心青岛海洋高新区总部集聚区规划的人士征求宝贵意见、获取重要信息,请给予支持。本次需调查的内容如下:
1、您认为园区目前的环境状况(包括自然、社会)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有哪些?
2、您认为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如何?
3、您认为规划实施是否将对当地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影响?这种影响能否接受?
4、您认为规划实施会对本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5、您对规划实施后环境保护方面有什么具体的建议和要求?
6、您对本规划实施所持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规划园区建设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公众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02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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