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及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珠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及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令第 682 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要求,现将珠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及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珠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及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珠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地址: (略) 珠晖区和平乡湖东村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023.77m2,总建筑面积4532.48m2。本项目主要建设一栋业务用房和门卫室,层数8F(含-1F),建筑高度26.6m;主要包括行政办公区、生物安全实验室、理化实验室、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以及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道路、供电、照明、绿化、环保等附属设施。本项目不涉及动物安全实验室,如投入使用涉及X光机等产生辐射的设备时,须另行编制辐射环评报告。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珠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珠晖区湖北里85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湖南 (略)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天心区友谊路393号海坤美寓2栋1012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众参与说明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 提取码: fwfp。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可能受到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对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的,可在本公示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并填写好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在公众提交意见的起止时间内提交至建设单位处。
(略) 珠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9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令第 682 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要求,现将珠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及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珠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及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珠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地址: (略) 珠晖区和平乡湖东村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023.77m2,总建筑面积4532.48m2。本项目主要建设一栋业务用房和门卫室,层数8F(含-1F),建筑高度26.6m;主要包括行政办公区、生物安全实验室、理化实验室、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以及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道路、供电、照明、绿化、环保等附属设施。本项目不涉及动物安全实验室,如投入使用涉及X光机等产生辐射的设备时,须另行编制辐射环评报告。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珠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珠晖区湖北里85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湖南 (略)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天心区友谊路393号海坤美寓2栋1012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众参与说明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 提取码: fwfp。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可能受到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对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的,可在本公示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并填写好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在公众提交意见的起止时间内提交至建设单位处。
(略) 珠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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