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引导排污单位开展环境管理工作,识别企业环境管理活动中重要管理事项,本文梳理了企业环境管理过程中重要的几项制度,以供排污企业参考。
1、环境影响评价
适用对象:建设项目
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办理时期:建设项目开工前
责任主体:建设单位管理方式:名录管理
管理类别: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属于行政审批事项;环境影响登记表为备案管理。
编制方式:可以委托技术单位也可以自行编制。
重要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适用对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验收内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
文件类型: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办理时期:建设项目竣工后
责任主体:建设单位管理类别:备案管理
验收时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重要文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
3、排污许可证
适用对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
文件类型: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
办理时期:实际排污之前。注意:需要试生产的企业在试生产前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责任主体:排污单位
申领主体:排污单位法人或者视同法人的组织管理方式:名录管理(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自证方式:自行监测、管理台账、执行报告、信息公开
重要文件: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4、温室气体核查
履约对象:发电行业企业
管理方式:名录管理。根据核查结果,在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开纳入全国碳 (略) 场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
核查行业: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民航行业重点企业核查方式: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电网因子:按生态环境部最新规定(目前为0.5810tCO2/MWh)
重要文件: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
5、企业环境应急预案
适用对象: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其他责任主体:企业
编制方式:可自行编制也可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管理方式:备案管理
预案类型: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预案报告形式:环境应急预案及其编制说明、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表)重要文件: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
6、环境保护税
纳税人: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税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前3位应税水污染物: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项征收,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计税依据:污染当量(大气、水)、固体废物的排放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计算顺序:自动监测、手工监测、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抽样测算申报方式: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
重要文件:环境保护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7、清洁生产审核
审核类型: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
强制性审核范围: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管理方式:名单管理
审核期限: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
审核程序:审核准备、预审核、审核、方案的产生和筛选、方案的确定、方案的实施、持续清洁生产
审核形式:自行组织审核或聘请外部专家或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咨询服务机构
重要文件: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为了更好的引导排污单位开展环境管理工作,识别企业环境管理活动中重要管理事项,本文梳理了企业环境管理过程中重要的几项制度,以供排污企业参考。
1、环境影响评价
适用对象:建设项目
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办理时期:建设项目开工前
责任主体:建设单位管理方式:名录管理
管理类别: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属于行政审批事项;环境影响登记表为备案管理。
编制方式:可以委托技术单位也可以自行编制。
重要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适用对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验收内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
文件类型: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办理时期:建设项目竣工后
责任主体:建设单位管理类别:备案管理
验收时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重要文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
3、排污许可证
适用对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
文件类型: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
办理时期:实际排污之前。注意:需要试生产的企业在试生产前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责任主体:排污单位
申领主体:排污单位法人或者视同法人的组织管理方式:名录管理(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自证方式:自行监测、管理台账、执行报告、信息公开
重要文件: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4、温室气体核查
履约对象:发电行业企业
管理方式:名录管理。根据核查结果,在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开纳入全国碳 (略) 场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
核查行业: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民航行业重点企业核查方式: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电网因子:按生态环境部最新规定(目前为0.5810tCO2/MWh)
重要文件: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
5、企业环境应急预案
适用对象: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其他责任主体:企业
编制方式:可自行编制也可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管理方式:备案管理
预案类型: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预案报告形式:环境应急预案及其编制说明、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表)重要文件: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
6、环境保护税
纳税人: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税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前3位应税水污染物: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项征收,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计税依据:污染当量(大气、水)、固体废物的排放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计算顺序:自动监测、手工监测、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抽样测算申报方式: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
重要文件:环境保护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7、清洁生产审核
审核类型: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
强制性审核范围: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管理方式:名单管理
审核期限: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
审核程序:审核准备、预审核、审核、方案的产生和筛选、方案的确定、方案的实施、持续清洁生产
审核形式:自行组织审核或聘请外部专家或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咨询服务机构
重要文件: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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