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改基建字〔2023〕114号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中国莲花4A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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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改基建字〔2023〕114号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中国莲花4A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建...

  • 索 引 号:GCX0003/2023-17177

    发文机关: 广昌县发改委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9-05

广发改基建字〔2023〕114号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中国莲花4A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9-05 17:07 浏览次数:来源: 广昌县发改委办公室

广发改基建字〔2023〕114号

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中国莲花4A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广昌县驿前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广昌县中国莲花4A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昌县中国莲花4A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5-*-04-01-*)。

二、建设地点:广昌县驿前镇姚西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莲花景区(姚西)基础设施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莲文化旅游景点10000平方米;新建莲文化展示区5000平方米;新建游客服务中心10000平方米,新建观光小火车4000米,新建生态文化、莲文化、爱情文化于一体的情人谷300米、新建露天舞台350平方米、对风景区内东毛咀、凉山树下13000平方米村庄进行改造提升,风景区内河道环境治理、市政管网建设等相关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县财政资金。

五、项目拟开工时间:2023年7月;拟完工时间:2024年11月。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招标制和工程监理制。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广昌县发改委

2023年5月12日

  • 索 引 号:GCX0003/2023-17177

    发文机关: 广昌县发改委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9-05

广发改基建字〔2023〕114号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中国莲花4A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9-05 17:07 浏览次数:来源: 广昌县发改委办公室

广发改基建字〔2023〕114号

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中国莲花4A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广昌县驿前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广昌县中国莲花4A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昌县中国莲花4A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5-*-04-01-*)。

二、建设地点:广昌县驿前镇姚西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莲花景区(姚西)基础设施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莲文化旅游景点10000平方米;新建莲文化展示区5000平方米;新建游客服务中心10000平方米,新建观光小火车4000米,新建生态文化、莲文化、爱情文化于一体的情人谷300米、新建露天舞台350平方米、对风景区内东毛咀、凉山树下13000平方米村庄进行改造提升,风景区内河道环境治理、市政管网建设等相关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县财政资金。

五、项目拟开工时间:2023年7月;拟完工时间:2024年11月。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招标制和工程监理制。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广昌县发改委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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