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威民勤10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景威民勤10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你公司报送由甘肃 (略) 编制的《景威民勤10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生态环境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了技术评估报告(武环评估〔2023〕74号),经局务会议审查,现对该《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同意专家组对该《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
二、《报告表》编制内容具体,重点突出,基本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工程分析及周边环境背景清楚,主要保护与控制目标明确,评价结论可信。
三、景威民勤10万千瓦风电项 (略) (略) 民勤县红沙岗镇,场址中心坐标经度102°5′10.480″;纬度39°6′58.710″。
项目永久占地面积:*m2;临时占地面积:*m2。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管控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内容:风电场区:本项目风电场装机规模为100MW,安装20台单机容量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20台5250kVA的箱式变压器进行升压,布置在距各风电机组约15m处。储能电站:本工程配套建设15MW/60MWh储能电站,位于独青山330kV升压站南侧,由6个储能单元组成,每个储能单元功率为2.5MW/10MWh,储能电池经过PCS变流后,通过35kV升压变就地升压至35kV,以1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独青山330kV升压站35kV侧母线。储能电池选用磷酸铁锂电池,每个储能单元配置1台容量为2500kVA的三相干式双绕组变压器。运行期年上网电量23978.5万kW.h,年利用小时数为2398小时,容量系数为0.2737。项目总投资54735.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8万元,占总投资约0.2%,主要用于环保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民勤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风电规划区》要求,项目选址合理。项目“三废”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四、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与生态防护措施,确保环境治理投资足额、及时到位,并按有关技术规范、质量要求进行建设,发挥环保投资效益,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五、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污染和基础开挖、道路修筑产生的水土流失。施工中须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将工程建设造成的环境污染降至最低程度;服务期满后,场址内建构筑物和废弃设备组件要合理进行处置,不得随意进行丢弃,并进行植被和生态恢复,避免造成生态破坏。
六、做好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中采取洒水车、运输车辆覆盖、物料苫盖等措施,降低施工对当地环境的影响。运营期进站道路采取硬化,检修道路采取碎石路面,并定期进行洒水抑尘,降低扬尘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确保场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期设置环保厕所一座,定期拉运,洗漱废水用于泼洒抑尘。项目运营期风电场实行无人值守,无废气、废水产生。
七、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根据《报告表》设计,工程施工无永久弃方,你公司不得设置取土、弃渣场。在各工区设置临时垃圾收集桶收集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运至当地城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理。运营期检修废油、事故油及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储能系统产生的废锂电池固废代码为“废弃资源13(废电池)”,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能系统退役的磷酸铁锂电池需按照《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拆解利用处置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场内不储存,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抹布暂存于独青山330kV升压站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拉运处置。
八、设置事故贮油池收集事故状态产生的废油(共20个,3m3),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中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做好项目风险管控,建设单位须按《报告表》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做好日常演练,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九、生态影响。项目设置3处弃土场,弃土要分层堆弃,要求对规划的弃土场作好防护及排水处理,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期结束后做好临时施工场地及弃土场周边植被恢复措施。
十、项目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如改变工程内容、地址和规模,须另行申报。
十一、民勤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做好项目建设及营运期的环境监管工作。
你公司报送由甘肃 (略) 编制的《景威民勤10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生态环境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了技术评估报告(武环评估〔2023〕74号),经局务会议审查,现对该《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同意专家组对该《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
二、《报告表》编制内容具体,重点突出,基本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工程分析及周边环境背景清楚,主要保护与控制目标明确,评价结论可信。
三、景威民勤10万千瓦风电项 (略) (略) 民勤县红沙岗镇,场址中心坐标经度102°5′10.480″;纬度39°6′58.710″。
项目永久占地面积:*m2;临时占地面积:*m2。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管控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内容:风电场区:本项目风电场装机规模为100MW,安装20台单机容量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20台5250kVA的箱式变压器进行升压,布置在距各风电机组约15m处。储能电站:本工程配套建设15MW/60MWh储能电站,位于独青山330kV升压站南侧,由6个储能单元组成,每个储能单元功率为2.5MW/10MWh,储能电池经过PCS变流后,通过35kV升压变就地升压至35kV,以1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独青山330kV升压站35kV侧母线。储能电池选用磷酸铁锂电池,每个储能单元配置1台容量为2500kVA的三相干式双绕组变压器。运行期年上网电量23978.5万kW.h,年利用小时数为2398小时,容量系数为0.2737。项目总投资54735.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8万元,占总投资约0.2%,主要用于环保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民勤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风电规划区》要求,项目选址合理。项目“三废”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四、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与生态防护措施,确保环境治理投资足额、及时到位,并按有关技术规范、质量要求进行建设,发挥环保投资效益,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五、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污染和基础开挖、道路修筑产生的水土流失。施工中须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将工程建设造成的环境污染降至最低程度;服务期满后,场址内建构筑物和废弃设备组件要合理进行处置,不得随意进行丢弃,并进行植被和生态恢复,避免造成生态破坏。
六、做好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中采取洒水车、运输车辆覆盖、物料苫盖等措施,降低施工对当地环境的影响。运营期进站道路采取硬化,检修道路采取碎石路面,并定期进行洒水抑尘,降低扬尘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确保场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期设置环保厕所一座,定期拉运,洗漱废水用于泼洒抑尘。项目运营期风电场实行无人值守,无废气、废水产生。
七、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根据《报告表》设计,工程施工无永久弃方,你公司不得设置取土、弃渣场。在各工区设置临时垃圾收集桶收集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运至当地城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理。运营期检修废油、事故油及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储能系统产生的废锂电池固废代码为“废弃资源13(废电池)”,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能系统退役的磷酸铁锂电池需按照《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拆解利用处置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场内不储存,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抹布暂存于独青山330kV升压站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拉运处置。
八、设置事故贮油池收集事故状态产生的废油(共20个,3m3),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中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做好项目风险管控,建设单位须按《报告表》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做好日常演练,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九、生态影响。项目设置3处弃土场,弃土要分层堆弃,要求对规划的弃土场作好防护及排水处理,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期结束后做好临时施工场地及弃土场周边植被恢复措施。
十、项目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如改变工程内容、地址和规模,须另行申报。
十一、民勤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做好项目建设及营运期的环境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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