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关于2023年9月5日云南林宝乳业有限公司年1000吨核桃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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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关于2023年9月5日云南林宝乳业有限公司年1000吨核桃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关于2023年9月5日云南林宝乳业有限公司年1000吨核桃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信 (略) 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
  • 发布时间2023-09-05 15:00: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874-*,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 (略) 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窗口( (略) 向阳西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

项目名称

(略) 年1000吨核桃酱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得禄乡务乐村委会新城河村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新 (略)

项目概况

核桃酱是以核桃仁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盐、食用植物油等辅料的一种或多种,经过原料前处理、清洗、烘干、研磨、炒制调味或不调味、灌装、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 (略) 年1000吨核桃酱建设项目的建设,既可充分利用资源,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又 (略) 地区经济的发展,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本项目已于2023年7月17日取得项目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307-*-04-05-*。

项目名称: (略) 年1000吨核桃酱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得禄乡务乐村委会新城河村;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性质: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现有土地,新建一栋占地为600m2的生产车间及仓库,核桃酱生产规模达1000吨/年。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绿化等附属设施。

投资总额: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5万元,占总投资10.75%。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设置施工废水临时沉淀池,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加强管理,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施工要避开雨天,建筑材料应设蓬盖和围拦,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二、废气 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在大风天气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土石方、建筑材料用蓬布进行遮盖,尽量按量购进建筑材料避免在场内长时间堆放;施工工地场界采用挡板等遮挡;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在施工场地减速慢行,及时清扫运输道路,对道路洒水抑尘。

三、噪声 尽量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对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根据施工设备噪声产生情况,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运输车辆经过声环境敏感点及进入场地时,要限速、禁鸣;禁止午间(12:00~14:00)、夜间(22:00—06:00)进行施工。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得长期堆放,以免污染环境;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部分的材料回收处理(如钢材碎料可出售),不可利用部分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合理利用开挖的土石方,不随意堆放,避免不合理施工开挖,采取去高补低方式进行地面平整,开挖过程中将土方全部合理调配用于平整,不产生外运弃方。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量约为0.4m3/d,在办公生活区建设1座5m3的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回用于农业生产。化粪池容积为5m3,可暂存12天以上的生活污水,项目区周围分布有大量旱地,可完全消耗项目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回用于农业生产,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气 《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 关于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有关要求,参照“饮食业油烟治理常用处理工艺”规定目前常用的处理工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对产生油烟的节点先对油烟进行收集,然后油烟经免检型油烟净化装置:机械过滤+静电沉积的方式进行净化,然后通过风机送至厂房内预留的油烟井屋顶排放。通过“机械过滤+静电沉积”油烟净化工艺,对油烟的去除率可以达到92.8%,通过核算,本项目排放的油烟浓度满足达标排放。即本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属于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治理措施有效。根据计算,本项目油烟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三、噪声 项目夜间不生产,根据以上预测分析,项目经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后,运营期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厂界5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点,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次环评提出,应加强生产设备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保养,保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从噪声源本身降低源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工业固体废物和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等。本项目脱皮工段会产生核桃仁外皮,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每吨核桃仁产生外皮约2kg,项目核桃仁用量为800t/a,则项目核桃仁外皮产生量为1.6t/a,核桃仁外皮统一收集后还田综合利用,核桃仁外皮能得到合理处置,处置措施可行。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在此过程中会产生沉渣,沉淀池沉渣一般占污水处理量的0.2%~0.5%,本次环评按0.2%计。根据水平衡核算,拟建项目进入沉淀池处理的废水量为900m3/a,则沉渣产生量约为1.8t/a。该部分固废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地施肥。废弃包装袋主要来源于原料包装袋、成品包装产生的废品,预计年产生量约为0.5t/a,属于一般固废,经企业收集后全部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处置。项目需委托附近农户定期对项目化粪池进行清掏,污泥清掏后用做周围旱地农肥。项目劳动定员5人,年工作300天,人均产生生活垃圾量按 0.5kg/d 计,则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5kg/d、0.75t/a。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五、土壤和地下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项目为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的Ⅳ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 A 可知,项目行业类别属于“其他”类别,属于Ⅳ类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本次环评仅进行简单的影响分析。本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化粪池、沉淀池。本项目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主要有:污染物下渗造成地下水、土壤的污染,主要污染物类型为COD、SS等非持久性污染因子。本评价要求企业根据项目各功能单元是否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及其风险程度,将项目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如下:一般防渗区:沉淀池、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为基底采用50cm厚压实黏土夯实处理后,表面采用水泥进行硬化。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简单防渗区:办公生活区、道路等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简单硬化。此外,企业应在可能发生污染物泄漏的场所及装置设置导流和收集措施,及时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起来进行处理,可有效防止污染物渗入地下水。项目在落实好分区防渗防控措施并落实好过程管理,可避免出现污染物泄漏,甚至下渗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的情况。此外,项目周边无集中式饮用水源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本项目影响不大。

结论

本项目 (略) 得禄乡务乐村委会新城河村,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以及相关规划,所在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亦不涉及当地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选址合理。

根据环评分析,项目生产车间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排烟管道、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引至厂房楼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破碎机、研磨机封闭式作业,且设置在标准化封闭厂房内,核桃仁破碎、研磨工序粉尘产生量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周边旱地农灌,可全部被消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回用于农业生产,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小。项目各类机械设备为低噪声设备,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值要求。运营期产生的固废经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对当地环境质量及主要关心点环境影响很小,综上,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关于2023年9月5日云南林宝乳业有限公司年1000吨核桃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信 (略) 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
  • 发布时间2023-09-05 15:00: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874-*,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 (略) 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窗口( (略) 向阳西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

项目名称

(略) 年1000吨核桃酱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得禄乡务乐村委会新城河村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新 (略)

项目概况

核桃酱是以核桃仁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盐、食用植物油等辅料的一种或多种,经过原料前处理、清洗、烘干、研磨、炒制调味或不调味、灌装、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 (略) 年1000吨核桃酱建设项目的建设,既可充分利用资源,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又 (略) 地区经济的发展,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本项目已于2023年7月17日取得项目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307-*-04-05-*。

项目名称: (略) 年1000吨核桃酱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得禄乡务乐村委会新城河村;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性质: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现有土地,新建一栋占地为600m2的生产车间及仓库,核桃酱生产规模达1000吨/年。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绿化等附属设施。

投资总额: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5万元,占总投资10.75%。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设置施工废水临时沉淀池,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加强管理,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施工要避开雨天,建筑材料应设蓬盖和围拦,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二、废气 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在大风天气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土石方、建筑材料用蓬布进行遮盖,尽量按量购进建筑材料避免在场内长时间堆放;施工工地场界采用挡板等遮挡;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在施工场地减速慢行,及时清扫运输道路,对道路洒水抑尘。

三、噪声 尽量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对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根据施工设备噪声产生情况,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运输车辆经过声环境敏感点及进入场地时,要限速、禁鸣;禁止午间(12:00~14:00)、夜间(22:00—06:00)进行施工。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得长期堆放,以免污染环境;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部分的材料回收处理(如钢材碎料可出售),不可利用部分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合理利用开挖的土石方,不随意堆放,避免不合理施工开挖,采取去高补低方式进行地面平整,开挖过程中将土方全部合理调配用于平整,不产生外运弃方。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量约为0.4m3/d,在办公生活区建设1座5m3的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回用于农业生产。化粪池容积为5m3,可暂存12天以上的生活污水,项目区周围分布有大量旱地,可完全消耗项目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回用于农业生产,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气 《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 关于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有关要求,参照“饮食业油烟治理常用处理工艺”规定目前常用的处理工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对产生油烟的节点先对油烟进行收集,然后油烟经免检型油烟净化装置:机械过滤+静电沉积的方式进行净化,然后通过风机送至厂房内预留的油烟井屋顶排放。通过“机械过滤+静电沉积”油烟净化工艺,对油烟的去除率可以达到92.8%,通过核算,本项目排放的油烟浓度满足达标排放。即本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属于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治理措施有效。根据计算,本项目油烟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三、噪声 项目夜间不生产,根据以上预测分析,项目经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后,运营期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厂界5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点,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次环评提出,应加强生产设备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保养,保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从噪声源本身降低源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工业固体废物和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等。本项目脱皮工段会产生核桃仁外皮,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每吨核桃仁产生外皮约2kg,项目核桃仁用量为800t/a,则项目核桃仁外皮产生量为1.6t/a,核桃仁外皮统一收集后还田综合利用,核桃仁外皮能得到合理处置,处置措施可行。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在此过程中会产生沉渣,沉淀池沉渣一般占污水处理量的0.2%~0.5%,本次环评按0.2%计。根据水平衡核算,拟建项目进入沉淀池处理的废水量为900m3/a,则沉渣产生量约为1.8t/a。该部分固废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地施肥。废弃包装袋主要来源于原料包装袋、成品包装产生的废品,预计年产生量约为0.5t/a,属于一般固废,经企业收集后全部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处置。项目需委托附近农户定期对项目化粪池进行清掏,污泥清掏后用做周围旱地农肥。项目劳动定员5人,年工作300天,人均产生生活垃圾量按 0.5kg/d 计,则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5kg/d、0.75t/a。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五、土壤和地下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项目为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的Ⅳ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 A 可知,项目行业类别属于“其他”类别,属于Ⅳ类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本次环评仅进行简单的影响分析。本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化粪池、沉淀池。本项目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主要有:污染物下渗造成地下水、土壤的污染,主要污染物类型为COD、SS等非持久性污染因子。本评价要求企业根据项目各功能单元是否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及其风险程度,将项目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如下:一般防渗区:沉淀池、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为基底采用50cm厚压实黏土夯实处理后,表面采用水泥进行硬化。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简单防渗区:办公生活区、道路等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简单硬化。此外,企业应在可能发生污染物泄漏的场所及装置设置导流和收集措施,及时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起来进行处理,可有效防止污染物渗入地下水。项目在落实好分区防渗防控措施并落实好过程管理,可避免出现污染物泄漏,甚至下渗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的情况。此外,项目周边无集中式饮用水源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本项目影响不大。

结论

本项目 (略) 得禄乡务乐村委会新城河村,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以及相关规划,所在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亦不涉及当地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选址合理。

根据环评分析,项目生产车间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排烟管道、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引至厂房楼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破碎机、研磨机封闭式作业,且设置在标准化封闭厂房内,核桃仁破碎、研磨工序粉尘产生量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周边旱地农灌,可全部被消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回用于农业生产,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小。项目各类机械设备为低噪声设备,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值要求。运营期产生的固废经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对当地环境质量及主要关心点环境影响很小,综上,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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