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建胜南侧A7路、A9路、A4路南段工程地块
大渡口区建胜南侧A7路、A9路、A4路南段工程地块
大渡口区建胜南侧A7路、A9路、A4路南段(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重庆大渡口区建胜镇四民村,地块共由A7路、A9路、A4路南段组成,占地面积为38830m2(58.3亩)。地块北至中坝路,南临四民村住宅区,西至油府路,东至林地,中心坐标为:东经106.47320°,北纬29.41814°。
根据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调查地块在2005~2013年,除A9路道路西段入驻美欢家具厂(2012年停产)外,其他区域均为居民房、农地和水塘;2014年,因中坝路一期工程开挖建设,将部分外弃土石方堆放在A7道路西侧部分区域;2015年,调查地块维持现状,未受新的外界扰动;2016~2017年,因北侧中坝路一期建设,将部分外弃土石方堆放在A7道路北侧部分区域,同时2017年 (略) (C3311)利用原美欢家具厂厂房进行机械配件的生产加工,其原料堆放区位于地块内。2018年,在A7道路中西段入驻中顺混凝土搅拌站(C3021),A7道路北侧区域受到开挖平场扰动;2019年,*续有 (略) 、谢朝贤个人钢管堆场、重庆 (略) (C4210)入驻A7道路西侧区域;2020年,A7道路中西 (略) 敖正友 (略) ;2021年A7道路中东段入驻中交二航局白居寺项目碎石厂。2021年底至2022年,调查地块内的企业*续搬迁,同年因建设轨道18号线对A7道路东段部分区域进行清挖作业,A4路南段与中顺大道接口处为18号线高架轨道建设区域。
目前,调查地块内A4路南段大都保持原始地貌,受外界扰动较小。A7路涉及企业区域的厂房设施已拆除,地面硬化层保留完好,其东南侧区域堆放有修建白居寺长江大桥连接道山体开凿的条石。A9路西侧区域厂房已拆出,其他区域基本保持原始地貌。通过复勘得知,调查地块现状基本与土壤污染调查阶段状态一致,仅在A7道路西侧存在中铁15局建设轨道18号线的活动板房,同时堆放有少量的脚手架、架设轨道的枕石,其他区域未发现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也未发现油污等痕迹。目前调查地块规划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本次评价标准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二类用地标准进行评价。
2022年5月, (略) 建设 (略) 委托重庆长 (略) 对大渡口区建胜南侧路网工程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地块在初步调查阶段,在地块布设21个土壤样品采样点位、1个地表水点位和1个底泥点位;共采集送检35个土壤样品(不包括平行样品),1个地表水样品(不包括平行样品),1个底泥样品(不包括平行样品)。土壤样品的检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的45个基本项目、表2中石油烃(C10-C40)、钒、有机农药类,锰,锌,水溶性氟化物,钼,pH;地表水样品的检测因子包括pH值、铬(六价)、汞、砷、镍、铜、铅、镉。检测结果表明:XZ02#-0.5m土壤样品关注污染因子石油烃(C10-C40)含量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其余土壤样品和底泥关注的污染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通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计算的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地表水样品监测因子浓度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限值。
2023年1月, (略) 建设 (略) 委托我司(重庆鸥 (略) )对调查地块进行详细调查工作,详调阶段在地块内共布设了20个土壤点位、1个地表积水点位、6个地下水点位,共采集了土壤样品62个(不含平行样品)、1个地表水采样样品(不含平行样品)、4个地下水采样样品(不含平行样品)。土壤样品的检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个基本项目,表2中石油烃(C10-C40)和钒,锰,锌,水溶性氟化物,钼,pH;地表积水样品的检测因子包括pH、氟化物、铜、锌、砷、汞、镉、铅、六价铬、铬、锰、钼、钒、石油类、苯、*苯、间对二*苯、苯*烯、邻二*苯;地下水样品的检测因子包括pH、氟化物、铜、锌、砷、汞、镉、铅、六价铬、铬、锰、钼、钒、石油类、苯、*苯、间对二*苯、苯*烯、邻二*苯;检测结果表明:XF5-1(0.5m)、XF14-1(0.5m)关注污染因子石油烃(C10-C40)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其余样品关注的污染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通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计算的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地表积水关注因子浓度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中一级标准限值;地下水样品关注污染因子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限值。
详调报告确定地块土壤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为:石油烃的含量为4500mg/kg。根据相关标准导则要求,经过无污染点位连线法,并结合地块特征估算出土壤污染总面积约为80.2平方米,需治理修复土壤方量约为120.3立方米,最大修复深度为1.5米。
由于地块历史时期不涉及工、制药、焦化、涉重点重金属、大型填埋场等五类行业,且目标污染物含量最大值未超过第二类规划用地管制值,污染方量小于500m3,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服务八条惠企措施的通知》(渝环办[2022]97号)内容“第四条 鼓励小方量土壤污染的地块自主开展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条件,因此2023年7月, (略) 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局,本地块采用简易修复流程,简易修复完成后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再调查工作。
2023年7月5日,本次简易修复工程已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具备正式施工条件,于7月30日完成场内污染土壤清挖、装车及转运工作;截至7月30日,地块内所有区域自验收采样工作全部完成。测量收方结果显示:本次简易修复实际总开挖面积为93.6m2、方量为139.3m3。最终运输污染土壤7车次,共计202.08吨转运至重庆 (略) 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
调查单位在污染土壤两次清挖完成后,再调查阶段分为两次进行采集样品,委托四川实朴 (略) 进行采样,共计采集基坑土壤样品22个,另采集平行样4个,深层样4个;影响区土壤样品9个,另采集平行样1个,深层样1个。检测结果表明,所有样品中关注污染物的含量均低于修复目标值。调查报告认为,该地块经简易修复后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性质要求,同时,满足第一类用地性质。
调查报告认为,该地块经简易修复后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性质的要求,同时也满足第一类用地性质的要求。
大渡口区建胜南侧A7路、A9路、A4路南段(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重庆大渡口区建胜镇四民村,地块共由A7路、A9路、A4路南段组成,占地面积为38830m2(58.3亩)。地块北至中坝路,南临四民村住宅区,西至油府路,东至林地,中心坐标为:东经106.47320°,北纬29.41814°。
根据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调查地块在2005~2013年,除A9路道路西段入驻美欢家具厂(2012年停产)外,其他区域均为居民房、农地和水塘;2014年,因中坝路一期工程开挖建设,将部分外弃土石方堆放在A7道路西侧部分区域;2015年,调查地块维持现状,未受新的外界扰动;2016~2017年,因北侧中坝路一期建设,将部分外弃土石方堆放在A7道路北侧部分区域,同时2017年 (略) (C3311)利用原美欢家具厂厂房进行机械配件的生产加工,其原料堆放区位于地块内。2018年,在A7道路中西段入驻中顺混凝土搅拌站(C3021),A7道路北侧区域受到开挖平场扰动;2019年,*续有 (略) 、谢朝贤个人钢管堆场、重庆 (略) (C4210)入驻A7道路西侧区域;2020年,A7道路中西 (略) 敖正友 (略) ;2021年A7道路中东段入驻中交二航局白居寺项目碎石厂。2021年底至2022年,调查地块内的企业*续搬迁,同年因建设轨道18号线对A7道路东段部分区域进行清挖作业,A4路南段与中顺大道接口处为18号线高架轨道建设区域。
目前,调查地块内A4路南段大都保持原始地貌,受外界扰动较小。A7路涉及企业区域的厂房设施已拆除,地面硬化层保留完好,其东南侧区域堆放有修建白居寺长江大桥连接道山体开凿的条石。A9路西侧区域厂房已拆出,其他区域基本保持原始地貌。通过复勘得知,调查地块现状基本与土壤污染调查阶段状态一致,仅在A7道路西侧存在中铁15局建设轨道18号线的活动板房,同时堆放有少量的脚手架、架设轨道的枕石,其他区域未发现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也未发现油污等痕迹。目前调查地块规划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本次评价标准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二类用地标准进行评价。
2022年5月, (略) 建设 (略) 委托重庆长 (略) 对大渡口区建胜南侧路网工程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地块在初步调查阶段,在地块布设21个土壤样品采样点位、1个地表水点位和1个底泥点位;共采集送检35个土壤样品(不包括平行样品),1个地表水样品(不包括平行样品),1个底泥样品(不包括平行样品)。土壤样品的检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的45个基本项目、表2中石油烃(C10-C40)、钒、有机农药类,锰,锌,水溶性氟化物,钼,pH;地表水样品的检测因子包括pH值、铬(六价)、汞、砷、镍、铜、铅、镉。检测结果表明:XZ02#-0.5m土壤样品关注污染因子石油烃(C10-C40)含量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其余土壤样品和底泥关注的污染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通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计算的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地表水样品监测因子浓度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限值。
2023年1月, (略) 建设 (略) 委托我司(重庆鸥 (略) )对调查地块进行详细调查工作,详调阶段在地块内共布设了20个土壤点位、1个地表积水点位、6个地下水点位,共采集了土壤样品62个(不含平行样品)、1个地表水采样样品(不含平行样品)、4个地下水采样样品(不含平行样品)。土壤样品的检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个基本项目,表2中石油烃(C10-C40)和钒,锰,锌,水溶性氟化物,钼,pH;地表积水样品的检测因子包括pH、氟化物、铜、锌、砷、汞、镉、铅、六价铬、铬、锰、钼、钒、石油类、苯、*苯、间对二*苯、苯*烯、邻二*苯;地下水样品的检测因子包括pH、氟化物、铜、锌、砷、汞、镉、铅、六价铬、铬、锰、钼、钒、石油类、苯、*苯、间对二*苯、苯*烯、邻二*苯;检测结果表明:XF5-1(0.5m)、XF14-1(0.5m)关注污染因子石油烃(C10-C40)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其余样品关注的污染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通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计算的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地表积水关注因子浓度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中一级标准限值;地下水样品关注污染因子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限值。
详调报告确定地块土壤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为:石油烃的含量为4500mg/kg。根据相关标准导则要求,经过无污染点位连线法,并结合地块特征估算出土壤污染总面积约为80.2平方米,需治理修复土壤方量约为120.3立方米,最大修复深度为1.5米。
由于地块历史时期不涉及工、制药、焦化、涉重点重金属、大型填埋场等五类行业,且目标污染物含量最大值未超过第二类规划用地管制值,污染方量小于500m3,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服务八条惠企措施的通知》(渝环办[2022]97号)内容“第四条 鼓励小方量土壤污染的地块自主开展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条件,因此2023年7月, (略) 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局,本地块采用简易修复流程,简易修复完成后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再调查工作。
2023年7月5日,本次简易修复工程已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具备正式施工条件,于7月30日完成场内污染土壤清挖、装车及转运工作;截至7月30日,地块内所有区域自验收采样工作全部完成。测量收方结果显示:本次简易修复实际总开挖面积为93.6m2、方量为139.3m3。最终运输污染土壤7车次,共计202.08吨转运至重庆 (略) 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
调查单位在污染土壤两次清挖完成后,再调查阶段分为两次进行采集样品,委托四川实朴 (略) 进行采样,共计采集基坑土壤样品22个,另采集平行样4个,深层样4个;影响区土壤样品9个,另采集平行样1个,深层样1个。检测结果表明,所有样品中关注污染物的含量均低于修复目标值。调查报告认为,该地块经简易修复后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性质要求,同时,满足第一类用地性质。
调查报告认为,该地块经简易修复后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性质的要求,同时也满足第一类用地性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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