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9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2023年9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200万台套汽车内饰件的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年产200万台套汽车内饰件的生产线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肥西县桃花工业园祝融路西侧 | ||
建设单位: | 合肥金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东鸿 (略) | ||
项目概况: | 合肥金 (略) (略) (略) 肥西县桃花工业园祝融路西侧合肥金 (略) 内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年产200万台套汽车内饰件的生产线项目的建设,总建筑面积约22516m2,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建成投产后可年产200万台套汽车内饰件,其中注塑件150万套,包覆件50万套。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本项目在建设期间,各项施工活动不可避免地将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和产生影响,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影响是短暂的,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可以将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运营期:(1)大气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注塑生产线产生的废气,包覆生产线产生的废气,模具维修产生的废气、危废库挥发的废气及食堂油烟废气。为减少项目区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拟在注塑生产线、包覆生产线各废气产生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危废间设置集气管道,其有机废气共用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分别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模具维修位于单独的模具仓库,焊接废气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处理后排气筒中非*烷总烃、*烯腈、苯*烯、*苯、*苯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的要求。 (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废水排放量1712t/a,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及循环冷却系统外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同循环冷却系统外 (略) 政管网排入合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其出水水质达到《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相关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出水排入派河。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本项目在优先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再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废边角料、废无纺布、不合格品、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润滑油桶、废机油桶以及办公生活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等。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废边角料、废无纺布、不 (略) 回收处置;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润滑油桶、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200万台套汽车内饰件的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年产200万台套汽车内饰件的生产线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肥西县桃花工业园祝融路西侧 | ||
建设单位: | 合肥金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东鸿 (略) | ||
项目概况: | 合肥金 (略) (略) (略) 肥西县桃花工业园祝融路西侧合肥金 (略) 内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年产200万台套汽车内饰件的生产线项目的建设,总建筑面积约22516m2,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建成投产后可年产200万台套汽车内饰件,其中注塑件150万套,包覆件50万套。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本项目在建设期间,各项施工活动不可避免地将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和产生影响,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影响是短暂的,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可以将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运营期:(1)大气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注塑生产线产生的废气,包覆生产线产生的废气,模具维修产生的废气、危废库挥发的废气及食堂油烟废气。为减少项目区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拟在注塑生产线、包覆生产线各废气产生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危废间设置集气管道,其有机废气共用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分别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模具维修位于单独的模具仓库,焊接废气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处理后排气筒中非*烷总烃、*烯腈、苯*烯、*苯、*苯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的要求。 (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废水排放量1712t/a,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及循环冷却系统外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同循环冷却系统外 (略) 政管网排入合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其出水水质达到《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相关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出水排入派河。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本项目在优先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再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废边角料、废无纺布、不合格品、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润滑油桶、废机油桶以及办公生活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等。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废边角料、废无纺布、不 (略) 回收处置;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润滑油桶、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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