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信沚新能源有限公司《信义芜湖市湾沚区100MW渔光互补乡村振兴光伏示范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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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信沚新能源有限公司《信义芜湖市湾沚区100MW渔光互补乡村振兴光伏示范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芜 (略) 《 (略) 湾沚区100MW渔光互补乡村振兴光伏示范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环评报告表项目

项目名称:

(略) 湾沚区100MW渔光互补乡村振兴光伏示范项目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湾沚区六郎镇

建设单位:

芜 (略)

环评机构:

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

公示时间

2023.9.5-2023.9.12

项目概况:

(一)光伏区

光伏阵列区租赁水域面积为1800亩,项目规划容量约为100MW,100MWp太阳电池阵列由22个5.66MWp的535Wp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电池子方阵组成。其中5.66MWp单晶硅电池子方阵由377个组串(每个组串由28片535Wp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组成)、20个20进一出直流汇流箱和1台4.4MW箱逆变一体机构成。每台箱变变压器基础下方设立一座最小容积不小于2m3的事故油池。,位于原有鱼塘及养殖水面区域,拟采用预制管桩基础。

(二)集电线路

本工程新建4回35kV集电线路长度共9.8km,其中架空线路长度2.4km,共10基塔;电缆线路长度7.4km。

(三)升压站

升压站内拟建建筑物包括大数据科普中心一栋,构筑物包括主变基础、SVG集装箱、消防泵房等。110kV升压站围墙内占地8389.2m2,位于光伏区东片区。主变采用1台100MVA三相双圈有载调压油浸式变压器,户外布置。主变低压侧安装一套-16MVar~+16MVar的SVG动态水冷无功补偿装置。升压站主变下方设置有事故油坑,并通过管道与事故油池相连,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23m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优化变电站内设备布置,确保变电站周边电磁环境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相应限值规定,即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为4000V/m、100μT。变电站内须给出清晰的警示和防护指示标识,有效区分变电设施区域和科普中心区域,确保电力设施和人员安全。

(二)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升压站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光伏区二东侧、南侧、西侧厂界,光伏区三厂界,光伏区四厂界,光伏区五厂界,光伏区六东南侧、西南侧、西北侧厂界,光伏区七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光伏区一厂界,光伏区二北侧厂界,光伏区六东北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施工期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有关限值规定。

(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选择枯水期施工。工程应当严格在划定范围内施工,严禁超界占用和破坏沿线的耕地。禁止将工程临时废渣随处乱排;施工期和运营期应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避免影响周边动物夜间的正常活动。项目应分区分段施工,施工水域养殖鱼群应安排去往其他非施工水域暂养,施工完毕后迁回;施工应尽量避开水生生物繁殖期;光伏组件施工完成后水塘全面恢复水产养殖,不得降低现有水环境条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剥离和保存土方施工过程中应耕植表土,注意表土堆场的防护。严格控制光伏组件的安装角度,避免反射光照向人口集中区域、动物集中区域以及植物集中区域,减少对动植物生态环境的影响。

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影响范围,确定适宜的施工季节和施工方式,减少对环境保护对象的不利影响。临时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保护区周边一定的距离,禁止在保护区周边设置施工营地、材料堆场等。严禁在河流中冲洗施工机械;施工期间严禁在坑塘等周边水体内倾倒各类垃圾;施工期间应关闭坑塘间连接的闸口及泵站,禁止施工期间向赵家河内排水;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避免施工机械漏油事故发生;施工场地内设置隔油沉淀池需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

(四)认真做好施工和运营期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应采取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免夜间施工,若确需夜间施工,应向施工场地所在辖区相关部门申报;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及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附近时应采取减缓行驶速度及控制鸣笛,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教学、医疗等的影响。运营期生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赵家河。日常巡检过程中注意坑塘内水体变化情况,必要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坑塘内水质进行检测,禁止将不达标水体通过泵站排放至赵家河。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运送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旧光伏组件等一般固体 (略) 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废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建设单位应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

公众参与情况:

有关部门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略) 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0553-*

通讯地址

邮编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芜 (略) 《 (略) 湾沚区100MW渔光互补乡村振兴光伏示范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环评报告表项目

项目名称:

(略) 湾沚区100MW渔光互补乡村振兴光伏示范项目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湾沚区六郎镇

建设单位:

芜 (略)

环评机构:

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

公示时间

2023.9.5-2023.9.12

项目概况:

(一)光伏区

光伏阵列区租赁水域面积为1800亩,项目规划容量约为100MW,100MWp太阳电池阵列由22个5.66MWp的535Wp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电池子方阵组成。其中5.66MWp单晶硅电池子方阵由377个组串(每个组串由28片535Wp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组成)、20个20进一出直流汇流箱和1台4.4MW箱逆变一体机构成。每台箱变变压器基础下方设立一座最小容积不小于2m3的事故油池。,位于原有鱼塘及养殖水面区域,拟采用预制管桩基础。

(二)集电线路

本工程新建4回35kV集电线路长度共9.8km,其中架空线路长度2.4km,共10基塔;电缆线路长度7.4km。

(三)升压站

升压站内拟建建筑物包括大数据科普中心一栋,构筑物包括主变基础、SVG集装箱、消防泵房等。110kV升压站围墙内占地8389.2m2,位于光伏区东片区。主变采用1台100MVA三相双圈有载调压油浸式变压器,户外布置。主变低压侧安装一套-16MVar~+16MVar的SVG动态水冷无功补偿装置。升压站主变下方设置有事故油坑,并通过管道与事故油池相连,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23m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优化变电站内设备布置,确保变电站周边电磁环境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相应限值规定,即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为4000V/m、100μT。变电站内须给出清晰的警示和防护指示标识,有效区分变电设施区域和科普中心区域,确保电力设施和人员安全。

(二)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升压站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光伏区二东侧、南侧、西侧厂界,光伏区三厂界,光伏区四厂界,光伏区五厂界,光伏区六东南侧、西南侧、西北侧厂界,光伏区七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光伏区一厂界,光伏区二北侧厂界,光伏区六东北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施工期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有关限值规定。

(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选择枯水期施工。工程应当严格在划定范围内施工,严禁超界占用和破坏沿线的耕地。禁止将工程临时废渣随处乱排;施工期和运营期应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避免影响周边动物夜间的正常活动。项目应分区分段施工,施工水域养殖鱼群应安排去往其他非施工水域暂养,施工完毕后迁回;施工应尽量避开水生生物繁殖期;光伏组件施工完成后水塘全面恢复水产养殖,不得降低现有水环境条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剥离和保存土方施工过程中应耕植表土,注意表土堆场的防护。严格控制光伏组件的安装角度,避免反射光照向人口集中区域、动物集中区域以及植物集中区域,减少对动植物生态环境的影响。

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影响范围,确定适宜的施工季节和施工方式,减少对环境保护对象的不利影响。临时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保护区周边一定的距离,禁止在保护区周边设置施工营地、材料堆场等。严禁在河流中冲洗施工机械;施工期间严禁在坑塘等周边水体内倾倒各类垃圾;施工期间应关闭坑塘间连接的闸口及泵站,禁止施工期间向赵家河内排水;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避免施工机械漏油事故发生;施工场地内设置隔油沉淀池需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

(四)认真做好施工和运营期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应采取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免夜间施工,若确需夜间施工,应向施工场地所在辖区相关部门申报;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及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附近时应采取减缓行驶速度及控制鸣笛,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教学、医疗等的影响。运营期生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赵家河。日常巡检过程中注意坑塘内水体变化情况,必要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坑塘内水质进行检测,禁止将不达标水体通过泵站排放至赵家河。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运送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旧光伏组件等一般固体 (略) 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废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建设单位应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

公众参与情况:

有关部门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略) 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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