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临泉县2023年专用品牌小麦生产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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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临泉县2023年专用品牌小麦生产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做好2023年我县专用品牌小麦生产项目落实工作,现就征集2023年专用品牌小麦生产项目实施面粉加工企业和收购主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粉加工企业条件

1.粮食加工企业有较强品牌溢价能力,且年精深加工专用小麦能力在10万吨以上。

2.仓储能力2万吨以上。

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二、粮食收购主体条件

1.有收购资质的收购主体与国内知名精深加工企业签订购销协议,且具有实际有效履约事实。

2.拥有2万吨以上仓储能力。

三、提供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和粮食收购许可证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粮食加工企业10万吨以上粮食加工能力证明材料。

4.粮食仓储设施能力证明材料。

5.粮食收购企业与国内知名精深加工企业签订有购销协议且具有较强溢价收购能力,有实际有效履约证明、票据。

6.与种子企业签订的种子采购意向合同书,标明小麦种子采购综合价格(含种子价格和供种环节费用),种子价格不高于同 (略) 场批发价。

7.小麦品种审定文件。

8.优质专用品牌小麦生产和产品收购协议文本,标明小麦回收价格,收购量不低于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小麦亩产的80%。

9.优质专用品牌小麦生产收购履约承诺书。

四、主体确定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评审。按照综合评价法,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遴选一批企业入选2023年项目实施主体。

五、申报时间

有参与意愿的面粉加工企业和收购主体,请于2023年9月8日下午2:30分前将企业简介和相关资料(一式五份,包括原件和复印件)装订后报临泉县农业农村局三楼种植业股(万嘉新城),并书面承诺(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附件:临泉县2023年优质专用品牌小麦生产实施主体遴选评分表

临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5日

为做好2023年我县专用品牌小麦生产项目落实工作,现就征集2023年专用品牌小麦生产项目实施面粉加工企业和收购主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粉加工企业条件

1.粮食加工企业有较强品牌溢价能力,且年精深加工专用小麦能力在10万吨以上。

2.仓储能力2万吨以上。

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二、粮食收购主体条件

1.有收购资质的收购主体与国内知名精深加工企业签订购销协议,且具有实际有效履约事实。

2.拥有2万吨以上仓储能力。

三、提供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和粮食收购许可证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粮食加工企业10万吨以上粮食加工能力证明材料。

4.粮食仓储设施能力证明材料。

5.粮食收购企业与国内知名精深加工企业签订有购销协议且具有较强溢价收购能力,有实际有效履约证明、票据。

6.与种子企业签订的种子采购意向合同书,标明小麦种子采购综合价格(含种子价格和供种环节费用),种子价格不高于同 (略) 场批发价。

7.小麦品种审定文件。

8.优质专用品牌小麦生产和产品收购协议文本,标明小麦回收价格,收购量不低于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小麦亩产的80%。

9.优质专用品牌小麦生产收购履约承诺书。

四、主体确定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评审。按照综合评价法,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遴选一批企业入选2023年项目实施主体。

五、申报时间

有参与意愿的面粉加工企业和收购主体,请于2023年9月8日下午2:30分前将企业简介和相关资料(一式五份,包括原件和复印件)装订后报临泉县农业农村局三楼种植业股(万嘉新城),并书面承诺(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附件:临泉县2023年优质专用品牌小麦生产实施主体遴选评分表

临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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