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吉因加生物医学工程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项目验收公示
苏州吉因加生物医学工程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7月委托 (略) 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3年8月3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因公司发展需求,苏州吉因加 (略) 拟投资260万元,新增租赁新平街388号腾飞创新园23幢C9楼厂房,购置移液器、高速离心机、电泳仪、混匀仪、PCR仪、通风橱等设备进行“苏州吉因加 (略) 研发实验室项目”建设。建设完成后,预计项目年进行50批次二代测序(NGS)研发实验。项目于2023年6月13日通过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苏园行审备〔2023〕587号,项目代码:2206-*-89-01-*)。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苏州吉因加 (略) 于2023年3 (略) 宏宇 (略) 编制了《苏州吉因加 (略) 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6月29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H*)。本次研发实验室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3年7月开工建设,2023年8月竣工建成并进行调试。于2023年8月取得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MA1MT8BH8A002X)。
验收工作的开展:苏州吉因加 (略) 于20 (略) 对其建成运行“苏州吉因加 (略) 研发实验室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于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1日委托 (略) 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最终苏州吉因加 (略) 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气监测结果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研发实验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废气过车间整体通风收集后,由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在排烟机房内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数据显示,厂界及实验室窗外非*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表3中标准要求。
2、废水监测结果
项目租赁厂区内部建设完整的雨污水管网,实现“雨污分流”。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制纯浓水,生活污水和 (略) 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吴淞江。
项目所租用厂房房东于2012年5月3日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 (略) 出具的企 (略) 政管网条件审核确认单(申请编号:*X018)。
本项目生活污水与其他企业污水合流,无独立排放口,未进行监测。本项目制纯浓水为现有项目(生物纳米园厂区)产生,未进行监测。
3、噪声监测结果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离心机、涡旋振荡器、超声破碎仪、混匀仪、生物安全柜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小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外1米昼间噪声排放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情况如下: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包装盒,收集后外售处理;
一般固废暂存于危废间外走廊,面积2m2,该一般固废仓库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实验废液、清洗废液、废耗材、废拖布、废试剂瓶、废活性炭,委托资质 (略) 华瑞危险 (略) 处置,以上在调试期间产生量较少,尚未完成转移处置。
项目设置8.62m2危废暂存点,配备了防泄漏托盘,并安装了监控探头,标识标牌规范,大门上上锁,有出入库台账。危废暂存点位于室内,整体做到了“防风、防雨、防淋失”的三防措施,建设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类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固体废物“零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吉因加 (略)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新平街388号腾飞创新园23幢C9楼厂房
联系人:田爱荣
联系电话:*
邮编:*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吉因加 (略) 研发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期: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28日
苏州吉因加 (略) 研发实验室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7月委托 (略) 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3年8月3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因公司发展需求,苏州吉因加 (略) 拟投资260万元,新增租赁新平街388号腾飞创新园23幢C9楼厂房,购置移液器、高速离心机、电泳仪、混匀仪、PCR仪、通风橱等设备进行“苏州吉因加 (略) 研发实验室项目”建设。建设完成后,预计项目年进行50批次二代测序(NGS)研发实验。项目于2023年6月13日通过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苏园行审备〔2023〕587号,项目代码:2206-*-89-01-*)。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苏州吉因加 (略) 于2023年3 (略) 宏宇 (略) 编制了《苏州吉因加 (略) 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6月29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H*)。本次研发实验室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3年7月开工建设,2023年8月竣工建成并进行调试。于2023年8月取得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MA1MT8BH8A002X)。
验收工作的开展:苏州吉因加 (略) 于20 (略) 对其建成运行“苏州吉因加 (略) 研发实验室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于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1日委托 (略) 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最终苏州吉因加 (略) 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气监测结果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研发实验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废气过车间整体通风收集后,由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在排烟机房内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数据显示,厂界及实验室窗外非*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表3中标准要求。
2、废水监测结果
项目租赁厂区内部建设完整的雨污水管网,实现“雨污分流”。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制纯浓水,生活污水和 (略) 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吴淞江。
项目所租用厂房房东于2012年5月3日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 (略) 出具的企 (略) 政管网条件审核确认单(申请编号:*X018)。
本项目生活污水与其他企业污水合流,无独立排放口,未进行监测。本项目制纯浓水为现有项目(生物纳米园厂区)产生,未进行监测。
3、噪声监测结果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离心机、涡旋振荡器、超声破碎仪、混匀仪、生物安全柜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小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外1米昼间噪声排放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情况如下: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包装盒,收集后外售处理;
一般固废暂存于危废间外走廊,面积2m2,该一般固废仓库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实验废液、清洗废液、废耗材、废拖布、废试剂瓶、废活性炭,委托资质 (略) 华瑞危险 (略) 处置,以上在调试期间产生量较少,尚未完成转移处置。
项目设置8.62m2危废暂存点,配备了防泄漏托盘,并安装了监控探头,标识标牌规范,大门上上锁,有出入库台账。危废暂存点位于室内,整体做到了“防风、防雨、防淋失”的三防措施,建设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类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固体废物“零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吉因加 (略)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新平街388号腾飞创新园23幢C9楼厂房
联系人:田爱荣
联系电话:*
邮编:*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吉因加 (略) 研发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期: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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