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新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万吨硫氢化钠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结论公示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新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万吨硫氢化钠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结论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略) 年产2万吨硫氢化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进一步收集和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团体、人士来电、来信。
一、项目概要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略) 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的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内。该公司是以生产硫氢化钠、硫化钠及氯化锶为主的一家化工企业。其建设内容为年产2万吨硫氢化钠项目。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开挖机械及运输车辆所产生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装卸、运输以及开挖弃土的堆积、运输过程造成物料的扬起和洒落;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
2、运行期环境影响
⑴废气
煅烧炉使用煤作为燃料,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SO2、NOx。此外,采用四级吸收装置对H2S气体进行吸收,未完全吸收的H2S气体引入煅烧窑窑尾燃烧,少量未完全燃烧的H2S气体排放。燃料储运过程的粉尘以及盐酸储罐在装卸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
⑵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排放的主要是生活污水以及锅炉排污水。
⑶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煅烧窑产生的炉渣、浸取渣、除尘器捕集粉尘、滤渣、反应残渣以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⑷噪声
本工程噪声主要来源于振动及转动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如各种泵类产生的噪声,此类设备为连续噪音源。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⑴施工期
项目建设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由施工机械在土建及材料、弃渣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扬尘、建筑垃圾及施工废水等所致。只要严格按施工规范文明施工,采取可行的防尘、降噪及废水处理,可将不利影响减少到最小。
⑵运营期
①废气:
煅烧窑采用低硫煤作为燃料,在燃烧过程中会产生的粉尘、SO2、NOx。烟气中携带大量热量,采用余热锅炉及空气换热器回收热量后,经二级沉降+二级旋风+钠碱法脱硫、除尘后,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送30m高烟囱排放。
硫化氢气体采用四个吸收装置串联操作,硫化钠液体作为吸收剂,经四级吸收反应后,未完全吸收的硫化氢气体送入煅烧窑尾部,利用窑尾的高温将其燃烧,最后经脱硫装置脱硫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通过30m高烟囱排放。
对燃料煤堆场的地面进行硬化,采取定期洒水的方式抑制煤尘的无组织排放。物料在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通过选用优良设备、加强管理等清洁生产工艺加以控制,保证厂界的各污染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周界外最高点浓度监控值要求。
②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通过管网排入内蒙古 (略) 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锅炉排污水集中收集后送至本项目燃料煤堆场,用于燃料煤堆场的洒水、抑尘。
⑶噪声: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性噪声。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类泵与风机,声源强度在85~95dB(A)范围内。针对不同噪声源采用隔声、消声、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后,可使声源小于80dB(A)。工业场地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⑷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煅烧窑产生的炉渣、浸取渣、除尘器捕集粉尘、滤渣、反应残渣以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浸取渣可作为硫氢化钠生产的原料再次利用;煅烧窑炉渣可作为砖厂的配料综合利用;除尘器捕集粉尘、滤渣及反应残渣可送至水泥厂作为添加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的产业政策;厂址选择合理;符合国家清洁生产政策要求;其污染防治措施比较完善可行并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能够满足环境容量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略)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
六、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宁夏智诚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51-*
电子邮箱:*@*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查阅等形式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通过信件、邮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和反映,并请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地址信息,供工程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八、有效日期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略)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略) 年产2万吨硫氢化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进一步收集和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团体、人士来电、来信。
一、项目概要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略) 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的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内。该公司是以生产硫氢化钠、硫化钠及氯化锶为主的一家化工企业。其建设内容为年产2万吨硫氢化钠项目。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开挖机械及运输车辆所产生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装卸、运输以及开挖弃土的堆积、运输过程造成物料的扬起和洒落;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
2、运行期环境影响
⑴废气
煅烧炉使用煤作为燃料,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SO2、NOx。此外,采用四级吸收装置对H2S气体进行吸收,未完全吸收的H2S气体引入煅烧窑窑尾燃烧,少量未完全燃烧的H2S气体排放。燃料储运过程的粉尘以及盐酸储罐在装卸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
⑵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排放的主要是生活污水以及锅炉排污水。
⑶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煅烧窑产生的炉渣、浸取渣、除尘器捕集粉尘、滤渣、反应残渣以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⑷噪声
本工程噪声主要来源于振动及转动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如各种泵类产生的噪声,此类设备为连续噪音源。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⑴施工期
项目建设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由施工机械在土建及材料、弃渣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扬尘、建筑垃圾及施工废水等所致。只要严格按施工规范文明施工,采取可行的防尘、降噪及废水处理,可将不利影响减少到最小。
⑵运营期
①废气:
煅烧窑采用低硫煤作为燃料,在燃烧过程中会产生的粉尘、SO2、NOx。烟气中携带大量热量,采用余热锅炉及空气换热器回收热量后,经二级沉降+二级旋风+钠碱法脱硫、除尘后,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送30m高烟囱排放。
硫化氢气体采用四个吸收装置串联操作,硫化钠液体作为吸收剂,经四级吸收反应后,未完全吸收的硫化氢气体送入煅烧窑尾部,利用窑尾的高温将其燃烧,最后经脱硫装置脱硫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通过30m高烟囱排放。
对燃料煤堆场的地面进行硬化,采取定期洒水的方式抑制煤尘的无组织排放。物料在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通过选用优良设备、加强管理等清洁生产工艺加以控制,保证厂界的各污染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周界外最高点浓度监控值要求。
②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通过管网排入内蒙古 (略) 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锅炉排污水集中收集后送至本项目燃料煤堆场,用于燃料煤堆场的洒水、抑尘。
⑶噪声: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性噪声。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类泵与风机,声源强度在85~95dB(A)范围内。针对不同噪声源采用隔声、消声、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后,可使声源小于80dB(A)。工业场地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⑷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煅烧窑产生的炉渣、浸取渣、除尘器捕集粉尘、滤渣、反应残渣以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浸取渣可作为硫氢化钠生产的原料再次利用;煅烧窑炉渣可作为砖厂的配料综合利用;除尘器捕集粉尘、滤渣及反应残渣可送至水泥厂作为添加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的产业政策;厂址选择合理;符合国家清洁生产政策要求;其污染防治措施比较完善可行并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能够满足环境容量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略)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
六、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宁夏智诚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51-*
电子邮箱:*@*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查阅等形式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通过信件、邮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和反映,并请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地址信息,供工程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八、有效日期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略)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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