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涂装生产线水性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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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扬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涂装生产线水性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

1、项目名称:涂装生产线水性漆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牧羊路19号

3、建设单位: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669万元,利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牧羊路19号的现有厂房,采用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水性漆替代现有油性漆,对涂装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建成后,形成年涂装6500台套金属成形机床年的能力。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刷底漆及底漆晾干废气、刮腻子废气、腻子烘干废气、打磨废气、清洗废气、中涂及中涂烘干废气、面漆及面漆烘干废气、烘干过程天然气燃烧废气。其中刷底漆、晾干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13、DA014)排放;清洗过程产生的水蒸气以及非*烷总烃通过清洗室蒸汽排口(DA019、DA021)排入大气;刮腻子/打磨废气经滤筒+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20、DA022)排放;腻子烘干废气通过排气管道引出进入部件线或大件线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装置进行处理;中涂及中涂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8、DA010、DA015)排放;面漆及面漆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8、DA010、DA015)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8、DA015)排放;危险暂存库废气依托原有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15m排气筒(DA016)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的原则。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废清洗液,废清洗液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喷枪清洗过程产生少量喷枪清洗液,该清洗液在喷漆过程回用。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打磨室与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本项目从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采取如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震垫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桶、废砂纸、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渣、沾染水性漆废物、废催化剂、清洗废液等。废砂纸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渣、沾染水性漆废物、废催化剂、清洗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7、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 (略) 邗江生态环境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0514-*

传真:051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

1、项目名称:涂装生产线水性漆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牧羊路19号

3、建设单位: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669万元,利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牧羊路19号的现有厂房,采用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水性漆替代现有油性漆,对涂装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建成后,形成年涂装6500台套金属成形机床年的能力。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刷底漆及底漆晾干废气、刮腻子废气、腻子烘干废气、打磨废气、清洗废气、中涂及中涂烘干废气、面漆及面漆烘干废气、烘干过程天然气燃烧废气。其中刷底漆、晾干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13、DA014)排放;清洗过程产生的水蒸气以及非*烷总烃通过清洗室蒸汽排口(DA019、DA021)排入大气;刮腻子/打磨废气经滤筒+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20、DA022)排放;腻子烘干废气通过排气管道引出进入部件线或大件线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装置进行处理;中涂及中涂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8、DA010、DA015)排放;面漆及面漆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8、DA010、DA015)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8、DA015)排放;危险暂存库废气依托原有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15m排气筒(DA016)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的原则。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废清洗液,废清洗液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喷枪清洗过程产生少量喷枪清洗液,该清洗液在喷漆过程回用。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打磨室与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本项目从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采取如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震垫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桶、废砂纸、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渣、沾染水性漆废物、废催化剂、清洗废液等。废砂纸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渣、沾染水性漆废物、废催化剂、清洗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7、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 (略) 邗江生态环境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0514-*

传真: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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