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达印务有限公司年产1700吨印刷品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湖南高达印务有限公司年产1700吨印刷品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1700吨印刷品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沙县榔梨街道东十一路南段138号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略) 位于长沙县榔梨街道东十一路南段138号,租赁1#栋生产车间101室用于生产及办公,生产区占地面积1800m2,用于 (略) 年产1700吨印刷品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办公区、纸库(原材料区及成品区)、原辅材料堆放区(除原料纸外)、印刷车间、出版车间、危废车间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①废水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食堂污水、冲版用水和显影液用水。 食堂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政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厂达《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王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一级标准后进入浏阳河。冲版废水和显影液废水排入经处理一体机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因此项目所产生废水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气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印刷废气、胶装废气、覆膜废气以及裁剪粉尘。 建设单位将印刷废气、胶装废气、覆膜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统一经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23m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VOCs废气排放浓度 (略) 地方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限值及表2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相关要求。 项目糊盒工序会用到热熔胶,EVA热熔胶由基本树脂、增粘剂、粘度调节剂和抗氧剂等成分组成,VOCs含量极低,由于产生量极少,车间加强室内通排风无组织排放。 项目在裁剪过程中会产生废边角料以及少量粉尘,由于裁剪工序产生粉尘量极少,大部门为边角料,项目产生的少量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收集,加强车间通排风室内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 项目运营阶段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外排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 ③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减震等防治措施后,厂界四周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置于垃圾桶中,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固废收集至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固废均能无害化处置,达到环保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长沙县望仙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公示时间:2023年9月5日-9月12日) |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3年9月5日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1700吨印刷品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沙县榔梨街道东十一路南段138号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略) 位于长沙县榔梨街道东十一路南段138号,租赁1#栋生产车间101室用于生产及办公,生产区占地面积1800m2,用于 (略) 年产1700吨印刷品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办公区、纸库(原材料区及成品区)、原辅材料堆放区(除原料纸外)、印刷车间、出版车间、危废车间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①废水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食堂污水、冲版用水和显影液用水。 食堂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政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厂达《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王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一级标准后进入浏阳河。冲版废水和显影液废水排入经处理一体机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因此项目所产生废水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气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印刷废气、胶装废气、覆膜废气以及裁剪粉尘。 建设单位将印刷废气、胶装废气、覆膜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统一经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23m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VOCs废气排放浓度 (略) 地方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限值及表2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相关要求。 项目糊盒工序会用到热熔胶,EVA热熔胶由基本树脂、增粘剂、粘度调节剂和抗氧剂等成分组成,VOCs含量极低,由于产生量极少,车间加强室内通排风无组织排放。 项目在裁剪过程中会产生废边角料以及少量粉尘,由于裁剪工序产生粉尘量极少,大部门为边角料,项目产生的少量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收集,加强车间通排风室内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 项目运营阶段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外排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 ③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减震等防治措施后,厂界四周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置于垃圾桶中,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固废收集至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固废均能无害化处置,达到环保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长沙县望仙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公示时间:2023年9月5日-9月12日) |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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