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关于2023年8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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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关于2023年8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887-*(传真)、*(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08月18日-08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信地址:德钦县环境监测监察业务大楼

传 真:0877-*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德钦县县城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项目

(略) 迪庆州德钦县升平镇县城

德钦县自然资源局

云南 (略)

本次环评仅对涉及敏感区的中大型水磨房河泥石流治理工程进行评价。工程中心地理坐标为:水磨房河:XL1拦渣坝98°56′1.21″E,28°30′15.33N″;L3(XL3)拦渣坝:98°56′4.36″E,28°30′0.49N″;ZLB1桩林坝:98°55′44.80E″,28°30′5.74N″;L4(XL4)拦渣坝:98°55′33.36E″,28°30′2.74N″;L5(XL5)拦渣坝:98°55′39.98E″,28°29′56.79N″;L6(XL6)拦渣坝:98°55′16.78E″,28°29′27.49N″;

配套临时工程混凝土拌和站:(98°53′38.08E″,28°26′25.91N″)。主要工程内容:抗滑桩、排导槽、拦渣坝、排导槽修复、锚索框格梁、护脚墙等,属特大型项目。本项目总投资204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8.9万元,占总投资的1.71%。

一、主要环境影响

1.空气环境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有施工扬尘、混凝土拌合站废气、临时表土堆场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废气,在采取相关措施后影响较小。

2.水环境

施工期主要的水环境影响有生产废水(施工过程中设备、工具清洗废水)、混凝土拌合废水、地表径流(临时堆土场、物料临时堆场等雨天径流)及施工期对水磨房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在采取相关措施后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动车辆行驶(流动声源)、混凝土拌合站(固定声源)和各类机械挖掘机、挖土机等产生的噪声,施工噪声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施工区200m范围内。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中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具和先进的工艺,在混凝土拌合站周边安装不低于2.5m高的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各类机械噪声,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

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5. 生态影响

(1)工程占地

水磨房河治理工程主要占地类型为林地,其中永久占用林地0.8hm2,临时占用林地2.2hm2,永久占地部分会造成植被破坏,使之失去原有的生物生产力,改变现有植被格局。本环评要求施工结束后对施工生产区、施工便道、施工区等临时占地区进行生态恢复,严禁引入外来入侵植物,优先使用本地物种,种植易成活的与周边相同的树种及植物。

(2)对植被的影响

①工程永久占地对植被的影响

工程建设过程中,拦渣坝、桩林坝建设永久占地都会造成植被破坏,使之失去原有的生物生产力,改变现有植被格局。水磨房河治理工程永久占地0.8hm2,主要为林地,施工结束后应占补平衡恢复占地面积相等的植被恢复。

②工程临时占地对植被的影响

水磨房河治理工程永久占地2.2hm2,占地类型主要为林地,主要用于建设临时施工道路、堆放施工设备、设置材料堆场等。

(3) (略) 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的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会不可避免的进行一定量的树木植被砍伐、损毁以及对施工区域内动物的驱离,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施工区域内的生物多样性,但施工工程量较小,施工持续时间不长,影响范围不大;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施工,严禁私自扩大施工范围,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参照施工区周围植被类型进行复垦及植被恢复,严禁引进、种植本区域以外的物种,可使施工对本区域生物多样性的影响降低。并且,本工程的实施,可降低泥石流灾害,减少水土流失,对保护区域生物多样性是有利的。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空气环境

地基开挖等工艺应优先选择粉尘产生量较少的工艺进行,在扬尘量较大的作业面适时采取湿法作业;尽量不在大风天施工作业;做好洒水降尘工作;做好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养护工作;混凝土拌合站粉状物料采用粉料简仓存储,粉料简仓设置除尘设施;砂石料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厂区地面全部做硬化处理,并定期对厂区地面及出入道路清洁、洒水抑尘,砂石在密闭车间内装卸及储存;表土堆场采用土工膜覆盖,洒水增加堆土表面湿度,降低扬尘。

2. 水环境

①生产废水,混凝土生产废水产主要集中在混凝土拌和站内,设置容积为6m3的三级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沉砂回用于施工,废水不得外排。项目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浇筑后需洒水进行养护,由于洒水量较少,自然蒸发后几乎无废水产生和排放。

②临时堆土场周边设置截水沟和收集池收集雨水,经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和洒水降尘,不外排。

③施工人员洗手清洁废水汇入沉淀桶内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严禁外排。

④施工导流采用分段纵向围堰导流方式,左(右)岸施工时,左(右)岸采用开挖土石料填筑围堰挡水,利用右(左)岸河道过流。施工时不得存在另行开挖流渠、阻断河流等行为发生。

3. 声环境

①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混凝土拌和站厂界安装围挡。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在村庄附近22:00~06:00时段内进行高噪声作业。

③加强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施工机械,减少接触时间并按要求按规范操作,使施工机械的噪声维持在较低水平。高噪声设备的工作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具。

④运输施工物资的过程中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经过居民点的路段夜间禁止运输。

⑤制定噪声监测计划,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结果,根据监测结果对环境敏感点采取相应的防噪措施。

⑥在施工运输路线附近的声环境敏感点设置禁止鸣笛和减速慢行标识牌。

4. 固体废物

施工弃渣均运至德钦隧道口弃土场处置,不在施工区设置弃土场。在每个施工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分类进行收集,委托德钦县环卫部门清运。垃圾不得随意弃置,影响管理区卫生及周围环境。

5.饮用水及水源地保护措施

①饮用水保护措施

本项目水磨房河治理工程位于德钦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施工期间需做好饮用水保护工作,保证供水安全。经现场调查与访问,原1#取水口设计饮水管为2根Φ200mm、2根Φ100mm和1根Φ75mm饮水管。在施工期间,采用在工程区架设新管道至工程区上游引水,绕开施工区,引水至取水口处,治理工程开工前优先完成取水口调整工程,避免污染水源,保证正常供水上游2#取水口以上采用2根聚*烯PE80级Φ250mm饮水管,单根长800m,自2#取水口至拟设XL1拦渣坝上游50m处,接拟设导流围堰;下游1#取水口以上段采用1根聚*烯PE80级Φ200mm饮水管,长2000m,均埋入地下0.2m,自1#取水口至2#取水口。施工期采用的饮水管能满足取水需求。

②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施工,尽可能减少水源地占地,尽快施工恢复临时占地等,避免雨期施工,施工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避免雨水冲刷;施工过程中按要求设置施工围堰,避免施工渗漏污染水体等;定期水质监测。

6.生态环境

(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1)避免及减缓措施

①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工程选址应尽量避开占用林地,严禁超计划占地,严禁破坏、砍伐工程占地区外的植被,减少对沿线自然生态和植被的破坏。

②保护现有森林植被:施工期前可通过优化工程设计,尽量减少施工对森林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应对工程建设中临时占用的土地及时复土、还林。

③坚决制止评价区森林资源的滥砍滥伐、过量采伐、毁林开荒等不良现象发生,保护现有森林。

④施工前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施工监理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在征地范围内活动,从而减轻非施工因素对周围植物及植被的占用。

⑤为了防止施工占地表层土的损耗,要求施工前将表土层剥离0.5m(不足0.5m的按实际厚度剥离),待施工结束后用于施工场地平整,进行绿化。

⑥防止外来物种入侵。项目区的绿化和生态恢复应选用本地易成活物种,有效控制外来入侵物种的入侵。

2)恢复措施

恢复措施结合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已有的保护措施进行,加强植草护坡工程中的草植管理,确保其成活率。

(2)*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增强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进场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有关国家法律和法规,学习识别国家保护动物,在动物经常出入的地方要加强巡护,对故意捕获野生动物的个人和组织要加大打击力度,确保野生动物的保护落实到每一个环节。

②施工场地、临时便道等临时占地,优先避让评价区内植被较好的区域,严禁越界施工,尽量少破坏动物生境。

③施工过程中产生生产、生活废水要进行处理后回用,严禁未经处理达标直接排放进入附近水体;加强弃渣、弃土、建材及其它材料的堆放,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加强施工场、料场等防护,防止水土流失。

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和爆破施工应尽量避开动物休息时段。

⑤在主要施工作业区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警示牌上标明工程施工区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占地或砍伐林木、禁止捕猎野生动物,尽量减少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和对野生动物的伤害。

(3)临时工程占地恢复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设及临时占地工程为:施工道路区、施工生产区。

项目施工结束后,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对于施工临时道路、临时堆场进行表土覆盖、播种草籽等植被恢复措施,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恢复其原有用地性质。

(4)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保护措施

①材料堆放区等临时占地区尽量避让植被长势较好的区域,尽量选用裸岩石砾地或草地。

②加强对施工人员、运营期工作人员进行生态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禁工作人员猎杀兽类,严禁捕蛇、打鸟、捉蛙和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严禁食用野生动物(野味)。禁止工作人员电鱼、炸鱼、网鱼等方法捕鱼。

③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宜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然后采取“封育”手段,促进自然恢复。在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应选择乡土树种及适合当地环境的植物,并注意乔、灌、草搭配的原则,同时要与周围的自然景观相协调统一,可选用云南松等当地植物。严禁移栽、种植外来物种,主管部门应加强巡视监管。

三、本项目运营期基本无废气、废水产生,在运行中,应加强监管,其产生的影响十分有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887-*(传真)、*(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08月18日-08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信地址:德钦县环境监测监察业务大楼

传 真:0877-*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德钦县县城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项目

(略) 迪庆州德钦县升平镇县城

德钦县自然资源局

云南 (略)

本次环评仅对涉及敏感区的中大型水磨房河泥石流治理工程进行评价。工程中心地理坐标为:水磨房河:XL1拦渣坝98°56′1.21″E,28°30′15.33N″;L3(XL3)拦渣坝:98°56′4.36″E,28°30′0.49N″;ZLB1桩林坝:98°55′44.80E″,28°30′5.74N″;L4(XL4)拦渣坝:98°55′33.36E″,28°30′2.74N″;L5(XL5)拦渣坝:98°55′39.98E″,28°29′56.79N″;L6(XL6)拦渣坝:98°55′16.78E″,28°29′27.49N″;

配套临时工程混凝土拌和站:(98°53′38.08E″,28°26′25.91N″)。主要工程内容:抗滑桩、排导槽、拦渣坝、排导槽修复、锚索框格梁、护脚墙等,属特大型项目。本项目总投资204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8.9万元,占总投资的1.71%。

一、主要环境影响

1.空气环境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有施工扬尘、混凝土拌合站废气、临时表土堆场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废气,在采取相关措施后影响较小。

2.水环境

施工期主要的水环境影响有生产废水(施工过程中设备、工具清洗废水)、混凝土拌合废水、地表径流(临时堆土场、物料临时堆场等雨天径流)及施工期对水磨房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在采取相关措施后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动车辆行驶(流动声源)、混凝土拌合站(固定声源)和各类机械挖掘机、挖土机等产生的噪声,施工噪声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施工区200m范围内。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中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具和先进的工艺,在混凝土拌合站周边安装不低于2.5m高的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各类机械噪声,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

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5. 生态影响

(1)工程占地

水磨房河治理工程主要占地类型为林地,其中永久占用林地0.8hm2,临时占用林地2.2hm2,永久占地部分会造成植被破坏,使之失去原有的生物生产力,改变现有植被格局。本环评要求施工结束后对施工生产区、施工便道、施工区等临时占地区进行生态恢复,严禁引入外来入侵植物,优先使用本地物种,种植易成活的与周边相同的树种及植物。

(2)对植被的影响

①工程永久占地对植被的影响

工程建设过程中,拦渣坝、桩林坝建设永久占地都会造成植被破坏,使之失去原有的生物生产力,改变现有植被格局。水磨房河治理工程永久占地0.8hm2,主要为林地,施工结束后应占补平衡恢复占地面积相等的植被恢复。

②工程临时占地对植被的影响

水磨房河治理工程永久占地2.2hm2,占地类型主要为林地,主要用于建设临时施工道路、堆放施工设备、设置材料堆场等。

(3) (略) 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的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会不可避免的进行一定量的树木植被砍伐、损毁以及对施工区域内动物的驱离,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施工区域内的生物多样性,但施工工程量较小,施工持续时间不长,影响范围不大;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施工,严禁私自扩大施工范围,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参照施工区周围植被类型进行复垦及植被恢复,严禁引进、种植本区域以外的物种,可使施工对本区域生物多样性的影响降低。并且,本工程的实施,可降低泥石流灾害,减少水土流失,对保护区域生物多样性是有利的。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空气环境

地基开挖等工艺应优先选择粉尘产生量较少的工艺进行,在扬尘量较大的作业面适时采取湿法作业;尽量不在大风天施工作业;做好洒水降尘工作;做好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养护工作;混凝土拌合站粉状物料采用粉料简仓存储,粉料简仓设置除尘设施;砂石料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厂区地面全部做硬化处理,并定期对厂区地面及出入道路清洁、洒水抑尘,砂石在密闭车间内装卸及储存;表土堆场采用土工膜覆盖,洒水增加堆土表面湿度,降低扬尘。

2. 水环境

①生产废水,混凝土生产废水产主要集中在混凝土拌和站内,设置容积为6m3的三级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沉砂回用于施工,废水不得外排。项目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浇筑后需洒水进行养护,由于洒水量较少,自然蒸发后几乎无废水产生和排放。

②临时堆土场周边设置截水沟和收集池收集雨水,经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和洒水降尘,不外排。

③施工人员洗手清洁废水汇入沉淀桶内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严禁外排。

④施工导流采用分段纵向围堰导流方式,左(右)岸施工时,左(右)岸采用开挖土石料填筑围堰挡水,利用右(左)岸河道过流。施工时不得存在另行开挖流渠、阻断河流等行为发生。

3. 声环境

①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混凝土拌和站厂界安装围挡。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在村庄附近22:00~06:00时段内进行高噪声作业。

③加强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施工机械,减少接触时间并按要求按规范操作,使施工机械的噪声维持在较低水平。高噪声设备的工作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具。

④运输施工物资的过程中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经过居民点的路段夜间禁止运输。

⑤制定噪声监测计划,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结果,根据监测结果对环境敏感点采取相应的防噪措施。

⑥在施工运输路线附近的声环境敏感点设置禁止鸣笛和减速慢行标识牌。

4. 固体废物

施工弃渣均运至德钦隧道口弃土场处置,不在施工区设置弃土场。在每个施工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分类进行收集,委托德钦县环卫部门清运。垃圾不得随意弃置,影响管理区卫生及周围环境。

5.饮用水及水源地保护措施

①饮用水保护措施

本项目水磨房河治理工程位于德钦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施工期间需做好饮用水保护工作,保证供水安全。经现场调查与访问,原1#取水口设计饮水管为2根Φ200mm、2根Φ100mm和1根Φ75mm饮水管。在施工期间,采用在工程区架设新管道至工程区上游引水,绕开施工区,引水至取水口处,治理工程开工前优先完成取水口调整工程,避免污染水源,保证正常供水上游2#取水口以上采用2根聚*烯PE80级Φ250mm饮水管,单根长800m,自2#取水口至拟设XL1拦渣坝上游50m处,接拟设导流围堰;下游1#取水口以上段采用1根聚*烯PE80级Φ200mm饮水管,长2000m,均埋入地下0.2m,自1#取水口至2#取水口。施工期采用的饮水管能满足取水需求。

②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施工,尽可能减少水源地占地,尽快施工恢复临时占地等,避免雨期施工,施工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避免雨水冲刷;施工过程中按要求设置施工围堰,避免施工渗漏污染水体等;定期水质监测。

6.生态环境

(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1)避免及减缓措施

①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工程选址应尽量避开占用林地,严禁超计划占地,严禁破坏、砍伐工程占地区外的植被,减少对沿线自然生态和植被的破坏。

②保护现有森林植被:施工期前可通过优化工程设计,尽量减少施工对森林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应对工程建设中临时占用的土地及时复土、还林。

③坚决制止评价区森林资源的滥砍滥伐、过量采伐、毁林开荒等不良现象发生,保护现有森林。

④施工前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施工监理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在征地范围内活动,从而减轻非施工因素对周围植物及植被的占用。

⑤为了防止施工占地表层土的损耗,要求施工前将表土层剥离0.5m(不足0.5m的按实际厚度剥离),待施工结束后用于施工场地平整,进行绿化。

⑥防止外来物种入侵。项目区的绿化和生态恢复应选用本地易成活物种,有效控制外来入侵物种的入侵。

2)恢复措施

恢复措施结合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已有的保护措施进行,加强植草护坡工程中的草植管理,确保其成活率。

(2)*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增强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进场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有关国家法律和法规,学习识别国家保护动物,在动物经常出入的地方要加强巡护,对故意捕获野生动物的个人和组织要加大打击力度,确保野生动物的保护落实到每一个环节。

②施工场地、临时便道等临时占地,优先避让评价区内植被较好的区域,严禁越界施工,尽量少破坏动物生境。

③施工过程中产生生产、生活废水要进行处理后回用,严禁未经处理达标直接排放进入附近水体;加强弃渣、弃土、建材及其它材料的堆放,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加强施工场、料场等防护,防止水土流失。

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和爆破施工应尽量避开动物休息时段。

⑤在主要施工作业区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警示牌上标明工程施工区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占地或砍伐林木、禁止捕猎野生动物,尽量减少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和对野生动物的伤害。

(3)临时工程占地恢复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设及临时占地工程为:施工道路区、施工生产区。

项目施工结束后,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对于施工临时道路、临时堆场进行表土覆盖、播种草籽等植被恢复措施,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恢复其原有用地性质。

(4)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保护措施

①材料堆放区等临时占地区尽量避让植被长势较好的区域,尽量选用裸岩石砾地或草地。

②加强对施工人员、运营期工作人员进行生态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禁工作人员猎杀兽类,严禁捕蛇、打鸟、捉蛙和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严禁食用野生动物(野味)。禁止工作人员电鱼、炸鱼、网鱼等方法捕鱼。

③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宜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然后采取“封育”手段,促进自然恢复。在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应选择乡土树种及适合当地环境的植物,并注意乔、灌、草搭配的原则,同时要与周围的自然景观相协调统一,可选用云南松等当地植物。严禁移栽、种植外来物种,主管部门应加强巡视监管。

三、本项目运营期基本无废气、废水产生,在运行中,应加强监管,其产生的影响十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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