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浦智创城规划022-01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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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浦智创城规划022-01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效果评估

(略) 政工程 (略) (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略) ”)受上海桃浦智 (略) 委托,对桃浦智创城规划022-01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进行修复效果评估。地块东临玉门路、西距真南路270m、南距常和路260m、北依古浪路,用地面积约3693.8m2。历史上,本地块为 (略) ,属于“15”类活动的疑似污染企业。本地块规划为广场用地(S5)使用,属于建设用地中的第二类用地类型。

根据《桃浦智创城规划022-01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桃浦智创城规划022-01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桃浦智创城规划022-01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地块内土壤中关注污染物苯并[a]芘的风险不可接受。根据《桃浦智创城规划022-01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方案》,地块污染土壤目标污染物为苯并[a]芘,修复目标值为1.50mg/kg,修复土壤方量为313.275m3。对地块内有机污染区域土壤采用原位高级氧化技术修复的“原位修复模式”,修复药剂为过硫酸钠+氢氧化钠。业主单位上海桃浦智 (略) 启动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施工单位为上海 (略) ,环境监理单位为 (略) 。项目实施工作情况概括如下:

(1)施工单位采用原位高级氧化技术修复苯并[a]芘污染土壤,选用的修复药剂为过硫酸钠+氢氧化钠,修复工艺流程包括:测量放线、氧化修复区域确定、注射系统构建、药剂注射、土壤养护/自检、修复效果验收。(2)经环境监理单位复核,施工单位实际修复污染土壤方量为313.275m3。(3)本项目中实施过程中共计进场氢氧化钠1.83t,过硫酸钠5.49t,累计使用氢氧化钠1.83t,过硫酸钠5.49t,进场药剂均已使用完毕。(4)施工期间,针对水、大气、噪声、固体废弃物,施工单位均采取了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共产生0.01t的过硫酸钠和氢氧化钠包装袋,2023年8月14日上午施工单位委托上海 (略) 将收集的废弃药剂包装袋送至上海化学工业区 (略) 进行安全化处置。(5)环境监理单位和第三方机构的监测结果表明,施工期间地块边界大气、声环境均达到相关要求,施工造成的影响较低,项目实施期间未收到有关本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的公众环保投诉。(6)效果评估单位根据相关规范,通过资料回顾、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更新地块概念模型。依据地块概念模型,编制效果评估采样方案;在环境监理的旁站下,开展土壤修复效果评估采样、潜在二次污染区域采样等。(7) (略) 依据 (略) 相关规范,有序开展效果评估工作,包括潜在二次污染区效果评估(施工前和施工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至2023年6月29日完成现场所有效果评估采样工作,共采集31个(含2平行)原位修复后土壤样品、6个(含2平行)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土壤样品和4个(含2平行)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地下水样品。(8)土壤修复效果评估土壤样品检测结果低于修复技术方案中的土壤修复目标值。(9)修复工程实施前后,效果评估单位对项目涉及的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开展采样检测工作。地块内的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包括药剂仓库、危废仓库、施工便道。(10)项目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低于修复目标值,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标准。

综上所述,本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施工按照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开展,修复工程量和修复工艺满足修复方案技术要求,土壤修复效果达到修复方案确定的修复目标,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施工对地块边界影响较小,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土壤、地下水检测结果低于相关标准。样品检测结果均满足相关要求


, (略) ,上海

(略) 政工程 (略) (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略) ”)受上海桃浦智 (略) 委托,对桃浦智创城规划022-01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进行修复效果评估。地块东临玉门路、西距真南路270m、南距常和路260m、北依古浪路,用地面积约3693.8m2。历史上,本地块为 (略) ,属于“15”类活动的疑似污染企业。本地块规划为广场用地(S5)使用,属于建设用地中的第二类用地类型。

根据《桃浦智创城规划022-01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桃浦智创城规划022-01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桃浦智创城规划022-01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地块内土壤中关注污染物苯并[a]芘的风险不可接受。根据《桃浦智创城规划022-01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方案》,地块污染土壤目标污染物为苯并[a]芘,修复目标值为1.50mg/kg,修复土壤方量为313.275m3。对地块内有机污染区域土壤采用原位高级氧化技术修复的“原位修复模式”,修复药剂为过硫酸钠+氢氧化钠。业主单位上海桃浦智 (略) 启动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施工单位为上海 (略) ,环境监理单位为 (略) 。项目实施工作情况概括如下:

(1)施工单位采用原位高级氧化技术修复苯并[a]芘污染土壤,选用的修复药剂为过硫酸钠+氢氧化钠,修复工艺流程包括:测量放线、氧化修复区域确定、注射系统构建、药剂注射、土壤养护/自检、修复效果验收。(2)经环境监理单位复核,施工单位实际修复污染土壤方量为313.275m3。(3)本项目中实施过程中共计进场氢氧化钠1.83t,过硫酸钠5.49t,累计使用氢氧化钠1.83t,过硫酸钠5.49t,进场药剂均已使用完毕。(4)施工期间,针对水、大气、噪声、固体废弃物,施工单位均采取了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共产生0.01t的过硫酸钠和氢氧化钠包装袋,2023年8月14日上午施工单位委托上海 (略) 将收集的废弃药剂包装袋送至上海化学工业区 (略) 进行安全化处置。(5)环境监理单位和第三方机构的监测结果表明,施工期间地块边界大气、声环境均达到相关要求,施工造成的影响较低,项目实施期间未收到有关本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的公众环保投诉。(6)效果评估单位根据相关规范,通过资料回顾、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更新地块概念模型。依据地块概念模型,编制效果评估采样方案;在环境监理的旁站下,开展土壤修复效果评估采样、潜在二次污染区域采样等。(7) (略) 依据 (略) 相关规范,有序开展效果评估工作,包括潜在二次污染区效果评估(施工前和施工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至2023年6月29日完成现场所有效果评估采样工作,共采集31个(含2平行)原位修复后土壤样品、6个(含2平行)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土壤样品和4个(含2平行)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地下水样品。(8)土壤修复效果评估土壤样品检测结果低于修复技术方案中的土壤修复目标值。(9)修复工程实施前后,效果评估单位对项目涉及的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开展采样检测工作。地块内的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包括药剂仓库、危废仓库、施工便道。(10)项目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低于修复目标值,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标准。

综上所述,本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施工按照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开展,修复工程量和修复工艺满足修复方案技术要求,土壤修复效果达到修复方案确定的修复目标,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施工对地块边界影响较小,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土壤、地下水检测结果低于相关标准。样品检测结果均满足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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