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公示
昌黎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公示
为提高昌黎县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加快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规范,结合昌黎县实际,编制了《昌黎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1-2035)》。根据相关要求,现将草案向社会公示,欢迎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充分结合公园、广场、学校、室内公共场馆、人防工程等设施,规划建设防灾减灾应急避难场所,形成“长期避难场所—短期避难场所—紧急避难场所”三级避难体系(具体见附件)
二、公示地点: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2023年10月10日。
四、公示内容:《昌黎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1-2035)》公示稿。
五、意见反馈方式:在意见反馈期限内,请将书面意见送达昌黎县应急管理局。
六、电话:0335-*。
七、地点: (略) 民中心4楼410房间。
附件:《昌黎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1-2035)》公示稿
昌黎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8日
昌黎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说明书0905(1)见附件
为提高昌黎县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加快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规范,结合昌黎县实际,编制了《昌黎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1-2035)》。根据相关要求,现将草案向社会公示,欢迎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充分结合公园、广场、学校、室内公共场馆、人防工程等设施,规划建设防灾减灾应急避难场所,形成“长期避难场所—短期避难场所—紧急避难场所”三级避难体系(具体见附件)
二、公示地点: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2023年10月10日。
四、公示内容:《昌黎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1-2035)》公示稿。
五、意见反馈方式:在意见反馈期限内,请将书面意见送达昌黎县应急管理局。
六、电话:0335-*。
七、地点: (略) 民中心4楼410房间。
附件:《昌黎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1-2035)》公示稿
昌黎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8日
昌黎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说明书0905(1)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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